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的监察制度述论
发布时间:2020-05-19 11:04
【摘要】: 民国初年,标榜民主法制的共和政体因封建君主政体被推翻而建立。作为政体不可或缺的监察制度也在西方资产阶级民主监察思想和中国传统监察思想影响下相继建立。民国初年较为完备的监察制度在严肃法纪、整顿吏治、纠劾官邪、制衡行政权、保障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等方面起了一定作用。同时,由于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的制约,未能发挥其应有的监察职能。总的来看,民国初年的监察制度推动了我国监察制度的近代化进程,对加强我国监察制度的建设和廉政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学位授予单位】:江西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2
【分类号】:K258
本文编号:2670797
【学位授予单位】:江西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2
【分类号】:K258
【引证文献】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2条
1 徐德刚;五权宪法监察权研究[D];武汉大学;2006年
2 黄小彤;民国时期民控官的途径与控案处置[D];四川大学;2007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3条
1 李唯一;民国初年平政院制度研究(1914-1916)[D];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
2 郝建云;于右任监察思想及其实践研究(1931-1945)[D];西南大学;2010年
3 李春生;民国时期北洋政府平政院研究[D];山东大学;2010年
,本文编号:267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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