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国会与地方制度加入宪法

发布时间:2020-11-06 07:34
   地方制度问题(实质就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一直是民初第一届国会制宪过程中人们关注和争论的主要问题之一。考察这一问题可以对当时两派议员在国会中的主张及其所代表的党派利益、当时的国内政治环境、国会制定宪法时争执的主要问题及立法程序有进一步的认识,从而揭示当时的党派利益之争、军阀权力之争以及帝国主义在华利益之争与民初宪政失败之间的必然关联。 论文首先论述了宪法起草前后对地方制度问题的提出和搁置,由于反对派的反对和袁世凯解散了国会,使得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中止。1916年国会恢复召开继续制定宪法,地方制度问题重新讨论,赞同派和反对派争论激烈。由于段祺瑞和黎元洪的权利之争和督军团的干涉,国会再次被解散,讨论没有结果。1922年国会第二次恢复,地方制度再次被讨论,最终写入宪法。但这部耗时11年方制订出来的宪法却因第一届国会第三次被解散而根本没有实施,民初立宪以失败告终。论文最后一部分主要论述民初立宪艰难曲折且不能成功的基本原因。 论文分为绪论、三章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正文第一章论述地方制度加入宪法问题的提出与搁置及搁置原因;第二章论述了1916年国会复会后地方制度入宪之争的过程和结果;第三章写地方制度载入宪法与国会的终结;结语部分由结论、启示等内容组成。
【学位单位】:天津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07
【中图分类】:K258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 有关学术研究回顾
    二 选题的意义和资料的准备
    三 论文的思路与结构
第一章 地方制度加入宪法问题的提出
    第一节 清末民初国内各政派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主张及其演变
    第二节 地方制度加入宪法问题的提出与搁置
    第三节 地方制度加入宪草受阻的原因
第二章 1916年国会复会后地方制度入宪之争及其结果
    第一节 第一届国会的恢复
    第二节 第一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对地方制度入宪问题的讨论与审议
    第三节 第一届国会再次被解散
第三章 地方制度载入宪法与第一届国会的终结
    第一节 国会再度恢复后地方制度载入宪法
    第二节 《中华民国宪法》中地方制度的内容与仅具空文的结果
    第三节 第一届国会的终结
结语
参考书目
后记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孙泰然;清末民初西藏政局与西藏地区议员的选举[D];中央民族大学;2009年



本文编号:287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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