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上海民营轮船业向国民政府索赔问题研究(1945—1948)
发布时间:2021-12-30 12:55
1945—1948年,上海民营轮船业通过民营船舶战时损失要求赔偿委员会向国民政府索取赔偿,实质上是对战时征用的一种事后追偿行为。索赔过程中,民营轮船业在与政府交涉的同时,对于赔偿船只的处理等后续问题亦有筹谋,并引发了内部关于"分营"与"合营"的讨论。政府对于民营轮船业索赔诉求的认可以及中美购船借款的签订,最终促成了赔偿协议的达成与落实。
【文章来源】:抗日战争研究. 2019,(0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6 页
【文章目录】:
一、 索赔问题的由来与民船要求赔偿委员会的成立
二、 赔偿方案的拟定与出台
三、 美国购船借款的签订与赔偿方案的确立
四、 赔偿船只处理的内部分歧与落实
余 论
本文编号:3558237
【文章来源】:抗日战争研究. 2019,(0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6 页
【文章目录】:
一、 索赔问题的由来与民船要求赔偿委员会的成立
二、 赔偿方案的拟定与出台
三、 美国购船借款的签订与赔偿方案的确立
四、 赔偿船只处理的内部分歧与落实
余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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