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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对人权目标的革新——从“自我保存”到“人的全面发展”

发布时间:2021-06-14 22:56
  立足于自然权利论的启蒙人权话语体系和近代资产阶级共和国政法制度,基于"原子式个人"的人性设定,将人权目标阐释为"自我保存",实质上是一种人权目标的"异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异化"的批判表明,"自我保存"这一人权目标不仅仅是一个"低位目标",而且是一个"错位目标",其远未达到人的解放的高度。在"人的解放"这一宏大愿景下,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以"无本质的人"为人性论基础,揭示了"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更为深刻的人权目标,推动了人权目标理论的重大革新。 

【文章来源】: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0,4(02)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自我保存”:自然权利论的人权目标
二、“自我保存”作为人权目标的异化本质
三、超越“自我保存”的“人的全面发展”
四、从“人的全面发展”到“美好生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历史唯物主义语境中的“人权”概念与“历史”概念——基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及相关文本的分析[J]. 李超群.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18(02)



本文编号:323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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