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咨议局的地方事务权
发布时间:2022-01-24 17:01
湖北咨议局是清末预备立宪过程中的产物,作为省级议会的雏形,湖北咨议局的议决地方事务权根据《著各省速设咨议局谕》《宪政编查馆等奏拟订各省咨议局并议员选举章程》、资政院核议权的虚置以及局章的实际运行,表明其权力属性极其弱化,具有较强的权利色彩。在"官绅合治"中,湖北咨议局议决地方事务权的议案涉及学务、农政、工业等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意义与现实效果,但存在固有的局限。具体体现为:其议决地方事务权涉及的27项议案中33%的议案被湖广总督完全否决;与不少省份咨议局一样工业议案基本由地方督抚掌控;议决地方事务权对于收受人民陈请之议案存在程序失范的现象,导致其法治功能的削弱;协商民主在湖北咨议局议决地方事务权中的缺失。
【文章来源】:经济社会史评论. 2020,(01)CSSCI
【文章页数】:15 页
【文章目录】:
一、湖北咨议局的性质
二、湖北咨议局议决地方事务权的性质与属性
(一)清廷预备立宪的目的是将清朝的君主专制制度变革为封建的君主立宪制(2)
(二)资政院核议权的虚置
(三)湖北咨议局议决地方事务权缺乏权力基础
三、湖北咨议局议决地方事务权的行使
(一)学务类议案
1. 改良法政学堂案(5)
2. 规定东西洋学生经费案(6)
(二)农政类议案
1. 推广农林以兴实业案(2)
2. 兴茶业以开利源案(4)
3. 讲求宣防以除水患案(1)
4. 筹办荒政以纾民困案(2)
(三)工业类议案
1. 建设公司以维持膏业案(1)
2. 兴矿业以辟利源案(2)
3. 请淮应并销清查炉数实行规复应盐案(3)
(四)其他议案
四、湖北咨议局议决地方事务权的局限
(一)湖北咨议局议决地方事务权的行使,除上述18项议案获得湖广总督完全或部分支持外,尚有9项议案被湖广总督以各种理由予以否决,占该类议案的33%
(二)湖北咨议局议决地方事务权对于收受人民陈请之议案存在程序失范的现象,导致其法治功能的弱化
(三)协商民主在湖北咨议局议决地方事务权中的缺失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公共协商:民主的本质要义[J]. 王卫.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18(01)
[2]论谘议局[J]. 韦庆远,高放,刘文源. 近代史研究. 1979(02)
本文编号:3606958
【文章来源】:经济社会史评论. 2020,(01)CSSCI
【文章页数】:15 页
【文章目录】:
一、湖北咨议局的性质
二、湖北咨议局议决地方事务权的性质与属性
(一)清廷预备立宪的目的是将清朝的君主专制制度变革为封建的君主立宪制(2)
(二)资政院核议权的虚置
(三)湖北咨议局议决地方事务权缺乏权力基础
三、湖北咨议局议决地方事务权的行使
(一)学务类议案
1. 改良法政学堂案(5)
2. 规定东西洋学生经费案(6)
(二)农政类议案
1. 推广农林以兴实业案(2)
2. 兴茶业以开利源案(4)
3. 讲求宣防以除水患案(1)
4. 筹办荒政以纾民困案(2)
(三)工业类议案
1. 建设公司以维持膏业案(1)
2. 兴矿业以辟利源案(2)
3. 请淮应并销清查炉数实行规复应盐案(3)
(四)其他议案
四、湖北咨议局议决地方事务权的局限
(一)湖北咨议局议决地方事务权的行使,除上述18项议案获得湖广总督完全或部分支持外,尚有9项议案被湖广总督以各种理由予以否决,占该类议案的33%
(二)湖北咨议局议决地方事务权对于收受人民陈请之议案存在程序失范的现象,导致其法治功能的弱化
(三)协商民主在湖北咨议局议决地方事务权中的缺失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公共协商:民主的本质要义[J]. 王卫.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18(01)
[2]论谘议局[J]. 韦庆远,高放,刘文源. 近代史研究. 1979(02)
本文编号:360695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zgjxds/36069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