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州县“就地正法”司法程序之再考察

发布时间:2019-11-17 07:41
【摘要】:晚清"就地正法"之制的司法程序是不断变化的。咸丰年间,在镇压"匪乱"的过程中,常常是军营、州县官、团练讯明后即可执行正法,事后报告。自同治二年毛鸿宾郭嵩焘提出将复审之制引入就地正法后,州县审讯后增加了一个府州或道复审的环节。尤其是光绪八年经过一场关于是否取消就地正法的大讨论后,州县官审讯后的复审之制趋于细化,并要依据路途远近或将犯人解赴府州或道复审,或无需解勘犯人,而由督抚派员前往复审。但此后在实践中又趋向简化。与此同时,种种借口事情紧急、案情重大而直接由州县审判、报按察司(后为提法司)核明、督抚批饬即行正法的情况依然存在。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3条

1 王瑞成;就地正法与清代刑事审判制度——从晚清就地正法之制的争论谈起[J];近代史研究;2005年02期

2 邱远猷;太平天国与晚清“就地正法之制”[J];近代史研究;1998年02期

3 刘彦波;;晚清两湖地区州县“就地正法”述论[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03期

【共引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叶丹;;清代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研究与借鉴[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7年01期

2 陈勇;;明清徽州地区的赋税征纳与社会控制[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2年02期

3 马建红;;辛亥革命:法制的断裂与传承——以《暂行援用前清法律令》为中心的静态考察[J];河北法学;2011年09期

4 李建澄;;浅论沈家本会通中外的刑法思想[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1年04期

5 康恒印;杜素娥;;近代以来华北乡村治理结构的变迁[J];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年01期

6 周保明;;清代州县长随考论[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05期

7 赵元信;出入经史之间 定鼎法学新风———沈家本先生法律思想的学术源流探微[J];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3年05期

8 沈大明;;清代地主阶层的法律特权[J];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06期

9 李贵连;俞江;;清末民初的县衙审判——以江苏省句容县为例[J];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02期

10 韩涛;;晚清最高司法审判权的形塑——以晚清大理院审判权限的厘定为中心[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05期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10条

1 郑现U,

本文编号:2562253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zgjxds/2562253.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57351***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