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河南县政研究
发布时间:2021-11-04 06:57
本文以民国时期的河南县政为研究对象,从制度、人、事三个角度对之进行研究。本研究共分五章,各章要点如下:第一章,绪论,主要阐明县的实质,以及县制、县政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县实质上是一个物质载体,它的场域就是国家与社会、政府与民众的交接之处,它的内容就是国家与社会、政府与民众在彼此权利与义务方面的运动及在人、财、物和信息等方面的互动交流。县制与县政实质上是县的本质的不同方面。县制于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它型塑了中央集权专制国家,此类国家的建立标志着国家结构内部的矛盾得以解决,而新的矛盾——国家与社会间的矛盾因之伴生。第二章,县政之制。起自清末新政直至1930年代,县制的近代化变迁步履维艰。从有关县制的制度变迁上看,先有古代的在弱官治(有统治职能而无社会职能)基础上的弱自治,然后,近代化县制开始发轫,官治与自治都开始强化,二者一直在碰撞,北京政府时期基本上是“官治”与“自治”并存,虽不平分秋色,但尚有一定的自治;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则“官治”日益强大,“自治”日益式微,“官治”吸融了“自治”,至1939年,国民党推行新县制,又在官治达到终极层次的基础上实行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自治——即“官治”统驭下的...
【文章来源】:南开大学天津市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210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选题缘由和意义
1.1.1 选题缘由
1.1.2 选题意义
第二节 相关研究述评
1.2.1 核心概念
1.2.2 相关研究概况
第三节 研究的基本思路
1.3.1 研究的时空范围
1.3.2 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1.3.3 研究方法
第二章 县政之制
第一节 县的演进
2.1.1 学界关于县演进的主观认识
2.1.2 县演进的内在机理
2.1.3 县演进的历史功用
第二节 民国县制
2.2.1 现代县制的缘起与萌芽
2.2.2 北京政府的县制—官治与自治并存(1912~1927年)
2.2.3 南京政府的县制—从“官治”益强“自治”日弱到“官治”基础上的“自治”
第三节 其他制度
2.3.1 县佐制度
2.3.2 厘定县等
2.3.3 行政督察专员制度
第三章 县政之人
第一节 县行政人员
3.1.1 清末新政前后的县政人员
3.1.2 民国时期的县政人员
第二节 县官
3.2.1 县官的选任
3.2.2 县官的基本情况
3.2.3 芸芸县官
第四章 县政之事
第一节 县的行政
4.1.1 财政
4.1.2 教育
4.1.3 警政
4.1.4 建设
第二节 县的司法
4.2.1 县官兼理司法
4.2.2 县司法诉讼的制度程序
4.2.3 县司法诉讼的个案与分析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本文编号:3475230
【文章来源】:南开大学天津市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210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选题缘由和意义
1.1.1 选题缘由
1.1.2 选题意义
第二节 相关研究述评
1.2.1 核心概念
1.2.2 相关研究概况
第三节 研究的基本思路
1.3.1 研究的时空范围
1.3.2 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1.3.3 研究方法
第二章 县政之制
第一节 县的演进
2.1.1 学界关于县演进的主观认识
2.1.2 县演进的内在机理
2.1.3 县演进的历史功用
第二节 民国县制
2.2.1 现代县制的缘起与萌芽
2.2.2 北京政府的县制—官治与自治并存(1912~1927年)
2.2.3 南京政府的县制—从“官治”益强“自治”日弱到“官治”基础上的“自治”
第三节 其他制度
2.3.1 县佐制度
2.3.2 厘定县等
2.3.3 行政督察专员制度
第三章 县政之人
第一节 县行政人员
3.1.1 清末新政前后的县政人员
3.1.2 民国时期的县政人员
第二节 县官
3.2.1 县官的选任
3.2.2 县官的基本情况
3.2.3 芸芸县官
第四章 县政之事
第一节 县的行政
4.1.1 财政
4.1.2 教育
4.1.3 警政
4.1.4 建设
第二节 县的司法
4.2.1 县官兼理司法
4.2.2 县司法诉讼的制度程序
4.2.3 县司法诉讼的个案与分析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本文编号:347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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