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1938—1945年豫东黄泛区的社会救助

发布时间:2020-12-17 19:38
  本文旨在系统地考察花园口事件后豫东黄泛区的严重灾情和国民政府、社会各界采取的善后救济救助措施,分析、总结国民政府对黄泛区灾害救助的得失成败,力图对国民政府的黄泛救灾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把握和比较客观的评价。 发生在1938年的花园口事件,尽管是个“不得已的军事举措”,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着其特殊的军事和政治意义,但它无疑也是一场人为制造的巨大灾害。花园口决堤后,黄河水夺堤而出,形成穿越豫皖苏3省44县的黄泛区,造成十分严重的灾情。灾区人民大量伤亡和逃离,财产遭受巨大损失,耕地和自然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加剧。黄泛区人民承受了巨大的牺牲。 黄泛灾情发生后,国民政府本着“功在国家,害在地方”的认识,一方面高度评价豫皖苏人民为抗战所作出的巨大牺牲,另一方面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对灾区人民实施救济和救助。第一,进行赈济和救助;第二,疏散人口;第三,迁移垦殖;第四,收养保育;第五,减免赋税;第六,筑堤防水,以工代赈。同时,社会各界也对灾区人民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救助。 国民政府的黄泛区社会救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拯救了一部分难民的生命,维持了部分难民的基本生活。但总体来看... 

【文章来源】:郑州大学河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5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引言
一、 黄泛区的灾情
    (一) 黄泛区的形成及其概念界定
        1 、 黄水泛滥情况
        2 、 黄泛区范围的界定
    (二) 严重的灾情
        1 、 人员的伤亡与流离
        2 、 财产的损失
        3 、 耕地及自然环境的破坏
二、 国民政府对豫东黄泛区的社会救助
    (一) 黄泛区灾情所引起的社会关注
    (二) 国民政府的善后态度
    (三) 国民政府救济救助的基本原则
    (四) 国民政府对黄泛区的救济救助
        1 、 赈济与救助
        2 、 疏散人口
        3 、 迁移垦殖
        4 、 收养、保育
        5 、 减免赋税
        6 、 筑堤防水、以工代赈
    (五) 社会各界的救助
    (六) 国际社会的救助
三、 国民政府对豫东黄泛区的社会救助绩效评价
    (一) 国民政府黄泛区社会救助的成效
    (二) 国民政府对黄泛区灾害救助的局限
    (三) 国民政府对黄泛区灾害救助的经济学分析
    (四) 国民政府黄泛救助效果不佳的原因
        1 、 灾害救助体系不完善
        2 、 国民政府救助不及时、反应迟钝
        3 、 资金投入不足
        4 、 吏治腐败
        5 、 救助措施不到位、不得法
结束语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1938年黄河决堤史料一组[J].   民国档案. 1997(03)
[2]河南省战时损失调查报告[J]. 陈建宁.  民国档案. 1990(04)



本文编号:292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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