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八年中英新修条约与中英关系
发布时间:2020-09-07 12:31
1868-1869年中英修约谈判是两国自鸦片战争以来,第一次在和平环境中相对平等地位上进行的签约谈判。谈判结果达成了中英新修条约(又称阿礼国协定),其内容在形式上对中英双方的权益采取对等的让予。对于新修条约,英国政府最终在1870年7月拒绝批准。本论文将通过研究这一条约的谈判过程,考察中英双方在谈判中各自立场的改变以及相互妥协的原因,分析修约结果对中英关系的影响,以更好地认识晚清外交转变的复杂背景和现代化进程的曲折轨迹。 本论文共分五章,另加绪论。 绪论回顾了国内外对本专题已有的研究情况,以及这些研究已解决的和尚需继续研究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本论文研究的意义,并阐述了全文的思路。 第一章探讨1860年后的中英关系,作为全文的历史背景。《北京条约》签订后,清廷对外政策有了较大转变,采取接受条约体制,利用条约羁縻外国的外交策略。同时英国对华推行合作政策,用容忍扶持的方法诱导清廷实施条约,以此来扩大中英贸易,扩展英国在华利益。赫德和威妥玛先后提出的《局外旁观论》和《新议略论》集中体现了英国这种政策。 第二章考察了英国对修约的准备。英国在征求修约意见中,出现了在华英商与英国外交部及驻华公使阿礼国观点的歧异,反映了英国内部对华政策的矛盾。 第三章考察了清廷对修约的准备。清廷在预筹修约中的广泛讨论,是对1860年后中外关系的一种检讨与前瞻,反映了清廷主要官员对现代生产方式的认识水平。蒲安臣使团虽是近代中国第一次向西方派出的正式外交使团,但其出使结果却增强了清廷抵制英国要求的决心。 第四章叙述了中英修约谈判的曲折进程。本章将谈判分成四个阶段,即谈判委员会的十三次会谈、谈判的艰难进展、中英国内对谈判的讨论、新修条约的签订。通过分析谈判过程中双方心态举措的变化,指出中英内部以及双方之间的矛盾,显现合作政策下复杂的外交场景。 第五章首先探讨了英国拒绝批准新修条约的原因,其次从总体上考察了中英修约活动,分析了英国对华政策中合作容忍与炮舰压迫的两面,最后指出清廷由于对近代商务和时代形势认识不足,在维护自身利权的同时又不能顺应时势,而只是一味拒绝新的生产方式和国际外交惯例,裹足不前,随着阿礼国的离任和英 国拒签新约,中莱双方的猜忌怀疑加深,晚清外交现代化的道路更加复杂和曲折。 从而指出这次修约活动带给我们的两点重要启示:一、如果中英新修条约能够实 施,将对中英关系产生积极的影响:二、清廷没有能够肩负起领导中国现代化建 设的重任,中国丧失了一个能够使之进步的较好的历史时机。
【学位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04
【中图分类】:K256
本文编号:2813351
【学位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04
【中图分类】:K256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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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磊;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列强在华“合作政策”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06年
本文编号:281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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