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政治改革中的资政院弹劾军机大臣案

发布时间:2017-10-11 20:40

  本文关键词:晚清政治改革中的资政院弹劾军机大臣案


  更多相关文章: 预备立宪 资政院 弹劾军机案 国家能力


【摘要】:1840年之后中国开启了现代化进程,严重的民族危机迫使仁人志士探索救亡图存之道,迟至1901年清廷重启改革进程,开始了史无前例的新政,对转型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演进产生了深远影响。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开明官僚支持和立宪派的争取之下,清廷于1908年下诏预备立宪开始进行政治改革。资政院在这一背景下设立,并于1910年正式开议,这些举动表明清廷开始逐步允许包括立宪派在内的在野势力参与制度革新和国家重建,并为此与立宪派分享一定的政治权力。作为预备立宪重要的举措之一的资政院,从权力分配、职权设置到议员构成都体现了清王朝与立宪派互相妥协同舟共济的迹象。然而这种合作并没有解决威权重建及其实现方式等关键性问题,并且清王朝也丧失贯彻自己意志的能力。弹劾军机大臣表面上是资政院为维护自己职权而做的必要努力,实质上集中展现并放大了晚清社会结构性矛盾,促使清廷与立宪派走向彼此的对立面,预示着包括资政院在内的预备立宪将面临失败的宿命。资政院在弹劾军机案中所表现出的冲突,并不是制度设计缺陷所引起,也无关清廷立宪的诚意与态度,它突出表明了社会转型复杂性。弹劾军机案无果而终,资政院也没有拯救清王朝于水火之中,但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民选机构,资政院是中国第一次大规模的民主政治实践,弹劾军机案开民意机构监察最高行政官员之先河,它的实践对探索政治转型模式和道路选择具有启示意义,它的教训彰显了国家能力在应对制度转型过程中复杂状况的必要性。 以弹劾军机大臣案为中心,在清末宪制改革的背景下,依托史料理清整个事件来龙去脉,努力还原历史的本来面目,在此基础上,重新解读清廷设立资政院的政治目的及其制度功能,并以弹劾军机案的失败原因为切入探讨资政院无法完成自身使命的原因和经验教训,分析宏观背景下宪政制度本土化过程中的困境和出路,力图为中国正在进行中的社会转型提供了一个新的分析角度。
【关键词】:预备立宪 资政院 弹劾军机案 国家能力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9;K252
【目录】:
  • 摘要6-7
  • Abstract7-8
  • 绪论8-14
  • 选题意义8-10
  • 学术回顾10-12
  • 本文框架12-14
  • 第一章 资政院弹劾军机大臣案14-24
  • 1.1 弹劾案的起因14-17
  • 1.2 弹劾案的过程17-19
  • 1.3 弹劾案的结果19-21
  • 1.4 弹劾案的实质21-24
  • 第二章 弹劾军机大臣案中的资政院24-31
  • 2.1 资政院的职权24-26
  • 2.2 资政院的议员26-29
  • 2.3 资政院与军机大臣副署权29-31
  • 第三章 预备立宪中的资政院31-36
  • 3.1 危机下的政治选择31-32
  • 3.2 矛盾中的政治逻辑32-36
  • 第四章 转型社会中的国家能力36-45
  • 4.1 朝野合作的基础36-38
  • 4.2 合作破裂的根源38-40
  • 4.3 政治整合与国家能力40-45
  • 结语45-47
  • 参考文献47-50
  • 致谢50-51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51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6条

1 马岭;;君权从哪里开始让步?——来自《钦定宪法大纲》的启示[J];法学家;2008年04期

2 胡鞍钢;魏星;;治理能力与社会机会——基于世界治理指标的实证研究[J];河北学刊;2009年01期

3 崔志海;国外清末新政研究专著述评[J];近代史研究;2003年04期

4 章永乐;;多民族国家传统的接续与共和宪政的困境——重审清帝逊位系列诏书[J];清史研究;2012年02期

5 章永乐;;“大妥协”:清王朝与中华民国的主权连续性[J];环球法律评论;2011年05期

6 章永乐;;共和政体与国家建设:中国近代宪政史反思[J];中外法学;2012年01期



本文编号:101464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zgjxds/101464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d1fda***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