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府基层赈灾实证研究——以江苏淮河流域水灾为中心(1912—1916)
发布时间:2021-02-11 12:39
民国初年,江苏淮河流域水灾泛滥,具有数量多、频繁发生、范围广、危害重等特征。各级政府努力应对灾情,施行设置赈灾机构、开展急赈、筹集赈灾物资、蠲缓、重视水利事业、加强天气预报、管理社会赈灾力量等多种措施,取得一定的赈灾成绩;部分举措体现出时代性,在新旧赈灾举措的交互中,基本顺应了彼时赈灾的实际情况,体现出部分赈灾近代化的积极意义。民初北京政府赈灾存在财政拮据、官员素养不高、政治秩序失序等不足,不利于赈灾工作的进行,影响了赈灾成效。
【文章来源】: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40(06)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地理及灾害概况
(一)地理概况
(二)灾况
二、赈灾举措
(一)设置赈灾机构
(二)开展急赈
(三)筹集赈灾物资
(四)蠲缓
(五)重视水利事业
(六)加强天气预测
(七)管理社会赈灾力量
三、评价
(一)成绩
(二)不足
结语
本文编号:3029125
【文章来源】: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40(06)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地理及灾害概况
(一)地理概况
(二)灾况
二、赈灾举措
(一)设置赈灾机构
(二)开展急赈
(三)筹集赈灾物资
(四)蠲缓
(五)重视水利事业
(六)加强天气预测
(七)管理社会赈灾力量
三、评价
(一)成绩
(二)不足
结语
本文编号:302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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