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的婚姻自由观(民国成立—20世纪20年代中期)

发布时间:2021-10-30 09:14
  民国初期的婚姻自由观承接晚清时期的婚姻思想,对中国近代婚姻家庭的解放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婚姻自由思想在理论上促使人们形成正确的婚恋观;在实践中引导人们建立以爱情为基础的新式婚姻家庭。但是,由于处于新旧婚姻观的交汇时代,这种婚姻观在实行过程中难免具有复杂性。正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民国初期婚姻自由观产生的历史条件。明末清初在中国社会产生的男女平等思想的萌芽以及西方资本主义婚姻自由思想的传播,为民初婚姻自由观的产生提供了思想条件;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为其提供了经济条件。第二部分,全面介绍了民初婚姻自由观的内容。包括恋爱自由和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再嫁自由。第三部分,论述了民初婚姻变革的冲突性和婚姻自由观的偏激性。冲突性是指改革派同保守派之间的冲突,以及改革派内部关于具体问题的争论;偏激性是指时人所提出的独身主义以及废除婚制的主张。第四部分,分析论述了民初婚姻自由观的积极意义,以及提倡婚姻自由过程中所出现的社会问题。在此基础上,以鲁迅的婚恋观为例来说明一种文化从理论到沉淀成为人们的生活准则的复杂和艰辛。 

【文章来源】: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3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一、民国初期婚姻自由观产生的历史条件
    (一) 思想条件
        1、明末清初男女平等思想的萌芽
        2、清朝末年资产阶级对婚姻自由思想的宣传
    (二) 经济因素:妇女进入社会从事工作,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二、民初婚姻自由观之内容
    (一) 恋爱自由与结婚自由
    (二) 离婚自由与再嫁自由
三、婚姻观变革的冲突性与婚姻自由观的偏激性
    (一) 婚姻观念变革过程中的冲突性
    (二) 婚姻自由观的偏激性
        1、独身主义
        2、废除婚制
四、民初婚姻自由观产生的社会影响
    (一) 婚姻自由观的积极作用
    (二) 婚姻自由在实行过程中带来的社会问题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近代知识女性的双重角色:以《大公报》著名女编辑、记者为中心的考察[J]. 侯杰,秦方.  广东社会科学. 2005(01)
[2]徐志摩婚恋悲剧浅析[J]. 杨居让.  唐都学刊. 2004(05)
[3]新文化运动与婚姻家庭观念变革[J]. 关威.  广东社会科学. 2004(04)
[4]五四时期关于婚姻自由的思想述评[J]. 关威.  晋阳学刊. 2004(03)
[5]论近代早期基督教婚姻观念的变化[J]. 宋佳红.  历史教学问题. 2004(01)
[6]论五四时期探求“婚姻自由”的社会思潮[J]. 陈文联.  江汉论坛. 2003(06)
[7]辛亥革命后中国人婚姻家庭观念的变迁[J]. 逸民.  中华文化论坛. 2003(01)
[8]上海近代婚事习俗变迁的背后[J]. 王儒年.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2(03)
[9]中国传统的婚姻家庭文化对女性社会存在的影响[J]. 李莉.  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 2000(04)
[10]陈独秀对封建婚姻的批判[J]. 董根明.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04)

博士论文
[1]五四时期妇女解放思潮研究[D]. 陈文联.湖南师范大学 2002



本文编号:3466467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zgjxds/3466467.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654ac***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