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广东禁烟初探(1906-1917)

发布时间:2021-08-23 20:45
  清朝末年,广东是受烟毒危害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突出地表现在其鸦片输入和消费数量巨大以及鸦片走私猖獗等方面。为响应清朝中央政府的禁烟号召,也迫于本地烟毒弥漫的巨大危害,广东政府设立了“广东全省禁烟总局”这一专门的禁烟机构,制定了作为禁烟指导方针的《广东全省禁烟事宜章程》,并采取了短期禁种、严厉禁吸、限期贩售及严缉走私等一系列措施,同时还积极参与禁烟中的对外交涉,并积极鼓励民间力量参与禁烟。民国初年,广东政府制定了内容更为详尽周密的条例和章程,如《禁烟条例》十二条和《禁烟章程》十八条,采取了严禁栽种和邻运、短期禁吸和禁售及严查走私等更为切实有效的措施,并制定了禁烟激励机制,实行了鸦片专卖。同时更加注重利用和发挥民间力量的积极作用,使之有效地配合与推动政府的禁烟进程。在政府和民众的共同努力下,清末民初的禁烟斗争取得了显著的巨大成效。但由于禁烟难度较大、官员执行不力、不平等条约的束缚以及政局动荡等不利因素的存在,根除烟毒的任务仍未完全实现。 

【文章来源】:暨南大学广东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8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前言
    (一) 研究旨趣与意义
    (二) 学术史回顾
一、清末民初广东禁烟的兴起
    (一) 鸦片输入数量巨大
    (二) 鸦片走私猖獗
    (三) 清末民初禁烟概述
二、清朝末年广东政府的禁烟(1906─1911)
    (一) 设立禁烟机构、制定禁烟章程
    (二) 短期禁种,严厉禁吸,限期贩售
    (三) 禁烟中的中外交涉
三、民国初年广东政府的禁烟(1912─1917)
    (一) 《禁烟条例》十二条和《禁烟章程》十八条的制定
    (二) 严禁栽种和邻运,短期禁吸和禁售
    (三) 制定激励机制与实行鸦片专卖
    (四) 禁烟与反禁烟的斗争
四、清末民初广东的民间禁烟
    (一) 民间禁烟的兴起
    (二) 民间禁烟组织的成立
    (三) 民间禁烟活动
    (四) 民间禁烟活动的成效与不足
五、清末民初广东禁烟评价
    (一) 禁烟取得的成效及原因
    (二) 禁烟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清末广东禁烟运动与中英外交争执[J]. 王宏斌.  近代史研究. 2003(06)
[2]民国初年禁烟运动述论[J]. 王宏斌.  民国档案. 1996(01)

硕士论文
[1]试论广东谘议局[D]. 刘文军.暨南大学 2006
[2]论清末新政时期的禁烟运动和财政[D]. 乔小平.河南大学 2004



本文编号:3358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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