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洼地效应理论浅析——以东南亚部分地区电信诈骗犯罪为例
发布时间:2021-06-23 03:37
犯罪"洼地效应"理论是一个观察分析犯罪聚集在某一地区原因的新视角,分析该区域所具备的吸引犯罪分子涌入的因素,可以更有针对性采取打击犯罪的举措。正如东南亚某些地区盛行的跨国电信诈骗犯罪,我们可以从地理因素、政策因素、法律因素和社会因素等角度进行分析。
【文章来源】:上海公安学院学报. 2020,30(03)
【文章页数】:10 页
【部分图文】:
洼地与高地
洼地效应的外溢性是犯罪洼地容积有限性的必然结果。“外溢性”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犯罪分子的外溢,因为资源是有限的,犯罪洼地化程度也是有限的,当某一地区犯罪洼地化到一定程度时,便无法再继续承担更多的犯罪分子在该地区实施犯罪活动,其所具有的有利条件不再具有吸引力甚至不再具有有利条件,犯罪分子便会寻找其他更有利于实施犯罪的地区。第二层意思是犯罪活动的外溢,当今世界各国安危与共,唇齿相依,某一地区犯罪“洼地效应”的显现必然会向周边地区蔓延,影响到周边地区的安全状况。例如随着我国对电信诈骗打击的力度越来越大,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打击,也把窝点逐渐向邻国乃至更远的与我们没有开展过警务合作的国家转移,比如“11·29”案中南亚斯里兰卡和大洋洲的岛国斐济就是第一次出现犯罪窝点的国家,给警方抓捕工作带来巨大难度。[3]二、“犯罪洼地”视角下东南亚部分地区跨国电信诈骗犯罪
跨国电信诈骗日益成为对亚洲和其他地区的威胁。在公安部门户网站内搜索电信诈骗,会显示出诸如此类的信息内容:重庆警方两次出境打击电信诈骗团伙抓获人员223人,湖北警方跨国端掉4个电信诈骗团伙窝点,143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从印度尼西亚被押解回国。在这些显著的成果背后,我们可以发现此类犯罪分子大多藏匿在东南亚地区。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也专门在亚洲实施过数次打击电信诈骗的行动,如仅在2016年“曙光行动”(Operation First Light)中,警方就摧毁了数十个犯罪中心并逮捕了超过1500名罪犯,而其中就包括在菲律宾逮捕的1300名中国籍犯罪嫌疑人[4]。东南亚地区成为跨国电信诈骗的高发地,不断吸引着犯罪分子从事这类犯罪活动并衍生出了服务于跨国电信诈骗犯罪的其他犯罪形式,该地区俨然有“犯罪洼地”化的趋势。而东南亚地区成为跨国电信诈骗的“代名词”,从“犯罪洼地”视角进行分析主要存在如图3四个便利条件吸引犯罪分子实施犯罪。(二)东南亚跨国电信诈骗犯罪“洼地效应”成因分析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跨国跨境电信诈骗犯罪的现状及对策[J]. 罗荔丹.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4)
[2]东南亚跨境犯罪研究初探[J]. 李春.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5(04)
[3]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国际刑事警务合作研究[J]. 刘爱娇.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15(01)
[4]东南亚国内政治对中国经济外交的挑战及对策思考[J]. 韦红. 社会主义研究. 2011(04)
[5]论中国人移民东南亚的四次大潮[J]. 庄国土. 南洋问题研究. 2008(01)
[6]试论“洼地效应”[J]. 夏飞,胡洪曙. 技术经济. 2001(11)
[7]东南亚国家的腐败与经济发展[J]. 许可. 南洋问题研究. 2000(03)
本文编号:3244149
【文章来源】:上海公安学院学报. 2020,30(03)
【文章页数】:10 页
【部分图文】:
洼地与高地
洼地效应的外溢性是犯罪洼地容积有限性的必然结果。“外溢性”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犯罪分子的外溢,因为资源是有限的,犯罪洼地化程度也是有限的,当某一地区犯罪洼地化到一定程度时,便无法再继续承担更多的犯罪分子在该地区实施犯罪活动,其所具有的有利条件不再具有吸引力甚至不再具有有利条件,犯罪分子便会寻找其他更有利于实施犯罪的地区。第二层意思是犯罪活动的外溢,当今世界各国安危与共,唇齿相依,某一地区犯罪“洼地效应”的显现必然会向周边地区蔓延,影响到周边地区的安全状况。例如随着我国对电信诈骗打击的力度越来越大,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打击,也把窝点逐渐向邻国乃至更远的与我们没有开展过警务合作的国家转移,比如“11·29”案中南亚斯里兰卡和大洋洲的岛国斐济就是第一次出现犯罪窝点的国家,给警方抓捕工作带来巨大难度。[3]二、“犯罪洼地”视角下东南亚部分地区跨国电信诈骗犯罪
跨国电信诈骗日益成为对亚洲和其他地区的威胁。在公安部门户网站内搜索电信诈骗,会显示出诸如此类的信息内容:重庆警方两次出境打击电信诈骗团伙抓获人员223人,湖北警方跨国端掉4个电信诈骗团伙窝点,143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从印度尼西亚被押解回国。在这些显著的成果背后,我们可以发现此类犯罪分子大多藏匿在东南亚地区。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也专门在亚洲实施过数次打击电信诈骗的行动,如仅在2016年“曙光行动”(Operation First Light)中,警方就摧毁了数十个犯罪中心并逮捕了超过1500名罪犯,而其中就包括在菲律宾逮捕的1300名中国籍犯罪嫌疑人[4]。东南亚地区成为跨国电信诈骗的高发地,不断吸引着犯罪分子从事这类犯罪活动并衍生出了服务于跨国电信诈骗犯罪的其他犯罪形式,该地区俨然有“犯罪洼地”化的趋势。而东南亚地区成为跨国电信诈骗的“代名词”,从“犯罪洼地”视角进行分析主要存在如图3四个便利条件吸引犯罪分子实施犯罪。(二)东南亚跨国电信诈骗犯罪“洼地效应”成因分析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跨国跨境电信诈骗犯罪的现状及对策[J]. 罗荔丹.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4)
[2]东南亚跨境犯罪研究初探[J]. 李春.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5(04)
[3]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国际刑事警务合作研究[J]. 刘爱娇.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15(01)
[4]东南亚国内政治对中国经济外交的挑战及对策思考[J]. 韦红. 社会主义研究. 2011(04)
[5]论中国人移民东南亚的四次大潮[J]. 庄国土. 南洋问题研究. 2008(01)
[6]试论“洼地效应”[J]. 夏飞,胡洪曙. 技术经济. 2001(11)
[7]东南亚国家的腐败与经济发展[J]. 许可. 南洋问题研究. 2000(03)
本文编号:324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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