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四川省公债研究(1920-1941)
发布时间:2017-12-02 15:03
本文关键词:民国时期四川省公债研究(1920-1941)
【摘要】:民国时期,中国的大多数省份都曾通过发行公债筹集军需、行政及地方建设经费。地处中国西南的四川省,也曾发行了大量的公债。四川省公债的发行自1920年始,至1941年结束,历时20余年。为了展示四川省公债的发行过程和探索四川省公债发行的社会经济根源及其影响,本文将四川省公债的发行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考察,即1920-1934年的四川省防区制时期及1935-1941年川政统一时期。在研究视野上更加注重地方历史发展脉络;在研究角度上着重论述公债发行过程的同时,更加注重分析其财政收支机制的变化对公债发行的作用;在研究倾向上除宏观考察外,更加重视对四川省公债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剖析;力求全面展现在错综复杂的政治、经济、军事及财政背景下,四川省公债发行的真实面貌。 四川省公债因受地方政局演变的影响,在发行时间上呈现前期少且数额小后期密集且额度大的特点;在公债用途上多被用于军政费之开支,弥补财政之空虚或偿还旧债之用,只有很少的数额用于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地方经济;在发行方式上多采用摊派和抵押等强制方式,缺乏公债募集的自愿性;在公债偿付上又不能按时足额偿还本息,影响和损毁了政府信用。四川省公债的发行,一方面助长了军阀间的混战,刺激了四川省金融行业的畸形繁荣;另一方面也阻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扼杀了产业资本,最终成为广大人民沉重的超额经济负担。但值得肯定的是,作为战时大后方的四川省,其公债的一部分用于改善地方经济发展环境及基础设施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抗战。 本文拟对四川省公债发行所产生的政治、经济、军事、财政、金融等方面的影响、社会反应及公债发行对四川省人民社会生活的影响进行全面分析,吸取其经验教训,并揭示这一时期公债发行的特点及历史启示以期对当今地方公债政策制定起到一定借鉴作用。
【学位授予单位】:杭州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K258;K297.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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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245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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