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女性法律地位的嬗变

发布时间:2020-04-19 19:22
【摘要】: 中国传统法律受封建族权、父权、夫权的影响,女性的法律地位极其低下。进入近代社会,随着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的输入,民主、自由思想的传播,女性在法律上的法人资格得到确立,女性的法律地位随着社会的变革而得到逐步提高。女性由男性的附庸而渐至自由人,由二等公民而渐至男女平等,这是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探讨近代女性法律地位嬗变的轨迹,可以看出女性在近代社会获得解放的曲折历程。 全文将近代女性法律地位的嬗变过程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阐述晚清时期女性法律地位的初步确立。清中后期的太平天国政权曾对近代女性的地位做了初次改变,反映了近代社会对女权提高的要求。清末清政府的新律改革,使中国女性第一次获得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近代女性法律地位得以确立。 第二部分:阐述中华民国成立以后历届政府对女性法律地位的提高。民国的成立,为女性法律地位的提高提供了契机,经过北洋军阀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对女性法律的修订,,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法律地位都得到了很大提高,但是这一时期的女子法律地位仍然还有其局限性。这一阶段女性法律地位的改变也是中国法律现代化进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西方资产阶级法律在中国逐渐形成的时期。 第三部分:阐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政权对女性平等法律地位的确立。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本着解放女性,打破封建残余对女性束缚的原则,颁布了一系列法律,赋予女性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等各方面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成为新民主主义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章的最后一部分对中国女性的法律地位在近代社会的嬗变过程进行分析,得出女性法律地位嬗变的特点,即女性法律地位的嬗变是伴随着社会的变革而产生,随着各政权性质的变化而改变,是接受西方法制文化过程,也与女性自身的斗争密不可分。
【学位授予单位】:河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3
【分类号】:K25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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