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家庭文化变迁(1949-1966)
发布时间:2020-05-06 08:51
【摘要】:家庭文化是发生在家庭内部,由所有家庭共同在社会实践和生活实践中逐步创造的,带有各自特色的道德规范,价值观念,行为方式,思想意识和文化水准,并与一定的科学知识相结合的各类因素总合。作为家庭文化,它会以各种物质或者规范的形式,外在地体现它的特征。而在这些特征的更深层面,是人们价值观念的体现。同时,家庭文化具有动态特征,社会条件的变迁,会导致家庭文化的变迁。本文旨在通过观察我国1949-1966年间家庭文化外在特征的变化,探索其背后人们价值观念的变迁,以及在这个过程中,社会条件对我国家庭文化的影响。 第一章阐述我国家庭规模的变化。新中国的土地制度改革直接促使了大家庭的分崩瓦解,直系家庭和核心家庭数量增加。与此同时,人们对分家不再反感,个人对家庭财产所有权的拥有使分家行为变得普遍。这个时期,家庭规模体现出另外一个特征:新中国的家庭规模与封建社会以及我国近代社会的规模相比呈现缩小趋势,而在建国后十几年中却呈现上升的趋势。建国初的分家高潮以及建国后家庭子女数量的上升是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同时,国家妇幼卫生的改善成为保证家庭子女成活,家庭子女数量上升的客观保障因素。 第二章阐述我国的生育政策及家庭生育的自我选择。我国在50年代提出计划生育政策。这是我国第一次以行政的手段对家庭生育进行引导,然而国家在人口理论上的误区导致此次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失败。大多数家庭的生育仍然处在自发的盲目状念。同时,客观社会坏境对家庭的刺激,使得家庭在子女的性别和数量的选择上更倾向于男孩和多生多育。 第三章阐述建国初期,妇女在家庭中与丈夫,婆婆的关系以及家庭中亲子关系的转变。建国后我国号召家庭妇女投身到社会公共事业的建设中去,认为妇女只有参加社会生产,才能获得彻底解放,才能改变她们在家中的低下地位。事实证明,即使妇女踊跃参加社会工作,她们在家中仍然缺少决策权。与丈夫和婆婆的关系也没有达到真正的平等。总之,新中国在性别的分工上,改变了男主外,女主内的夫妻分工,而这种分工的改变并没有给家庭妇女带来解放。虽然她们在社会劳动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喜悦和满足,但她们仍然处于由家务和社会劳动带来的双重负担之下。
【学位授予单位】:首都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5
【分类号】:K27
本文编号:2651003
【学位授予单位】:首都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5
【分类号】:K27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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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从娜;1950年代湖北妇女健康事业探析[D];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
,本文编号:265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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