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属”与晚清广州的城市社会

发布时间:2021-11-03 22:44
  清代州县佐杂官员分辖制度的发展,反映了基层治理方式的转型,其中以广东最为典型。广州附郭南海、番禺两县佐杂辖区"捕属"既是图甲体系的上级分区,也发展成大致对应城厢内外范围的区域。居住在城厢街区并申请入籍的外来移民被笼统编排在了捕属之下,捕属成为他们的户籍标识。这一户籍标识随着城厢宗族的形成、子孙的繁衍与科考事务的进行而被频繁使用,并与南海、番禺两县的城厢社会发生了不同的互动。这种状况是佐杂分辖制度与珠江三角洲的图甲户籍形态,以及非均质性的广州城市社会所共同作用的结果。 

【文章来源】:中国历史地理论丛. 2020,35(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1 页

【部分图文】:

“捕属”与晚清广州的城市社会


南海、番禺县捕属范围示意图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司”的设立与明清广东基层行政[J]. 胡恒.  清史研究. 2015(02)
[2]清雍正年间的次县级行政机构及其职能探析[J]. 傅林祥.  清史研究. 2011(02)
[3]万事胚胎于州县乎:《南部档案》所见清代县丞、巡检司法[J]. 吴佩林.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9(04)
[4]对清代州县佐贰、典史与巡检辖属之地的考察[J]. 张研.  安徽史学. 2009(02)
[5]试论清代前期铺商户籍问题——兼论清代“商籍”[J]. 许敏.  中国史研究. 2000(03)
[6]晚清县以下基层行政官署与乡村社会控制[J]. 贺跃夫.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5(04)



本文编号:347448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zgjxds/347448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20d90***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