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收回海关代办航政管理权探论(1909-1931)
发布时间:2021-02-23 17:55
近代中国,航政管理事务由海关洋人代办。为从海关洋人手中收回航政管理权,交通主管部门作了不懈努力。收回海关理船厅的动议始于清末邮传部,但由于海关反对,此动议无果而终。民初北京政府时期,交通部多次提出收回海关代办航政管理权,但均遇阻。南京国民政府初期,交通部重提此问题。为厘正行政系统,国民政府召开会议,划分海政、航政范围,为该问题解决提供了依据。1931年航政局的设置,标志着海关代办航政管理权部分成功收回。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航政管理受外人控制的局面,部分实现了自主管理航政的目标,具有积极意义。
【文章来源】:史学月刊. 2019,(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近代海关代办航政与清末邮传部筹备收回
二民初北京政府交通部收回理船厅动议遇阻
三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划分海政、航政范围案
四交通部正式收回海关兼管部分航政权
五结语
本文编号:3047992
【文章来源】:史学月刊. 2019,(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近代海关代办航政与清末邮传部筹备收回
二民初北京政府交通部收回理船厅动议遇阻
三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划分海政、航政范围案
四交通部正式收回海关兼管部分航政权
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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