预防、控制与补救:国外政府的行政监督方式——基于成因与实践的探析
发布时间:2021-04-01 23:31
行政监督,历来是世界各国关注的重要议题。立法预防、行政控制、司法补救,作为国外政府行政监督的三种主要方式,是腐败概念认识下图特尔制度雏形的发展,监督角色定位下合理的权力下放机制和独立的弹性化组织实践,问责关系中行政监察专员与行政法院互动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通过对国外政府行政监督方式成因与实践的梳理后发现,传承性、灵活性、独立性是国外政府行政监督方式成败的关键,这对我国政府的行政监督改革也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文章来源】:湖南社会科学. 2020,(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立法预防
(一)概念认知
(二)制度雏形
(三)各国实践
二、行政控制
(一)角色定位
(二)合理的权力下放机制
(三)独立的弹性化组织
三、司法补救
(一)互动要求
(二)行政监察专员
(三)行政法院
四、启示意义
(一)监督方式改革必须根植传统、立足国情
(二)监督方式改革必须强调灵活性
(三)监督方式改革必须彰显独立性
本文编号:3114159
【文章来源】:湖南社会科学. 2020,(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立法预防
(一)概念认知
(二)制度雏形
(三)各国实践
二、行政控制
(一)角色定位
(二)合理的权力下放机制
(三)独立的弹性化组织
三、司法补救
(一)互动要求
(二)行政监察专员
(三)行政法院
四、启示意义
(一)监督方式改革必须根植传统、立足国情
(二)监督方式改革必须强调灵活性
(三)监督方式改革必须彰显独立性
本文编号:311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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