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征兵制度在龙泉县推行的历史考察
发布时间:2017-11-04 22:28
本文关键词:抗战时期征兵制度在龙泉县推行的历史考察
【摘要】:1936年,国民政府实施《兵役法》,将募兵制改行征兵制。抗战全面爆发后,为补充兵员,国民政府又对管区制度和征集程序进行调整和完善,在国统区强力推行征兵制。作为浙江抗战的大后方,龙泉县是浙江推行征兵制的重要县份之一。抗战时期,龙泉县积极推行征兵制,从壮丁调查到体检、抽签再到征送,遵照法令依法办理,先后征集近万名新兵,成为战时浙江征兵的模范县,为中国抗战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由于基层兵役组织和制度的不完善,兵役人员素质的低下以及战时过于频繁的征兵等原因,征兵制在龙泉的推行过程中无法真正严格地按照法定征兵程序进行,对战时征兵制度造成了冲击。尽管政府通过相应奖惩、视察、检举等方法防治妨害兵役行为,但未能真正实现平等、平均、平允的原则。征兵制度的实施不仅为中国的抗战补充了大量兵员,而且增强了民众的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然而,大量壮丁征集入伍也使乡村社会主要劳动力缺失,对民众的生产和生活产生了影响和冲击。
【学位授予单位】:浙江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K265;E26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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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彭W歐,
本文编号:114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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