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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国防教育受教育权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2-03 11:59
  公民国防教育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它处于国防教育法律关系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地位。在国防教育法律关系中,公民国防教育受教育权既是一项法定权利,也是公民享有的积极的受益权。本文首先从公民国防教育受教育权的概念、特点展开探讨,分析了公民国防教育受教育权作为一项不可或缺的权利性质,并对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即公民和国家的权利义务关系展开讨论。其次,追寻公民国防教育受教育权发展的特权化、礼法化、国家化、社会化四个历史形态,进一步认识该项权利的发展脉络。再次,文章还详细对公民国防教育受教育权的教育目的、受益权、自由权、制度保障等四个维度,以及学校和社会两个层次进行了说明。最后,本文从立法、司法和行政三个方面探讨如何保障公民国防教育受教育权。 

【文章来源】:厦门大学福建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本课题的相关研究状况
    三、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
    四、本文的研究意义和创新点
第一章 公民国防教育受教育权的概念
    第一节 国防教育法的概念
    第二节 公民国防教育受教育权的概念
    第三节 公民接受国防教育权利的性质
第二章 公民国防教育受教育权的主体
    第一节 公民国防教育受教育权的权利主体
    第二节 建立公民国防教育受教育权的权利本位
    第三节 公民国防教育受教育权的义务主体
第三章 公民国防教育受教育权的历史演进
    第一节 特权化的公民国防教育受教育权形态
    第二节 礼法化的公民国防教育受教育权形态
    第三节 国家化的公民国防教育受教育权形态
    第四节 社会化的公民国防教育受教育权形态
第四章 公民国防教育受教育权的维度和层次
    第一节 公民国防教育受教育权的四个维度
        一、教育目的
        二、教育的受益权
        三、教育的自由权
        四、制度保障
    第二节 公民国防教育受教育权的层次
        一、学校教育
        二、社会国防教育
第五章 公民国防教育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
    第一节 公民国防教育受教育权的立法保障
    第二节 公民国防教育受教育权的司法保障
    第三节 公民国防教育受教育权的行政保障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法定权利的实现——以法社会学为视角[J]. 林孝文.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05)
[2]试析高校国防教育中传统国防观念的战略转型[J]. 李勃.  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04)
[3]论高校国防教育的法制建设[J]. 周大雄.  湖南社会科学. 2008(03)
[4]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J]. 肖琳.  边疆经济与文化. 2007(11)
[5]中美两国《国防教育法》比较[J]. 胡光喜,陆华.  比较教育研究. 2007(04)
[6]国防教育学学科基本定义探析[J]. 吴温暖.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06)
[7]高校国防教育的历时态与共时态考察[J]. 石潇纯.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06(05)
[8]中美高校国防教育法制建设比较[J]. 邹志成.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6(02)
[9]《国防教育法》对美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影响与启示[J]. 高英彤,陈昕.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06(03)
[10]对加强高校国防教育立法的思考[J]. 张正明,朱信号.  国防. 2005(07)



本文编号:3016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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