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上半期沪郊农家生活状况的制度因素分析
发布时间:2017-11-22 10:25
本文关键词:20世纪上半期沪郊农家生活状况的制度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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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世纪上半期的农家生活状况倍受学术界关注,但是对引起农家生活状况变化的原因,学术界见仁见智、尚无定论。本文选取沪郊农村作为个案研究,在对沪郊农家生活状况有了比较清楚认识的基础上,着重探讨影响农家生活状况的制度因素。全文主要围绕两个层面的问题展开:一、农家生活状况受到什么样的制度因素影响?二、为什么在沪郊农村形成了这样的制度? 论文共分三章,外加前言及结论。 前言部分提出研究缘由和研究目的;对学术史作了梳理并提出本文的意义;对本文使用的有关概念作了界定。 第一章论述了农家生活状况与土地占有制度的关系。沪郊农村满足一户五口之家最为基本的生存需求需要拥有大约5亩土地。沪郊是一个自耕农、半自耕农为主体的农村,其中自耕农占有的土地一般在10亩以上;半自耕农占有的土地一般在5亩左右。如果仅依靠农业收入,自耕农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不成问题,一般能够过上中等温饱生活。而半自耕农仅靠土地,只能勉强维持生存。20世纪上半期的江南农村,土地占有普遍不均衡,而沪郊大多数农家均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并且仅依靠自己占有的土地即能满足基本生存需求或者处于中等温饱水平,这主要是由于沪郊农村在土地占有制度上不同于一般江南农村。随着上海城市经济的发展涌现了大量的工商业投资机会,地主已经不再对投资于土地感兴趣。拥有土地的小农家庭,,或者出于“安全”考虑,或者期盼土地的升值,也不愿轻易出卖自己占有的土地。这些原因造成了沪郊土地占有制度上的“小私有制”。“小私有制”的土地占有制度给农家提供了相对稳定的农业收入来源,对农家生活状况的稳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第二章主要论述农家生活状况与土地租佃制度的关系。沪郊农村土地租佃非常频繁,大多数农家都有租佃土地,因此若从耕种土地的规模上来说,半自耕农与自耕农耕种的土地规模甚至相差不多。地处沪郊的农村,尽管土地比较狭小,但是沪郊农村比江南一般农村土地租佃过程中的租额要低。由于租额较低,因此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6
【分类号】:K295.1
【引证文献】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方立松;中国传统水车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10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霍建山;沪郊农村减租运动研究(1949~1950)[D];华东师范大学;2008年
本文编号:1214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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