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甘肃的警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7-12-02 20:07
本文关键词:清末民初甘肃的警政建设
【摘要】: 本文主要考察清末民初近代警察制度在甘肃产生、发展、建立的过程及其实际效果。 甲午战争后,警政思想开始在晚清社会初步兴起。1898年湖南保卫局的创办,是近代中国人学习近代西方警察制度,建立警察机构,办理警政的开始;1900年庚子之变后,清廷开始在中央举办警政机构。这是近代中国警政的发轫。 1901年清廷参照西方体制推行新政。是年7月,清廷谕令各省裁汰绿营防勇,编练常备、续备、巡警等新军。但甘肃此时遵旨建立起来的“巡警”,其性质是军队而非近代意义上的警察。1902年9月清廷饬令各省督抚,照袁世凯奏定章程切实办理地方警政事宜。但直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甘肃督抚大员并未做出遵旨举办警政的任何措施。其后,随着新政的不断推行,清廷设立巡警部,督办京师及各省警政建设。在清廷与巡警部的一再督促之下,甘肃不得不遵旨开办警政。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11月,,甘肃省城旧有保甲局被改为甘肃全省巡警总局。这是近代甘肃警政的开始。 辛亥革命胜利后,赵惟熙主政甘肃。赵惟熙主政期间,甘肃政局极形混乱,战乱频仍。清末已有的警政基础遭到破坏,警政弊窦丛生,状态涣散。袁世凯建立北洋政府后,以清末警制为基础,发布了大量的警察法规。这一时期,甘肃的警政建设主要即是在北洋政府的警政规导下进行。张广建主政甘肃期间,甘肃省会警察厅与全省警务处先后成立。白朗农军入甘后,张广建又督令各县普遍组建警备队。同时,民国初年,甘肃的警察教育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张广建主政期间,近代警察体制形式上在甘肃已建立起来。 但清末民国初,甘肃警政的实际成效相当有限。由于风气闭塞,民贫财匮,人才难求,清末民国举办警政滞碍重重。整体而言,清末民国初甘肃的警政建设形式虽已初步有成,但精神未有实至,且很快弊端滋生,当时为世所诟病不少。
【学位授予单位】:暨南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K29;K257;K258
【引证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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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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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246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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