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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权力异化_冯维江 余洁雅:论霸权的权力根源

发布时间:2016-12-01 17:44

  本文关键词:论霸权的权力根源,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冯维江 余洁雅:论霸权的权力根源

  一 引言

  国际政治经济研究领域中,霸权是兼具现实意义与理论意义的重要研究对象,与霸权有关的理论或学派也非常多,各种观点之间往往存在明显的分歧。如果在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下审视这些分歧,不难发现其中有些是不重要的,另一些是可以会通或弥合的。本文试图从权力的角度来厘清与霸权有关的各种理论,进而探索霸权的根本属性。

  权力不仅是政治学和国际关系学中当之无愧的标志性的关键词,也是人类历史中为数不多的几个共同而永恒的主题之一。[1]鉴于这一议题的重要性,古往今来的学者哲人投入了大量的智力资源进行研究和阐述。在西方世界,被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称为“人类的导师”的柏拉图(Plato)早就断言,城邦的希望全系于政治权力与纯正科学的结合。柏拉图的《对话》甚至已经涉及了20世纪80年代末约瑟夫·奈(Joseph S. Nye)才明确而完整地提出的软权力思想。在《高尔吉亚篇》中,高尔吉亚(Gorgias)声称通过修辞术的说服,就可以获得权力,并且正是因为能够获得权力,才让修辞术成为了一门拥有无与伦比的吸引力的艺术。[2]拥有这种权力,“你可以使教练成为你的奴隶,使你的商人不为自己挣钱,而为他人挣钱,因为你……可以说服他们”。[3]中国古代也早有对权力的论述。根据《论语》的记载,孔子已经提出了经济条件、军事力量和政治可信度等三项重要的权力资源。[4]韩非子更是详细论述了综合运用制度(“法”)、信息不对称(“术”)及垄断赏罚(“势”)等手段建立强制性权力(硬权力的一种)的方法。

  时至今日,现代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已经为权力分析提供了较为严谨和精致的框架。汉斯·摩根索(Hans J. Morgenthau)系统地提出了包括地理条件、自然资源、工业能力、战备情况、人口等有形资源以及民族性格、民族士气、外交技能、政府质量等无形资源在内的权力“赖以存在的因素”,并指出了估计权力时应当避免的三类错误。[5]罗伯特·达尔(Robert A. Dahl)明确区分了权力与权力资源,[6]并给出了被国际关系学界广为接受的权力的简明概念,即让别人做其本不愿做之事的能力。[7]由于权力资源转化为权力时可能存在大小不一的转化成本,两者之间并非确定的线性关系,达尔的区分为准确度量权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如此,将权力与权力资源(实力)联系在一起,对许多研究者尤其是从事经验分析的研究者来说,仍是难以抗拒的诱惑。因为后者更容易测量,前者“作为一个被广泛使用的概念,既难以界定,又难以衡量”。[8]

  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O. Keohane)和约瑟夫·奈沿用了罗伯特·达尔从关系的视角定义权力的方法,把相互依赖(尤其是所谓的“不对称相互依赖”)与权力相联系,[9]为分析和度量权力指出了具备可操作性的新方向。约瑟夫·奈对硬权力(命令式权力)和软权力(同化式权力)的明确划分丰富了人们对权力的理解,但也为准确把握和度量不同类型的权力(尤其是软权力)带来了困难。[10]他敏锐地察觉到了软权力与传统权力或硬权力的重要差异,,但在分析的过程中对软权力的划分和界定并不清晰,甚至前后矛盾,不能逻辑一致地坚持权力与作为权力资源的实力之间的区别。例如,他过于强调软权力与文化、意识形态和制度等无形资源之间联系的紧密性,而这背离了软权力系于认同的关键特征。于是有研究就可以驳道称,强大暴力这样的物质性资源也可能让承受者产生认同,[11]无形的非物质性资源也可能造成强制式的硬权力后果。[12]这些矛盾在本文中将得到澄清。

  尤值提及的是,一些经济学的分析概念被引入关于权力的分析之中,由此发展了一种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框架,这对厘清权力的本质、更准确地度量权力(特别是霸权结构中的权力)以及预测权力影响下的行为提供了帮助。例如,一些研究[13]引入了公益产品(public goods)的概念,认为主导国家可以提供公益产品,让其他国家受益并依赖于这些公益产品,由此获得对这些国家的权力或影响力,从而促进国际合作。[14]本文将追随这种努力,借助帕累托改进(Pareto improvement)、公害产品(public bads)、关系专用性投资(relationship-specific investment)等概念,进一步完善和拓展关于权力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框架,并尝试运用到对霸权的分析之上。

  二 文献评述

  霸权是附着有特定结构、属性、行使方式等特征的权力。不同的学者对霸权的上述特征的看法并不完全一致,由此形成了各自的学术传统。

  就霸权的结构来说,几乎所有学者都同意霸权结构是一种二维平面上的中心-外围结构或三维空间中的金字塔结构。但是,关于中心或顶端是什么却是众说纷纭、各执一端,大体可将这些观点分为亚国家单位为中心、单个国家为中心以及国家集团为中心三类。在葛兰西(Antonio Gramsci)及新葛兰西主义者看来,霸权结构主要表现为一种阶级统治而非国家之间的等级结构,[15]因此居于霸权权力结构中心的是霸权国家的主导阶级。[16]这与一些当代中国国际关系学者对荀子及孟子国际关系思想中霸权的解读有相似之处,他们认为霸权(或者王权)结构的核心是君主及其大臣构成的统治阶层。[17]世界体系论者和霸权稳定论者都认为霸权结构的中心是单个国家。前者的代表伊曼纽尔·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将其称为“中心国家”,并认为“在长远的历史时期中……在一定时期中某个占统治地位的国家往往迟早要被另外一个国家取而代之”。[18]后者的先驱查尔斯·金德尔伯格(Charles P. Kindleberger)指出,国际体系中必须并且只能有一个稳定者(stabilizer),[19]这个独一无二的稳定者就是霸权结构中的中心或霸权国。英国学派的代表人物、曾任英国国际政治理论协会主席的亚当·沃森(Adam Watson)则认为,霸权体系未必是由一个大国主导,也可能是由若干大国所构成的小集团共同行使霸权,远者如波斯战争后的雅典-斯巴达双头霸权结构,近者如1815年后的欧洲五强格局。[20]

  与结构相关的是霸权的权力范围。世界体系论者以及传统的中国政治秩序认为权力范围带有某种差序格局的特征。世界体系论者将霸权之外的地区划分为半边缘地区和边缘地区。半边缘地区是过去的中心国家,或由边缘地区上升而来的国家。边缘地区是殖民地或自立程度很低的地区。[21]传统中国的政治秩序中,中央王朝向外依次被分为侯服、甸服、绥服、要服、荒服等附有依次降低的权力义务的地区,[22]霸权则是中央王权不足以维系天下秩序时,由强大的诸侯召集若干弱小诸侯来发起或制止战争、制定秩序,[23]这些弱小诸侯即构成霸主的权力范围。两者的区别在于,世界体系论者认为霸权的范围是全球性的,而中国传统政治秩序中霸主的权力范围通常是区域性的。在这一问题上,进攻性现实主义学者约翰·米尔斯海默(John J. Mearsheimer)与世界体系论者较为接近,认为霸权应当是全球性的。但米尔斯海默同时认为现代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获得全球霸权,因此,即便美国也不是真正的霸权。[24]

  以上关于霸权结构及范围的分歧,从实证的角度来看并不重要。到底是以国内主导或统治阶级、单一霸权国还是中心国家集团为霸权的研究对象,取决于具体的研究问题。将霸权中心界定到集团、国家、阶层甚至个人的层次并不矛盾。而中心一旦确定,其影响力或权力的范围完全可以转化为一定标准下[25]进行计算的技术性问题,也没有必要预设霸权权力范围是全球性还是区域性的。

  关于霸权的属性,葛兰西学派和世界体系论者比较接近,对霸权的评价总体上是负面的,认为霸权对权力结构内的非霸权成员是不利的。葛兰西学派认为霸权的世界结构是一种不平等的世界结构,因此特别强调反霸权力量对霸权秩序的挑战,甚至不惜以武力为手段。[26]世界体系论者则指出,世界资本主义体系是一个等级化的世界劳动分工体系和倾斜的商品交换体系。在不平等的国际劳动分工基础上,世界经济体的商品链通过倾斜的交换机制循环流动,实现由边缘向中心的利润转移,加剧了体系的等级化和不平等性。中心国的横向垄断和对边缘国的垂直一体化控制是实现不平等交换的两条主要途径,中心国家的世界资产阶级借此成功地控制世界市场上的产品交换和剩余分配,不断扩大自身的资本积累。[27]但在霸权稳定论者及新自由主义学者看来,霸权的属性并非负面的,基本上是正面的或至少是中性的。霸权稳定论者认为,霸权至少是国际合作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霸权国发挥领导作用,则贸易、货币和其他大多数国际事务中的合作“即使不是不可能实现,也是极难实现的”。[28]新自由主义学者也倾向于把霸权界定为一个国家比其他国家拥有多得多的资源及能力,[29]但这也只是一种客观的表述而不具备价值上的褒贬含义。中国历史上对春秋时期出现的各期霸权的评价也是正面居多(尽管与王权或王政相比,霸权与霸政是次优的选择),[30]作为霸主不但要尊奉王室,还要率领诸侯与蛮夷作战,维护中原秩序。[31]苛刻如孟子也不否认霸权的仁义属性,认为依靠武力并凭借仁义之道者可以称霸,且霸主必定产生于大国。[32]

  要抽象或一劳永逸地论断霸权是良性还是恶性的,除了诉诸信仰别无他法。从实证的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看,研究者只能根据特定的具体的霸权行使其权力的过程或后果,来判断该霸权的属性。绝大多数研究是从霸权行使权力或与霸权结构中其他成员相处的过程或程序是否正当来进行判断。例如,是否维护一种进步的自由国际体系;[33]是否以非强制的[34]以及和平的[35]方式推进多边合作或区域一体化;[36]是否致力于(以及受邀请[37])提供安全、援助、国际斡旋、调停及仲裁等公共产品;[38]在制定和执行国际规则时是否注重公平合理,特别是强制执行时是否经过正当程序(如安理会授权),[39]等等。

  比较而言,从绩效或后果的角度评价霸权属性的研究较少,[40]但是,要设定一个争议较少的评价框架并不困难。可以借用“帕累托改进(Pareto improvement)”这个概念来构建霸权属性的绩效评价框架。如果一项政策或行动,在没有牺牲任何一方福利的前提下改善了至少一方的福利,即符合帕累托改进的原则。[41]按照这个原则,在一定的时期内,霸权结构中,只要没有一个非霸权成员的利益受到损害,而非霸权成员构成的权力范围的总利益有所增加,即可认为该霸权在这一时期属于良性霸权。但是,在国际关系或国际权力博弈中,更强调的是相对收益而非绝对收益。有可能非霸权成员在经济、科技等方面虽然取得了绝对收益的改进,但其改善幅度远小于霸权国,或其对霸权国的不对称依赖大幅提升,结果其与霸权国的权力差距反倒拉大了。为此,有必要提出比帕累托改进更严格的标准,即“中性帕累托改进”。后者分为两种:一是“等比中性帕累托改进”,即在帕累托改进过程中,权力范围的总利益与霸权国利益之比应当保持不变(或有所增加);二是“等距中性帕累托改进”,即在帕累托改进过程中,权力范围的总利益与霸权国利益之差距应当保持不变(或有所缩小)。

  对霸权行使方式的讨论更加复杂,因为对权力行使方式的讨论和分析本身还是晦暗不明的。霸权稳定论者认为霸权是通过提供国际货币、开放的贸易体制以及国际安全等公共产品[42]来展示影响、行使权力,在此过程中,霸主控制了原料、资本来源及市场,并在高附加值商品生产中具备竞争优势。[43]尽管霸权稳定论者已经注意到了霸权可以通过拒绝开放(作为公共产品的)本国市场之类的措施来对其他国家施加影响,[44]但它们主要还是从公益产品的角度理解霸权提供公共产品的行为,或者说,至多从公害物品治理(如控制传染病、[45]治理腐败[46]等)的视角理解霸权国行为,相对忽视了霸权所提供的国际公共产品中公害性对于国际合作的正面意义。

  霸权国所提供的国际公共产品,通常兼具公益产品属性与公害产品属性。没有公益性,无法吸引其他国家参与合作;没有公害性,无法保证霸权结构的相对稳定性。那些试图“搭便车”的国家随后会发现,它们可能是搭上了一辆快速狂奔中的战车,尽管不用花钱,但也无法轻易从车上跳下,强行跳下可能要承担极严重的后果。约瑟夫·奈在提出命令性权力时已经区分了基于诱惑和基于强制这两种命令性权力,[47]这实际上也对应于霸权结构内的公益产品和公害产品。

  国际货币就是典型的兼具公益性与公害性的公共产品。接受国使用国际货币可以便利地与任意第三国进行交易和结算,可以容易地储蓄国际公认的货币财富。但与此同时,接受国也被发行国征收着超长期的铸币税,同时,大量财富以国际货币的计价形式存在(例如中国的外汇储备大量以美元资产的形式投资在美国国债等市场上),相当于接受国向发行国遣送了重要的“人质”,将自己的重大利益置于风险之中。[48]尽管对接受国来说,这是一种有害或高风险的状态,但对发行国来说,这种“人质”又相当于得到了接受国的可置信的保证,可以确信其至少在可预见的期间内不会颠覆现有的霸权结构,从而有信心为霸权结构提供更高质量的各类公益产品。

  葛兰西学派强调霸权通过各方的同意来行使权力,[49]主导集团和从属集团之间存在一种糅合了服从和一致的意识形态。[50]但是,葛兰西学派认为这种同意是不合理的,是意识形态霸权所塑造出来的,其内部蕴涵着对立性的反霸力量。约瑟夫·奈的软力量思想则认为这种经非霸权国同意而产生的权力是由同化力量产生的,是非霸权国对霸权国软硬实力或资源产生认同的心悦诚服的结果。现实主义者则认为,根本不应该把这种基于同意或认同的软实力纳入分析视阈之中,因为这种带有价值判断的看待和衡量权力的方式,是不适于作为科学分析对象的。[51]

  是否将软权力纳入权力分析框架之内,是不同学者构建权力分析框架时面临的根本分歧。反对方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软权力涉及价值判断,建立在价值判断基础上的理论是不能够被检验和执行的,不是科学意义上的理论;二是软权力概念不是精确和稳定的,无从测量。我们认为:首先,价值判断不能作为科学分析的工具或手段,但并不意味着不能用科学理论来分析含有价值判断的命题。其次,对软权力的测量工作并非全无进展。例如,阎学通和徐进从国际吸引力、国际动员力和国内动员力三个方面设计了软权力的衡量指标并计算出“中国软实力总体上处于美国的1/3上下”。[52]当然,他们也承认,指标的简洁性、综合性和代表性还有待考究,或者说,测度本身还缺乏坚实的理论基础。最后,本文以下部分将提供软权力测度的理论基础,说明软权力可以是精确和稳定的概念。在分析霸权行为时,一个包括了软权力维度的权力分析框架是更完整和更有解释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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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0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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