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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榕树作为审美客体的内涵流变及其文化意义

发布时间:2017-10-11 04:24

  本文关键词:论榕树作为审美客体的内涵流变及其文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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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榕树是中国南方极为常见的树木,亦是闽粤文化的象征和载体,关于榕树的文字记载却迟至三国才出现,进入文学史成为审美观照的对象更是从唐代才开始。早期对榕树的描写多着眼于其独特的外形,体现出北方诗人好奇的态度,之后,文学作品中榕树的审美意蕴不断扩展,成为文人抒发各种情感的载体。宋代李纲《榕木赋》、薛季宣《大榕赋》、明代黄道周《榕颂》中,榕树已经与儒道文化联系在一起,被赋予比德的内涵。榕树在文学史上的被认识与被接受,意味着中原文化对闽粤文化的认同和南人文化自信心的提升。
【作者单位】: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关键词】榕树 闽粤文化 审美客体 比德
【分类号】:S687;G122
【正文快照】: 在中国文学史上,花木一直是非常重要的意象群体。在先秦时期的《诗经》中,无论是猗猗绿竹还是灼灼桃花,它们的风姿都因诗人的妙笔而流传千古,因此,孔子论《诗》曰:“可以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同样,《楚辞》所开创的香草美人传统也使得芙蓉、薜荔、橘、桂等南方花木广为人知

本文编号:101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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