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新型婚姻家庭关系下的妇女解放研究(1949-1956)
发布时间:2017-11-22 01:11
本文关键词:建国初期新型婚姻家庭关系下的妇女解放研究(1949-1956)
【摘要】:建国初期,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土地改革、普选、扫盲、宣传和贯彻《婚姻法》、禁娼等一系列运动,扫除了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浊风气,革除了束缚和摧残妇女的旧制度和旧习俗,这一时期妇女获得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的解放,是近代中国社会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当然,妇女解放包含的内容有很多,婚姻家庭关系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但是,婚姻家庭与个人生活息息相关,更重要的是一段段婚姻家庭关系的缔结交织构成了社会生活的主要内容,反映了社会各个方面的变化,也关系到社会的安全问题。婚姻家庭问题是女性问题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1950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婚姻法》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这不仅是建国初期一项重大的法制建设,也是一项重大的社会改革,它使得妇女婚姻家庭状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集中体现了党和政府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政策导向,是党和国家对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悲惨处境高度重视的表现。所以本文拟以婚姻家庭关系为切入点对建国初期妇女解放进行初步探讨研究。 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进行论述: 第一部分,概述近代中国妇女冲破婚姻家庭束缚追求解放的历史进程。这一部分以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为时间分界线,对党成立以前的妇女解放历程和党成立以后的妇女解放历程进行了概述,重点概述的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党领导的妇女解放和婚姻制度改革。 第二部分,分析建国初期新型婚姻家庭关系下妇女解放的社会历史条件,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婚姻法》的颁布和贯彻执行对婚姻家庭以及整个社会带来了变化,促进新型婚姻家庭关系的确立,为妇女解放奠定了一个好的基础,这是第二部分重点分析的内容;其次,这一时期,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进行了土地革命、禁娼运动、扫盲运动等 一系列社会改革,为妇女解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最后,妇联及各级妇女组织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相关法律,保护妇女劳动力,组织妇女开展文教卫生事业,为妇女解放的实现奠定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第三部分,重点论述建国初期新型婚姻家庭关系确立带来的妇女解放,这是本篇文章的主要内容。主要从妇女家庭地位提高、经济地位提高、政治地位提高、身心健康发展这四个方面进行论述,具体分析建国初期新型婚姻家庭关系确立所带来的妇女解放。 第四部分,论述建国初期新型婚姻家庭关系下妇女解放带给我们的启示,呼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保证妇女经济上的独立、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发展妇联及妇女组织等,不断促进妇女的进一步解放与发展。
【学位授予单位】:广西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K27;D442.9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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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21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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