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满时期东部内蒙古刑事法律制度特征
发布时间:2021-09-17 17:43
本文立足于东部内蒙古,以文本解读结合实证分析的方法,从微观层面探究伪满刑事法律制度的特点,认为伪满时期东部内蒙古刑事法制经历了由"蒙汉分治"转为"蒙汉共治"的过程,并存在附属刑法广泛存在、罚金刑地位突出、刑罚设定缺乏约束、法外滥施酷刑等特征。
【文章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48(04)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由“蒙汉分治”转为“蒙汉共治”
二、附属刑法广泛存在
三、罚金刑在刑罚体系中地位突出
四、刑罚设定缺乏约束
五、刑罚残酷, 法外用刑
本文编号:3399208
【文章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48(04)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由“蒙汉分治”转为“蒙汉共治”
二、附属刑法广泛存在
三、罚金刑在刑罚体系中地位突出
四、刑罚设定缺乏约束
五、刑罚残酷, 法外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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