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团体与政府债务:以1927—1937年公债为中心

发布时间:2017-10-08 21:15

  本文关键词:商人团体与政府债务:以1927—1937年公债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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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民政府时期的商会组织对公债问题尤为关注。不仅与政府协商公债发行,谋求政府做出示信承诺,围绕公债还努力搭建政商沟通渠道。作为民间商人团体一直"在场"参与政府公债整理。商会在参与公债运行之中还积极进行制度创新,不仅加入公债基金组织发挥协调作用,而且联络银钱业共谋建立债权管理机构。通过国债基金管理委员会等组织与政府就整理本息、基金保管展开了互动与博弈以求达到维系商人团体债权利益、构建债信秩序进而规避风险目的。透过公债运行以及整理,商会对推进国家信用构建亦发挥着一定的促进作用。
【作者单位】: 南昌大学人文学院;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国民政府 商会 公债 债信
【基金】: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中国近代政府内债整理研究”(16LS09)
【分类号】:K263
【正文快照】: 公债是政府筹取资金、调节收支以及分配社会资源的重要手段,是近代中国引进西洋财税制度之后新出现的财政形式。其本质上是以政府信用作为支撑的约债信用行为。自清末昭信股票公开发行以来,政府在公债筹募之上便效仿西方成熟募债模式,采取直接向大众公开销售、募集和包销等方

本文编号:996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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