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臣日记与清政府东南亚华侨政策的转变

发布时间:2021-11-28 02:45
  <正>东南亚地区的华侨,长期被清政府视为"弃民""罪犯""潜在的汉奸""谋反者"等,而自同治朝以后,被逐渐认为是具有同等国民待遇的"华民""华商""华侨绅商"等。(1)光绪三年(1877)九月,总理衙门同意在新加坡设立领事,(2)以保护华侨利益,这是清政府东南亚华侨政策完成转变 

【文章来源】:历史档案. 2020,(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光绪三年九月之前各使臣日记的说明
二《乘槎笔记》中的东南亚华侨印象及其缺失
三《使西纪程》中的东南亚华侨印象分析
四余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晚清政府对东南亚华侨的保护政策[J]. 冀满红.  东南亚研究. 2006(02)
[2]试析晚清捐纳的失控[J]. 陈先松.  社会科学辑刊. 2005(02)
[3]中国早期驻外使节与东南亚的华侨问题[J]. 蔡永明.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06)
[4]清朝对华侨看法的变化[J]. 颜清湟,庄国土.  南洋资料译丛. 1984(03)

硕士论文
[1]张德彝研究[D]. 索凌云.河北大学 2008



本文编号:352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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