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省级行政机构改革研究(1906年—1911年)
发布时间:2020-07-05 12:31
【摘要】: 本文共分四章。 导论说明选题的缘起和研究价值,并对该专题进行全面的学术史回顾,介绍当前的研究状况,指出不足,提出对策。介绍本文所使用的史料,阐明写作方法。 第一章主要论述清末省级行政机构改革的缘起与筹备过程,简要梳理清末新政前期(1901年—1906年)的省级行政机构变动情况,省级行政机构改革为主的地方官制改革方案《各省官制通则》的酝酿产生过程,以及1907年7月以后清政府对于进一步改革省级行政机构的举措,为后面专论机构改革的实施做准备。 第二章主要阐述机构的建立与演变,论述各新设省级行政机构(提学使司、提法使司、交涉使司、巡警道、劝业道)的建立与原有省级行政机构的改组(如督抚衙门设立幕职并设立会议厅,布政使衙门设立公所分科治事),以及在新设省级行政机构建立过程中对各省自设局所的撤并过程,分析各新设机构的内部设置和职能的演变,以探究改革中制度创新的实际操作情况。 第三章讨论新设省级行政机构与有关各方的权限关系,包括这些机构与中央各部和督抚的关系,行政机构与谘议局的关系,提法使司与各省高等审判厅的关系等,展现中央各部院与各省督抚对新设省级行政机构控制权的争夺过程,分析在机构改革的调适过程中各机构因权限划分不清而引起的利益冲突。 第四章阐述各新设省级行政机构的人事任用制度,通过分析各机构主官与属官的成分以考察省级行政机构改革中人事改革的力度,探讨用人机制对行政效率的影响。 结语部分探讨清末省级行政机构改革没有取得成功的原因,分析改革的得失和改革对我国地方行政制度变革产生的影响。
【学位授予单位】:首都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691.2;K257
本文编号:2742607
【学位授予单位】:首都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691.2;K257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胡丽;清末湖北州县教育改革述论[D];华中师范大学;2011年
本文编号:274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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