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合法性视角下的中美战略竞争走向
发布时间:2023-03-07 18:27
秩序合法性是影响大国战略竞争的重要因素,国际秩序的主导国行为选择可以从其对崛起国的能力和策略评估中进行观察。当崛起国拒止能力不足时,其展现的责任能力不会过分影响主导国秩序合法性;当崛起国拒止能力显著增强时,其相应的行为则会削弱主导国秩序合法性,引发主导国的警惕。而在具备强拒止能力和责任能力的基础上,当崛起国的崛起策略被认定是对既有制度安排的替代而非补充时,主导国遏制意愿会明显提升;当崛起国采取支配型崛起策略时,高烈度冲突则难以避免。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随着中国拒止能力的提升以及地区体系对中国责任能力认同程度的持续深入,美国从尝试与中国合作并将中国纳入美国主导体系,到实施针对性战略和警惕中国的快速发展,进而视中国为主要战略竞争对手。尽管如此,中国并非支配型崛起,中美战略竞争与"修昔底德陷阱"存在明显差异。消减战略竞争的中国路径应是采取防御性战略稳定地区局势的同时,尊重既有制度安排,加强中美利益交汇的深度和广度,建立相互克制的利益基础。
【文章页数】:24 页
【文章目录】:
一 引言
二 大国战略竞争中的秩序合法性视角
三 主导国秩序合法性认知与大国战略竞争
(一)主导国对崛起国的能力评估
(二)主导国对崛起国的策略评估
四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中美战略竞争走向
(一)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前后的美国对华认知与战略选择
(二)对华战略的转变与“亚太再平衡”的实施(2009—2016年)
(三)美国对华责任能力的认知转变与中美竞争加剧(2016年至今)
五 中美战略竞争失控的可能性和克制路径
六 结论
本文编号:3757668
【文章页数】: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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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言
二 大国战略竞争中的秩序合法性视角
三 主导国秩序合法性认知与大国战略竞争
(一)主导国对崛起国的能力评估
(二)主导国对崛起国的策略评估
四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中美战略竞争走向
(一)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前后的美国对华认知与战略选择
(二)对华战略的转变与“亚太再平衡”的实施(2009—2016年)
(三)美国对华责任能力的认知转变与中美竞争加剧(2016年至今)
五 中美战略竞争失控的可能性和克制路径
六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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