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人口生育水平的变化与发展——基于人口普查数据
发布时间:2021-07-06 01:26
文章用反映育龄妇女生育率指标来分析新疆人口生育现状和生育水平的主要变化趋势。根据"四普""五普""六普"的人口数据,分析了新疆妇女的生育观现状及变动特点、城乡之间的生育水平比较及影响妇女生育水平的因素。得出了新疆人口出生率逐步下降,人口再生产类型从20世纪90年代的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2010年的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根本性改变。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逐年下降,出生孩次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妇女就业程度较高、受文化教育程度较高的地区,生育水平较低。
【文章来源】:昌吉学院学报. 2019,(06)
【文章页数】:7 页
【部分图文】:
新疆1949年以来的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
4. 妇女年龄别生育率曲线呈现低窄型。生育率曲线已经由1990年“四普”时的“高而宽”的自然模式明显转化为2000年“五普”及2010年“六普”的“低而窄”的有计划生育模式曲线。由图2可见,与“五普”和“四普”相比,“六普”生育曲线变得更“低”,但稍微有点变“宽”。表1也显示,新疆育龄妇女的生育率峰值年龄继续推迟,峰值生育率继续下降。另外,生育年龄变得较为分散。“六普”的育龄妇女年龄别生育率30岁以前除16岁外所有年龄都低于“五普”,但30岁以后所有年龄的生育率都高于“五普”。由此可见,新疆妇女的生育模式已从过去的早、密、多的自然生育类型转化为目前的晚、稀、少的计划控制类型。
从2000年“五普”和2010年“六普”的生育资料可以看出,10年间新疆城乡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都有着不同程度的下降。2000年“五普”时新疆城市育龄妇女的一般生育率为48.27‰,总和生育率为1.38,镇育龄妇女的一般生育率为62.87‰,总和生育率为1.80,乡村育龄妇女的一般生育率为78.35‰,总和生育率为2.31。到2010年“六普”时,新疆城市育龄妇女的一般生育率为29.24‰,总和生育率为1.05,与“五普”生育率相比有大幅下降;镇育龄妇女的一般生育率为34.99‰,总和生育率为1.29,与“五普”时相比,一般生育率下降27.88个千分点,总和生育率下降0.51;乡村育龄妇女的一般生育率为55.74‰,总和生育率为1.81,与“五普”相比,一般生育率下降22.61个千分点,总和生育率下降了0.5。(见图3)城镇育龄妇女30岁以前各年龄组生育率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30岁以后各年龄组的生育率持续增长。究其原因,近年来随着城镇经济建设步伐的逐步加快,人们为了追求更高层次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质量,生育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推迟生育的育龄夫妇越来越多。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生育的影响因素:国外最新研究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 王艳萍,干梦芳. 创新. 2019(05)
[2]教育资源配置与生育率[J]. 陈友华,苗国. 江苏社会科学. 2019(03)
[3]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人口政策与人口转变[J]. 杨舸. 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1)
[4]大学生党性教育与德性教育的互动[J]. 朱永平. 阅江学刊. 2018(03)
[5]如何利用(粗)出生率来估计总和生育率?[J]. 乔晓春,朱宝生. 人口与发展. 2018(02)
本文编号:3267236
【文章来源】:昌吉学院学报. 2019,(06)
【文章页数】:7 页
【部分图文】:
新疆1949年以来的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
4. 妇女年龄别生育率曲线呈现低窄型。生育率曲线已经由1990年“四普”时的“高而宽”的自然模式明显转化为2000年“五普”及2010年“六普”的“低而窄”的有计划生育模式曲线。由图2可见,与“五普”和“四普”相比,“六普”生育曲线变得更“低”,但稍微有点变“宽”。表1也显示,新疆育龄妇女的生育率峰值年龄继续推迟,峰值生育率继续下降。另外,生育年龄变得较为分散。“六普”的育龄妇女年龄别生育率30岁以前除16岁外所有年龄都低于“五普”,但30岁以后所有年龄的生育率都高于“五普”。由此可见,新疆妇女的生育模式已从过去的早、密、多的自然生育类型转化为目前的晚、稀、少的计划控制类型。
从2000年“五普”和2010年“六普”的生育资料可以看出,10年间新疆城乡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都有着不同程度的下降。2000年“五普”时新疆城市育龄妇女的一般生育率为48.27‰,总和生育率为1.38,镇育龄妇女的一般生育率为62.87‰,总和生育率为1.80,乡村育龄妇女的一般生育率为78.35‰,总和生育率为2.31。到2010年“六普”时,新疆城市育龄妇女的一般生育率为29.24‰,总和生育率为1.05,与“五普”生育率相比有大幅下降;镇育龄妇女的一般生育率为34.99‰,总和生育率为1.29,与“五普”时相比,一般生育率下降27.88个千分点,总和生育率下降0.51;乡村育龄妇女的一般生育率为55.74‰,总和生育率为1.81,与“五普”相比,一般生育率下降22.61个千分点,总和生育率下降了0.5。(见图3)城镇育龄妇女30岁以前各年龄组生育率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30岁以后各年龄组的生育率持续增长。究其原因,近年来随着城镇经济建设步伐的逐步加快,人们为了追求更高层次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质量,生育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推迟生育的育龄夫妇越来越多。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生育的影响因素:国外最新研究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 王艳萍,干梦芳. 创新. 2019(05)
[2]教育资源配置与生育率[J]. 陈友华,苗国. 江苏社会科学. 2019(03)
[3]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人口政策与人口转变[J]. 杨舸. 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1)
[4]大学生党性教育与德性教育的互动[J]. 朱永平. 阅江学刊. 2018(03)
[5]如何利用(粗)出生率来估计总和生育率?[J]. 乔晓春,朱宝生. 人口与发展. 2018(02)
本文编号:3267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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