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公局与州县行政变革——以巴县为例

发布时间:2021-12-30 00:32
  公局是嘉庆以后在州县大量设置,以办理不在传统州县行政体制内的政务、地方公务及洋务的机构。清代四川州县公局的兴起与地方办理军需、流差及财政经费短缺有密切关系。公局的运行经费主要来自地方税收加派留存或其他公局的转移支付。相较于衙门书差行政经费不足的境况,公局经费相对充足,甚至补贴衙门短缺的行政经费。晚清州县公局体系的形成,表明既有以知县为首的衙门行政体系已不能完全适应嘉庆以后州县行政事务不断增加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清政府对地方的控制,也为后来州县新政改革打下一定基础,是传统中国州县行政体制改革的结果。 

【文章来源】:中国高校社会科学. 2020,(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3 页

【文章目录】:
一、清代四川州县公局的兴起
二、晚清州县公局的管理与运行
    (一)委员
    (二)局绅
    (三)局书与局差
三、州县公局的日常事务办理
    (一)局内公务
    (二)局外公务
四、州县公局的经费收支
    (一)州县公局的经费收入
    (二)州县公局的经费支出
五、州县公局与衙门的关系
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晚清湘潭民仓与地方政治的变迁——基于《湘潭积谷局志》的分析[J]. 王日根,陈瑶.  社会学研究. 2009(05)
[2]晚清广东的“公局”——士绅控制乡村基层社会的权力机构[J]. 邱捷.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04)
[3]清代福建地方财政与政府职能的演变——《福建省例》研究[J]. 郑振满.  清史研究. 2002(02)



本文编号:355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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