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人权主体的“自我”观念及其东西方差异
发布时间:2021-08-12 13:41
作为现代西方国家人权核心理念的"自我"观念很难成为日本等东亚国家人权话语的哲学根基。有必要找到或创制一条"东方主义"的观念进路。在东亚传统中,儒家伦理是可欲的智识资源,但日本却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儒式国家"。明治以降,神道儒学思想便补位日本的"精神轴心"、构筑民众的"启蒙心态",成为一股能够比肩西方"基督之爱"的强大社会凝聚力。这种功能上的耦合,正是寻访东方人权哲学根基的关键所在。神道儒学能够驱动善行,也能够帮助现代日本的"自我"观念以吻合于人权主体的方式被描摹和表达。还需引入"多元文化的自由主义原则",促使这种伦理规约实现创造性转化,成为更加开放、包容的社会规范与人权规范。
【文章来源】:人权. 2020,(03)
【文章页数】:13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概念框架和关注的主题
三、对日本人权根基的探索
四、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世俗时代的灵性状况:查尔斯·泰勒“世俗性”概念辨析[J]. 王寅丽.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5)
本文编号:3338424
【文章来源】:人权. 2020,(03)
【文章页数】:13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概念框架和关注的主题
三、对日本人权根基的探索
四、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世俗时代的灵性状况:查尔斯·泰勒“世俗性”概念辨析[J]. 王寅丽.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5)
本文编号:333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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