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行政型ADR运行机制及其启示研究
发布时间:2023-08-04 19:51
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必然伴随着冲突,建立行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与体系成为各国直面的重要课题。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利益主体关系日趋复杂,矛盾纠纷凸显叠加,纠纷解决机制正面临巨大挑战。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概念源于20世纪美国,现已发展成为世界范围共通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总称。ADR在保证纠纷当事人诉讼权的前提下,为其提供了更为灵活丰富的纠纷解决路径。尽管各国发展ADR的社会背景不尽相同,但应运而生的ADR在缓解诉讼膨胀压力,平息社会成员间对立情绪,追求实质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日本行政型ADR的建设经验对于发展我国行政调解、建设新时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具有重要借鉴与启示意义。本文以治理理论为基础,结合新公共服务理论与社会冲突理论,系统地梳理了日本行政型ADR的缘起、发展历程与功能定位。从处理“行政与个人之间纠纷”与“个人与个人之间纠纷”两个维度出发,分析了社会变迁推动日本行政机关其法律意识与地位职能的转变,行政机关创新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的方向与动力,提供满足不同程度需求的纠纷解决服务,使日本行政型ADR运...
【文章页数】:6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选题意义
1.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1.2.1 概念界定
1.2.2 理论基础
1.3 研究方法
1.4 文献综述
1.4.1 国内研究现状
1.4.2 国外研究现状
1.4.3 文献述评
第2章 日本行政型ADR的缘起与功能定位
2.1 行政型ADR的缘起
2.2 行政型ADR地位的提升
2.3 灵活的定位:适应时代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性判断
第3章 遵从行政权威:处理行政与个人间纠纷的运行机制
3.1 “55年体制”构筑起的行政权威传统
3.2 行政型ADR工作机制发展的动因
3.2.1 纠纷特征引导纠纷解决机制创新的方向
3.2.2 诉讼反思:提供行政型ADR前进的动力
3.3 行政型ADR的运行方式与选择
3.3.1 满足不同程度需求的纠纷解决方式:斡旋、调停、仲裁
3.3.2 公害纠纷处理制度下的理性选择
3.4 运行机制的功能体现:促进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融合
第4章 超越传统认知:处理个人与个人间纠纷的运行机制
4.1 为何要转变“民事不介入”的传统认知?
4.1.1 “民事不介入”传统的形成与扩散
4.1.2 个人领域矛盾的复杂化
4.1.3 社会公众维权意识的觉醒
4.2 行政型ADR预防与化解纠纷的工作机制
4.2.1 以行政指导的方式预防纠纷
4.2.2 以斡旋和调停手续化解纠纷
4.3 创新纠纷解决工作机制:派遣中立专家顾问
4.4 运行机制的制度性逻辑:实现事前预防与事后调解融合
第5章 协同理念的现实诠释:与其他纠纷调整机制的衔接
5.1 行政型ADR与苦情处理制度的协同
5.1.1 国民身边的苦情处理;以便捷性见长的行政相谈制度
5.1.2 融合专业性与便利性:行政型ADR与行政相谈制度的协同逻辑
5.2 行政型ADR与民间型ADR的协同
5.2.1 日本民间型ADR的发展历程
5.2.2 民间型ADR辅助行政机关调处纠纷的工作方式
5.2.3 打破旧有认知惯性:扶持民间型ADR介入行政与个人之间纠纷
第6章 对发展我国行政调解的启示
6.1 进一步创新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6.2 加快行政调解委员会建设,强化行政调解专业性
6.3 逐步扩大行政调解受理范围
6.4 不断丰富行政调解中的社会参与方式
6.5 加强信访与行政调解之间的功能整合
参考文献
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与的科研项目及发表的论文
致谢
附件
本文编号:3838895
【文章页数】:6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选题意义
1.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1.2.1 概念界定
1.2.2 理论基础
1.3 研究方法
1.4 文献综述
1.4.1 国内研究现状
1.4.2 国外研究现状
1.4.3 文献述评
第2章 日本行政型ADR的缘起与功能定位
2.1 行政型ADR的缘起
2.2 行政型ADR地位的提升
2.3 灵活的定位:适应时代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性判断
第3章 遵从行政权威:处理行政与个人间纠纷的运行机制
3.1 “55年体制”构筑起的行政权威传统
3.2 行政型ADR工作机制发展的动因
3.2.1 纠纷特征引导纠纷解决机制创新的方向
3.2.2 诉讼反思:提供行政型ADR前进的动力
3.3 行政型ADR的运行方式与选择
3.3.1 满足不同程度需求的纠纷解决方式:斡旋、调停、仲裁
3.3.2 公害纠纷处理制度下的理性选择
3.4 运行机制的功能体现:促进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融合
第4章 超越传统认知:处理个人与个人间纠纷的运行机制
4.1 为何要转变“民事不介入”的传统认知?
4.1.1 “民事不介入”传统的形成与扩散
4.1.2 个人领域矛盾的复杂化
4.1.3 社会公众维权意识的觉醒
4.2 行政型ADR预防与化解纠纷的工作机制
4.2.1 以行政指导的方式预防纠纷
4.2.2 以斡旋和调停手续化解纠纷
4.3 创新纠纷解决工作机制:派遣中立专家顾问
4.4 运行机制的制度性逻辑:实现事前预防与事后调解融合
第5章 协同理念的现实诠释:与其他纠纷调整机制的衔接
5.1 行政型ADR与苦情处理制度的协同
5.1.1 国民身边的苦情处理;以便捷性见长的行政相谈制度
5.1.2 融合专业性与便利性:行政型ADR与行政相谈制度的协同逻辑
5.2 行政型ADR与民间型ADR的协同
5.2.1 日本民间型ADR的发展历程
5.2.2 民间型ADR辅助行政机关调处纠纷的工作方式
5.2.3 打破旧有认知惯性:扶持民间型ADR介入行政与个人之间纠纷
第6章 对发展我国行政调解的启示
6.1 进一步创新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6.2 加快行政调解委员会建设,强化行政调解专业性
6.3 逐步扩大行政调解受理范围
6.4 不断丰富行政调解中的社会参与方式
6.5 加强信访与行政调解之间的功能整合
参考文献
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与的科研项目及发表的论文
致谢
附件
本文编号:383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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