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外债与财政应付

发布时间:2020-04-09 08:06
【摘要】: 中国清代因为腐败而由盛转衰,导致贫弱、落后,引起鸦片战争 外国入侵,引发社会矛盾和社会变乱,同时又导致经济残破和财政危 机,最终不得不借入外债投入军事镇压,使中国近代外债一开始就带 有被迫、落后的半殖民地外债特征。 甲午以前外债多以短期、临时性外债为主,主要用于镇压太平天 国运动、左宗棠西征和中法战争。甲午战争时期外债主要是甲午战费 五大借款和对日赔款三大借款。这一时期借款除了大量的经济利益的 损失外,还伴随大量的利权损失,关盐两税大量地被用作抵押,海关 管理权落入英人手中,是中国外债转化为恶债的开始,庚子赔款及其 债务化加剧了中国财政危机的同时,对中国近代社会经济产生了重要 影响,使中国半殖民地化进一步加深。在中央集权的财政体制瓦解的 情况下,清政府将绝大部分外债分摊地方,使地方财政进一步恶化。 地方政府财源有限,只有加重对人民的剥削和举借外债,造成了地方 外债的泛滥。清政府大量举借军政外债的同时,也催生了近代实业外 债的产生,铁路借款、矿业借款、电讯借款等对我国近代交通、通讯 及工矿企业发展有积极作用。 外债的筹还是晚清财政活动的重要部分。甲午以前外债因为数额 小、借期短,朝廷东挪西凑,尚能应付,并无积欠。甲午以后外债数 额甚巨,庚子以前外债年偿还额在2000万两以上,从此以后,晚清 财政处于长期失衡状态。庚子以后年偿还额达4000万两以上,关税、 厘金、盐税,甚至土地,所有能用作担保的财源都被列强控制,,抵还 外债。 鸦片战争后的近代中国在国际社会中一直处于弱势,此时的外债 绝大部分是帝国主义强加在清政府身上的,这就注定了外债的“恶债” 性质,对清政府财政经济破坏力极强。为挽救危局,清政府采取了许 多财政措施予以补救。例如增加田赋、潜粮改折、整顿厘金、盐斤加 价、苛征捐税、整顿财政、划分中央与地方税制、实行预决算制度…… 等等,有些措施对筹还外债、改善财政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绝大部分 改革只是针对商民苛征勒捐,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外债问题、财政问题, 只会激化阶级矛盾。从根本上说,落后的封建制度是中国社会发展的 障碍。既然其被推翻是历史的必然,那么,细枝末节的修改显然挽求 不了清王朝。
【学位授予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3
【分类号】:K252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3条

1 程秀玲;金登干与中国海关驻伦敦办事处[D];福建师范大学;2010年

2 张珊珊;论赫德在晚清四大借款中的作用(1894-1898)[D];东北师范大学;2011年

3 黄鹏旭;晚清绅商及其民族意识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6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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