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明轮案”研究(1928-1931)

发布时间:2021-12-24 02:15
  “新大明轮案”是南京国民政府建政初期发生的一次涉日轮船碰撞案件。此案因遇难人数甚众、财货损失颇巨受到了时人的广泛关注。案件发生后,被难家属为寻求赔偿开始维权抗争之路,希望通过组建难属会、召开难属会议、进行请愿活动、直接对日交涉等方式,迫使日方满足其诉求。在寻求经济赔偿的同时,难属亦提出了收回航权等政治诉求。但受制于国家现实困境,两项诉求均告破产。在案件解决过程中,反日团体、行业组织、乡缘组织、商民组织以及名律个人均参与其中。反日团体积极声援被难家属,这为“济南惨案”后上海率先组建反日会奠定了组织与舆论基础。航业公会竭力为航商、航权呼吁;海员工会以援助船员为目标;同乡会承担了扶助乡民、声援难属的任务;商民组织在民族主义的号召下亦介入本案,各方通过声援难属,以号召发起反日运动等方式,尽力促成本案解决。而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的国民党,对于是否发起民众运动推动对外交涉,内部出现不同声音,在“新大明轮案”的善后中,亦有体现。国民政府外交部在黄郛对日妥协的外交政策下,逐步放弃了本案解决的主导权。中国共产党虽陷于革命低潮,但对“新大明轮案”的被难家属仍有声援之举,为发起民众运动进行了积极地政治宣传与... 

【文章来源】:贵州师范大学贵州省

【文章页数】:13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新大明轮案”研究(1928-1931)


近代日本在华航业船舶吨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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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祸地点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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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2 冲突前两轮状态还原示意图明案公断始末(续)[J].星期评论(上海民国日报附刊),1928(19):13.年度/3.第二厚田丸ト新大朋号トノ衝突事件/分割 2》,《本邦船舶遭難関)/本邦船外国船舶ト衝突関係第 2 巻》,第 341-342 页,(日本)外務省-2-1_002;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JACAR),参考号:B1007449560


本文编号:3549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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