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与滇案交涉
发布时间:2020-07-01 19:57
【摘要】:马嘉理案(又称滇案)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有关马嘉理案的交涉及《烟台条约》的签订,学术界曾给予较多关注。本文系在前人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之上,试图对李鸿章与马嘉理案交涉中的一些细节问题作进一步探讨,主要内容为:揭示滇案交涉中显现出的威妥玛与英国外交部及英印政府之间、英国与其他列强之间、威妥玛与赫德之间、李鸿章与总理衙门之间的分歧与矛盾,分析这四对矛盾对滇案交涉进程与结局的影响;分析李鸿章在滇案交涉中从积极关注到奉命在津交涉到烟台全权主持订约的角色转变,旨在说明李鸿章接办滇案多是在威妥玛总理衙门谈判破裂、关系闹僵之后,从旁转圜,设法挽回局势。本文最后指出,李鸿章在滇案交涉中妥协退让的原因,除上述特定角色的因素之外,主要是由于威妥玛的狡诈多端与清政府外交手段落后、外交观念陈旧导致的策略不当,而李鸿章难以摸清威氏的真实意图亦是原因之一。与此同时,李鸿章在交涉中体现出的外交手段与外交认识,如主动利用列强调停、主张遵守条约、积极评介通商口岸的作用等,对其日后的外交活动乃至整个近代外交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学位授予单位】:安徽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5
【分类号】:K256.9
本文编号:2737209
【学位授予单位】:安徽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5
【分类号】:K256.9
【引证文献】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王瑛;李鸿章与晚清条约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0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吕蒙;滇案与《烟台条约》再研究[D];贵州师范大学;2008年
本文编号:2737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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