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清水江文书记帐制度探析
发布时间:2017-12-17 12:15
本文关键词:民国时期清水江文书记帐制度探析
【摘要】:黔东南清水江流域自古便是杉木、松木等优质林木主产区,大规模的林木贸易更是促进了当地少数民族人们和中原汉民的文化交流,同时也促进了当地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随着清水江流域木材市场的繁荣,巨大的经济利益催生了清水江木材市场的木号经营。伴随着经济活动的产生,就需要专门人员对所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记录与汇总分析,我们将对特定经济活动进行记录的活动称之为会计记帐。为了规范会计记帐行为,无论是在哪一个时期发生的会计行为,都需要以某一种具有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对记帐人员的记帐行为进行约束,以规范其记帐行为。民国时期,虽然民国政府早在1914年3月颁布了《会计条例》,但是由于贵州清水江一带地处偏远,中央对其控制稍显得较少,所以对于清水江流域一带的木号帐簿的规范主要还是以民间自主形成的记帐习惯为主。本文主要通过民国时期清水江流域木号在经营过程中逐渐积累所形成的帐簿记录进行分析,从而总结出民国时期清水江流域所特有记帐习惯对这一特定区域记帐行为的规制。本文除绪论及结语外,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清水江木行的发展情况以及清水江木行帐簿文书进行概述。由于帐簿文书的产生离不开木行的经营活动,木行发展的情况从某一方面来讲决定了清水江帐簿类文书的发展状况。同所有的经济主体一样,清水江木行必定同样也要经历发展、繁荣到衰退的过程,在木行发展的不同时期,作为记录木行经济状况的帐簿文书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对记帐人员的专业要求及记帐的规范制度也会随着木行的发展周期而发生变化。在第一部分当中,通过对民国十三年(1914年)至民国二十九年(1934年)之间清水江龙茂盛木行所形成的帐簿文书进行梳理,并结合这一时期清水江木行发展状况,总体上分析民国时期清水江帐簿文书所反映出特定时期的规范特点。第二部分是对民国时期清水江帐簿文书进行具体分析。根据现代相关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账薄用来记录具体经济业务的载体,各经济主体有义务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而一本完整的帐簿在帐簿的格式设置、帐目的书写格式、记帐符号、记帐的日期、帐目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以及金额上,都有统一的规定。以此规定的内容作为线索,逐一对民间收集到的民国时期清水江帐簿类文书进行了分析,尤其是对清水江帐簿文书中所使用的会计数码体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包括金额数字符号表示、书写的格式以及当中的一些特殊表示。第三部分对民国时期清水江帐簿类文书中所体现出的记帐习惯进行分析,从而发现其中的规律,总结出民国时期清水江流域木号记帐制度。古人云:“国有国法,族有族规,民有民俗,乡有乡约,商有商道。”每一个少数民族都拥有带有本民族特色的文化观念,而民族习惯法起源于民族文化,更是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产生于民间,根植于社会生产生活中,在一定地域内得到广泛的认可,少数民族地区人们更愿意自觉维护和遵守。对于国家法没有深入的清水江少数民族区域,无论是对民事关系的调整还是对经济主体的约束,其主要都是通过长期居住在这一特定地域的少数民族们,在长期的经济活动中所累积形成的习惯对其行为进行的规范和指导,这当中就包含了对记帐人员的记帐行为的规范调整。第三部分在第二部分的基础上,分析总结得出民国时期清水江流域各木行对帐簿文书的记录习惯规范。
【学位授予单位】:贵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9;D922.26;K25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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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康均;王涛;胡君e,
本文编号:130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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