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州商埠的建置及其成效探析(1899-1911)
发布时间:2017-12-19 11:51
本文关键词:岳州商埠的建置及其成效探析(1899-1911) 出处:《湖南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摘要】: 鸦片战争后,清政府依据条约被迫开放了一批通商口岸,称之为“条约口岸”或“约开口岸”(Treaty ports)。19世纪末,因列强侵略的刺激,清政府为避免丧失更多主权,主动开放了一批通商口岸,这些口岸出自上谕钦定,一般称为自开口岸(The ports openedvoluntarily by China)。岳州就是清政府首批的自开口岸之一。 岳州开埠缘于英德续借款,是清廷面对列强索开湘潭的要求,以岳州代湘潭的权宜之策。清政府对通商口岸的态度是矛盾的,一方面希望开放岳州维护主权,以扩利源,一方面担心通商口岸“事多纠葛”,这种顾虑体现在对岳州开埠后的建置上。 岳州通商场的建设及其制度创建均围绕“以伸主权为第一要义”展开。在通商场的建设方面,有别于约开口岸,在设关置署、勘定地界、资金问题及工程建设上,地方官吏事事自行筹备,亲力亲为;在租地章程和巡捕章程的制定上,取章于约开口岸,但与其又有很大不同,力争做到“自开之实”;岳州设关后的行政制度与约开口岸无实质性区别,均纳入到由赫德掌管的海关中来,这具体体现在岳州关监督和岳州税务司的职责上;岳州地处内地,滨临长江,同时地方官员考虑到厘务,因此岳州设关后实施的通商章程和征税制度又有着独特性。 岳州实行的体制影响了商贸的发展。本文依据岳州海关的每年贸易报告,分析岳州开埠后进出口贸易总量的发展,税收收支状况;通过十年报告看开埠对岳州社会经济的影响,以此窥探岳州商埠的成效。 岳州开埠,展现了中国在对外和经济政策方面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清廷自开商埠的初次尝试,有着重要意义。这种措施虽然难以达到清政府的初衷,但岳州开埠实行的制度具有开创性,为之后的自开商埠的建设留下宝贵的经验,其成效亦给人留下了深刻的教训。
【学位授予单位】:湖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K29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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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307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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