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岗村“大包干”:农地关系的变革及其“新时代”价值

发布时间:2021-04-28 01:58
  新中国70年,农民与土地的关系经历了农民私有(1949-1958年)、基于"一大二公"理念的农民公有(1958-1978年)和基于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农民集体所有(1978年-至今)三个阶段。其中第三阶段在70年的农地关系调整中起作承前启后的作用,由源于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大包干"则是它的起点和关键。它是贫困倒逼生产关系变革的结果,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分配制度创新与农民自主权的释放。新时代承包地 "三权分置"、宅基地"三权分离"和农村生产要素"三变改革"是新时期农地关系的创新,表征了"大包干"的"新时代"价值。 

【文章来源】:农业经济. 2020,(10)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贫困倒逼生产关系变革的结果
三、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四、“大包干”的新时代价值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安徽农业“大包干”的制度经济学分析及其现实启示[J]. 谢太平,汤祖传.  江淮论坛. 2018(05)
[2]改革开放使中国发展道路越走越宽——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开放的重要论述[J]. 魏礼群.  求是. 2015(21)



本文编号:3164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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