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论自由的优先性
发布时间:2021-08-10 22:28
自由的优先性是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核心之一。在《政治自由主义》中,罗尔斯对自由的优先性的论证是最完善的。从拥有两种道德能力——正义感的能力和善观念的能力——的自由而平等的个人出发,基于基本自由对两种道德能力的发展和运用的独特作用,罗尔斯为自由的优先性提供了六种根据,即平等的良心自由论证、手段论证、目的论证、稳定性论证、自尊论证和良序社会论证。考察这六种根据及相关问题后,可知罗尔斯对自由的优先性的论证并不完全令人信服。
【文章来源】:理论界. 2020,(08)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自由的优先性的含义
二、自由的优先性的根据
1. 与决定性善观念相联系的考虑
2. 与善观念的能力相联系的考虑
3. 与正义感的能力相联系的考虑
三、批评与结论
本文编号:3334897
【文章来源】:理论界. 2020,(08)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自由的优先性的含义
二、自由的优先性的根据
1. 与决定性善观念相联系的考虑
2. 与善观念的能力相联系的考虑
3. 与正义感的能力相联系的考虑
三、批评与结论
本文编号:3334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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