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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木氏土司与滇川藏交角区域历史文化研讨会综述

发布时间:2017-01-15 17:15

  本文关键词:木氏土司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2007年11月2日至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丽江古城博物院(木府)联合举办“丽江木氏土司与滇川藏交角区域历史文化研讨会”在丽江古城木府玉音楼隆重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代表有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与人类学研究所、吉林大学、兰州大学、云南大学、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云南民族大学、云南省文联、云南师范大学、云南省图书馆、康定民族高等师专、甘孜州档案馆、四川木里县政府、云南日报社、云南出版集团、云南民族博物馆和丽江本地学者,共70余名代表。会议期间举行了主旨学术演讲和历史政治、文学艺术、民俗、文物文献、民族关系、纳藏关系、土司文化、木氏土司等九个分专题的研讨会,从多民族的视角较全面地探讨了丽江木氏土司与滇川藏交角区域历史文化间的深层关联,堪称建国以来研究木氏土司规模最大,成果较为丰富的一次学术会议。这次学术研讨会的成功召开,必将对深入研究木氏土司及丽江历史文化,滇川藏交角区域民族文化的研讨和承续定会产生深远的影响。现根据与会代表的会议发言内容的记录稿及所提交的论文,谨对本次会议分专题作评述。
    一、丽江木氏土司在纳西族历史上的定位及其对周边民族的影响
    木光的《丽江木氏土司文治武功事迹述略》全面回顾和评述了丽江木氏土司四百余年间的主要相承 ,互为促进,如果没有文治的成就,就不会有务工的强大。木氏能兴盛起来的原因有:1、位于战略要地;2、历代木氏土司重汉学,研读兵书,消除占领区的策略,处理好当地民族关系; 3、积极与藏传佛教首领处理好关系。文治与武功的协力发展促成了木氏土司时期纳西族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兴盛,也为后世纳西族地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王璞的《行走在政治与文学之间——略历史业绩。主要从文治和武功两个方面,视两者为辩证统一体,相辅论木氏土司的历史角色》选取新的视角深化木氏土司的研究,运用社会学的角色理论(role),以政治和文学为主对木氏土司的家族史和生活史作了剖析。木氏土司主要在政治和文学舞台演绎其历史角色的特点,考察了历代木氏土司在成长过程中是如何想象、习得并承担相关角色的。同时在辉煌的业绩背后,在忠孝的行动和奇瑰的文才之外,木氏土司和不同角色的人物间是否有过积极的社会互动,其自身是否有过角色混淆、角色紧张、角色冲突等社会不适感。木氏的地位是世袭的、先赋的,但他们的家族性格却与一些同等品第的土官差异甚大,木氏土司却多能做到文武兼修,忠孝两全,此外他们还要主动习得一些与忠孝关联紧密的角色(爱、祀、训),进可成为后辈的典范(role model)。明代的木氏土司们大多在忠、爱、孝、祀、训这一角色丛构造的社会化场域里长大,深谙为臣、为官、为子、为夫、为父之种种身份、权利、责任和义务,从知诗书、好礼守义到随父出征、诚心报国,他们对自己的社会定位(positioning)准确而持久,在与朝廷的互动中他们不仅充分领会了自治的意旨,而且在以夏变夷的权力强压下化被动为主动——将汉文化的习得变为不同于其他土司的高层次修养。他们在这一场域锻造的能力有助于他们和明中央结成稳固的政治关系,通过与其他土司联姻又能得到地方权威的认同。这样一套惯习可以让木氏自信的在滇西北政治舞台上尽展其权力舞步,“在家”的感觉于是显现出丰富的政治含义——这是一个历代木氏土司再熟悉不过的场域,自幼的耳濡目染和操持历练令他们对日后忠、爱、孝、祀、训为主的许多事务驾轻就熟,而社会互动的情状和结果大多不会超出祖先留下的经验守则,也不致出现一些无法预知无法掌控的局面,相反他们能在一定时空下从容建构各种组织和关系。在政治角色丛之外,文学可视为木氏家族引以为傲的另一个场域,特别在诗歌领域,木氏的总体成就相当出色。木公是位忠孝的楷模,但却在世袭土酋的社会认同身份之外,多了一份汉文诗歌写作之自我认同,这无疑是一种开放性角色,诗人这一角色自然也代表着一种自致地位(achieved status)。明代的木氏土司们一生大多行走在政治和文学之间。诗歌里的政治题材告诉我们这两个场域只有部分重合,而这两种角色并不冲突,因为在任时他们多能以国家为念,文学只是偷得浮生半日闲的调剂。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木氏从来不想把文学变成政治的附庸,但文学也确实难以改变他们扮演的政治角色。段炳昌的《丽江木氏土司的兴衰与明王朝的关系》丽江木氏土司的兴衰与明王朝有直接的关系。明初,明王朝为北防西藏势力向南扩大,南防大理段氏残余势力复辟,大力扶持丽江木氏土司。丽江木氏土司亦乘机扩充地盘和影响,达到了历史上木氏最兴盛的时期。赵心愚的《罗卜藏丹津反清与丽江的改土归流――试析雍正初丽江改土归流的主要原因》丽江改土归流是滇西北地区的一件大事,对以丽江为中心的西部纳西族地区社会发展影响重大。改土归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丽江地处滇西北,尽管地理位置相对偏远,但进行改土归流也只是时间上的问题,统治者一旦认为当地条件基本具备和已到非常必要时,改土归流就将进行。丽江没有在顺治、康熙年间改土归流,也没有在雍正四年高潮兴起之后才改土归流,而是在雍正元年初进行。清王朝在此时决定丽江改土归流,不是因为木氏土司反对新的封建王朝,也不是因为此时的木氏土司还举兵与周边土司武力相争,当然也不会是随意之举。其主要原因,阿知立等人的申诉请愿,雍正元年初丽江的社会矛盾及巴松被杀的私仇问题,都不是雍正元年改土归流的主要原因。丽江之所以此时改土归流,与清王朝逐渐定型的稳定藏区的治藏大战略有关。丽江地处滇西北,紧邻滇西北藏区,为滇藏交通要冲,在清王朝治藏大战略和相关战略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清军进藏驱逐准噶尔军队后,丽江在确保西藏和康区稳定中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凸显。雍正皇帝继立前后,青海及藏区形势出现重大变化,青海和硕特部亲王罗卜藏丹津反清面目逐渐暴露,准备公开叛乱。分析云贵总督高其倬的几份奏折和当时的形势,可以认为,丽江的改土归流实为清王朝在罗卜藏丹津叛乱前夕为确保滇藏交通畅通和藏区稳定而采取的必要措施,之所以要在雍正元年初进行,主要原因是要及时作好防止罗卜藏丹津叛乱波及藏区和影响藏区稳定的准备。张玉琴的《木氏土司与纳西族社会》指出自元设立土司制度以来,木氏土司对滇西北的政治、经济、文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尤其对纳西族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更为深远。这也成为西南民族文化关系的重要内容。历史角色由被动为主动;文化上也出现了文化互动:纳西族文化受藏传佛教文化影响的同时,纳西族受汉文化影响也甚大,纳西族把自己的文化及汉文化也渗透到了自己所控的藏族地区。清代以降,木氏势力渐趋衰微。通过分专题研究认为,明代以,降汉文化在丽江纳西族地区的大量渗透,是藏传佛教在丽江势微,使丽江成为汉传佛教与藏传佛教分水岭的主要原因。赵飞的《木氏土司制度与纳西族法律文化的变迁》认为 “改土归流”引发了封建君主专制的国家法文化与西南少数民族传统习惯法的激烈碰撞。这是两种不同的价值观、伦理观、法理念和不同习俗的冲突。推行国家法的力度逐渐加大,习惯法调整适用范围因国家法的外力压制而有所缩小。使得国家能够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施行最有效的统治,并大力宣扬儒家伦理和朝廷律例,国家制定法更进一步深入人心。改土归流开启了纳西族民族法制变迁的进程,丽江纳西族归流后,一切与内地汉文化不同的习惯法都被视为野蛮落后,强令改革,悉从汉制。但是,国家法的介入尚不足以彻底改变习惯法在调控纳西族社会秩序中的主导地位。和家修的《木氏土司的政治眼光和政治谋略》认为丽江文化繁荣兴起自木氏土司始。其政治眼光表现在五个方面: 1、木氏土司在政治大变迁时代,始终选择了积极的革命派。 2、忠于朝廷,背靠朝廷,在藏、白、汉、彝几大族群的夹缝中自如。 3、对周边的强大族群进行多方位聚合,包括通婚。 4、对辖区各民族经济大力促进发展,实行亲民、爱民,发展的策略。 5、实行意识形态和文化的多元并行传播,促进丽江文化发展。周俊华的《近代以前纳西族政治制度史研究论纲》以民族政治制度史与民族史相结合的研究路径,以及比较研究等方法对近代以前纳西族政治制度变迁与发展的基本线索进行纵横结合的研究。对:1.纳西族古代早期的氏族政治制度。2.原始的氏族民主制。3纳西族奴隶制时期的政治制度。4元、明清至民国纳西族封建制时期的政治制度及其五种类型:1.丽江木氏和木里俄亚的土司木瓜制;2.伙头制与木瓜制结合的维西土司制;3.伙头制与乡里制或保甲制并存的中甸土司制;4.土司制与保甲制合而为一的蒗蕖和永宁土司伙头制;5.政教合一的盐源和木里的土司制作了比较研究,进而认为,元、明清至民国,纳西族传统社会内部政治制度发展呈现出非均衡性,主要表现为滇、川、藏纳西族地区的土司制度具有多样性形态,既先后产生过不同类型,又在同一时间区间内并存过多种类型,并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态势或走向。即清代以后纳西族东部方言区与西部方言区政治制度的不同走向即:清代西部方言区实行改土归流,封建地主经济制度建立民国时期西部方言区推行保甲制清代至民国东部方言区一直未能改土归流,始终处于封建领主经济制度下。民国时期东部方言区产生土司制与保甲制相融合的特殊政治制度形态。形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为:1、经济文化发展形态差异;2、地理区位的交通条件不同;3、民族关系复杂程度不一 ;4、土司内部治理等略不一;5、宗教对土司制发展影响不一。张波的《土司制度与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文化的变迁——以云南丽江为例》认为有明一代,占据滇川藏民族走廊的木氏土司以开放心态,包容异民族及其文化。如对各种宗教所采取的兼收并蓄政策,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以特有的亲缘力稳定了该区域的各民族,而且多种宗教并行不悖的态势还引起丽江宗教文化及习俗的变迁,使纳西族人的宗教信仰呈现出多元化的格局。尽管丽江的木氏土司是以独家垄断的形式接受汉文化,但在其热衷学习的氛围之中内地的各种文化仍然逐步地传播并渗透到丽江,引发了纳西族传统文化的重大变迁。
    土司制度不仅巩固了中央王朝对滇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而且还使丽江在一个相对安定的社会环境中不断加强了与周边及内地的经济文化交流,而在同其他民族频繁地接触、交往、互动及融合之中,进入到自觉同异文化相互融会的新时期,传统文化也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深刻变迁,并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向。1、通过土司制度,控制少数民族首领,巩固统一,稳定边疆。木氏土司文化多元政策,造就丽江多元文化结构。2、通过木司制度,传播汉文化,以习教化。木氏土司自觉吸取汉文化,走向文化自觉。3、通过土司制度,对周边民族文化变迁产生波动效应郭大烈的《丽江木氏土司的现代价值》认为丽江木氏土司经历元、明、清三朝,传世22代,共470年,是纳西族历史上重要时期,有许多建树值得后人借鉴:一、整合民族,基本上实现了民族内部的统一。二、守土保民,正确处理同中央王朝与周边民族的关系。木氏土司能主动接受中央王朝的统治,友好地同周边民族共居,使丽江赢得了近500年休养生息发展机会。三、连村为镇,建立了一个中心城市——丽江古城。以此为依托,发展自己文教经济,罗致各方人才,这是许多民族未能做到的。今天丽江古城之所以能成为世界文化遗产,是与木氏土司打下的基础分不开的。四、求同存异,包容不同宗教。丽江包容了从藏族地区往南传的藏传佛教,从汉族地区往北传的汉传佛教、道教,甚至近代西方基督教,同时还保持了自己古老宗教——东巴教,从而形成了丽江多元文化特色。五、开发矿业,有较好的经济支撑。可以从事修桥、建寺、刻经,甚至向中央王朝贡银活动,扩大了影响。六“训子至要”,严格要求子孙“忠君爱民”。木氏家训家规,在封建社会难得可贵的。七、尊重人才,努力吸收先进文化。其结果是丽江成为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有古城、木府、白沙壁画等文化资源,每年有460万游客慕名而来,这是木氏土司文化影响于后世的体现。杨俊生的《木氏土司与朝贡制度》从明实录里有关记载云南土司的各种资料寻绎各地各族土司进京朝贡的程序、方式及所贡之物、朝廷赏赐等情况。结合明朝文献档案中有关木氏进贡的记载,考查明代木氏土司的扩展领地,开矿、收税,积极向中央王朝靠拢,及时朝贡的制度的历程和动因及影响,客观评价治理一方平安的功绩。杨林军的《略论明代丽江木氏土司汉学成就》就有明一代14位木氏土司汉学过程为线索,结合最新研究成果,全面评述木氏土司汉学成就,以木氏六公为重点。概述明代木氏土司在滇西北地区的治理成就。在明代,木氏土司通过不间断地朝拜和纳贡,在政治上取得中央王朝信任;经济上则凭借实力与吐蕃拉锯战争,不断扩大开矿收税;文化上不断与江南文化名流交往,出现了著名的“木氏六公”。综述对明代丽江木氏土司汉学的研究成果,明代丽江木氏土司汉学形式和特点。明代在丽江没有汉学教育机构,但没有影响木氏土司学习汉文化。首先,他们不断结交江南文化名士,以文会友,提高汉文化水平。论文从国内文化人士和滇中文化名士来论述,国内文化名士如杨升庵,从《木氏宦谱》序言到诗文交流;名重江南的陈继儒与木增交流,木增与徐霞客文化交流等。滇地文化名士如永昌府张志淳父子等。其次,邀请江南、四川或滇地的文化名流来丽江传授汉文化知识。木氏土司汉学成果及其影响。通过文化交流,木氏土司的汉文化水平不断提高,从文献资料和现存实物来进一步说明汉学成就。木氏土司所创作的诗文,成为今天研究丽江历史、文化的最珍贵的资料,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等。同时又是研究西南地区民族关系,民族区域形成等方面的研究,颇有价值。高志英的《元以来纳西族与傈僳族、怒族、独龙族的关系——兼论木氏土司与怒江地区各族的历史文化变迁》认为民族分布格局的形成及其历史文化的变迁,是内因外因长期相互交织导致的。傈僳族、怒族、独龙族先民因战争和游猎经济原因,至迟在元代之前就从金沙江流域向西迁徙到澜沧江中上游,进而到怒江峡谷,到元代以后与纳西族共同繁衍生息于“丽江路”(或“丽江府”)辖境内,并与同属于氐羌系统民族、同处于横断山脉地理单元内的纳西族保持着较为密切的联系。纳西族在滇西北诸多民族中率先建立了土司制度,并且接受汉文化程度相对高,在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处于相对强势地位,使其对滇西北,尤其是对云南极西北怒江地版图的形成和辖境内民族历史文化变迁产生了重要影响。可以说,历史上,地处极边蛮荒之地的傈僳族、怒族、独龙族被逐步吸纳卷裹到中华民族大一统发展的整体性中,其外因之一是政治上木氏土司长期经营怒(怒江)俅(独龙江)边地,客观上促进了傈僳族、怒族、独龙族与纳西族,以及通过纳西族与内地保持长期的经济文化交流,使其尽管缓慢而发展相对滞后但仍然逐渐融入到了中华民族整体发展系统之中。和湛的《木氏土司与茶马古道的关系》认为木氏统治期间,丽江进入封建领主制,有了商品交换。木氏开辟疆土,既有政治上的考虑,也有维护茶马古道,促进商品交换的经济目的。政治与经济是相辅相成的。木氏把茶马古道视为生命线,生存线,与纳西族在民族夹缝中,求生存,求发展,还要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的历史背景有着深刻的关系。他能够把这样一个地理死角变成商品中转站,是有政治策略的。关于纳西族内部族群支系土司研究也是本次会议的有机构成之一。傅于尧的《滇川交界区域“五所四司三马头”历史文化研究》重点讨论了分布于雅砻江、金沙江流域之“摩沙”族称之本义及其历史文化。其二,何谓“五所四司三马头”其三,雅砻江下游纳人族群诸土司世系考。傅于尧指出,史籍记载:摩沙、磨些、摩些、未些、麽些、谟苏、摩梭等族称,系他称,为译音译字,其本义为“不知”;而自称:纳西、纳日、纳汝、纳木依诸称,其称:西、日、汝、依者,为人、或族之意,而称纳者,为族称,其本意为大、或黑。所谓“五所”,即指左、右、前、后、中五所。“四司”者,指木里安抚司,瓜别安抚司,马喇副长官司以及古柏树土千户(俗称巡城兵马司)。称为“三马头”者,指禄马六槽、阿撒、荜苴芦。为土司所属乡一级官吏。亦称马火头、马站火头、或火头。傅于尧先生从历史文献入手,结合自身调查资料,介绍了五所(即左、右、前、后、中五所),四司(指木里安抚司、瓜别安抚司、马喇副长官司以及古柏树土千户),三马头(禄马六槽、阿撒、荜苴芦)的历史和文化,强调除西部方言区的研究外,还应更多地点注东部方三区及更宽的范围。傅先生还强调,七河、八河、九河、束河、非江河之“河”,也非姓民之“和”,而是村寨“坞”之意,研究历史文化,应弄清其纳西语言及其意蕴。王勇的《明清时期土司制度和永宁纳人社会组织的相互依存关系》认为明清时期永宁纳人社会的土司制度,与当时永宁纳人人的社会组织、社会结构、情爱生活制度有许多截然不同的地方。土司阶层的血统以父亲为主来建构,嗣系为父系,子女抚养、教育、权力继承属于父系血统,土司与妻子的居住形式以“妻从夫居”为主。明清时期永宁社会纳人平民阶层的家屋则属母亲血统建构大家庭,盛行男子到女方家屋实行两性走访制度,子女由母系血缘的母亲的多层上辈及上辈的平辈(包括女性和男性)、母亲及平辈(包括女性和男性)共同抚养、教育长大。永宁土司制度中的“土司”一职则以父传子为主,间或有兄弟相互承者,职位与财产都是以父系继承为法则。永宁纳人家屋则以女子继承为主,女性在家屋及社会中有重要的地位,并可担任基层组织中一些职位。明清时期的土司制度和永宁纳人社会的依存关系特征为:一、明清土司制度时期永宁纳人社会阶层分化明显。二、永宁土司、蒗蕖土司和丽江木氏土司关系融洽和谐。蒗蕖土司、丽江木氏土司和一些汉人及其他各族人民的商人、来往于永宁地区,出现“兵民屯聚,商贾出入”的情形,使得地理交通不很方便的永宁纳人地区,在物质生活与社会文化有很大程度上的变化。三、政教合一。政治、宗教相对独立的统治氛围。土司制度与藏传佛教对明清时期纳人社会的生活、生产有绝对的相依关系。四、土地的分配和使用在原来的氏族公共用地的基础上重新分配,并规定相关的义务和负担。五、以嫡系长子继承为主的父系继嗣和兄弟相互承继,以减少争斗袭职纠纷和便于统治并且藉口土司更替必需敬奉朝廷任命制度,以增强中央控制力量。六、纳人土司来治理纳人地方。胡文明的 《木氏土司与普米族》是从一个普米族学者的角度来解读木氏土司与滇川普米族社会的关系,这是在木氏土司研究领域不多新探索,可知木氏土司对滇川藏交角区域各民族的影响是指为深刻的。杨文顺的《丽江白族历史文化研究》根据文献记载和调查资料,论述唐代至清代丽江白族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以及与当地主体民族纳西族和其他民族之间的关系,,以探寻其发展演变规律。认为丽江白族由于居住地区的地理和人文环境的特殊性,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具有下列三个比较显著的特点:1、丽江白族的文化呈现出多元性,包容性强;2、丽江白族与当地纳西族和其它民族之间关系和睦;3、丽江白族文化的发展对当地文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杨海潮的《从君王之称看汉、藏、缅、印等文化在西南地区的边缘》藏语、纳西语、蒙古语、白语、汉语、缅语等语言对君王的不同称呼及其间的关系,反映了几个民族之间的交往历史,以及文化传播所造成的汉、藏、缅、印等文化在西南地区的边缘及其变迁。从“他者的眼光”和“自我的表述”两种角度讨论了这些君王称号的语源及含义,认为藏语sadam“三赕”一词指称范围的改变反映了藏文化东南边缘的变迁,白语ŋv21te33(/po34)“皇帝”和缅语udibha“乌底巴”之间的关系反映了汉文化向东南亚的传播及其造成的边缘,而梵语Maharaja“摩诃罗嵯”则代表了印度文化的东北方向边缘。和钟华的《论木氏土司的开放式联姻及对女性发展的影响》认为木氏土司开放政策与婚姻的开放性:开放政策促进婚姻的开放性,婚姻的开放性又推动社会全面的开放,二者互为因果,从而开启了有明一代木氏的鼎盛时期。木氏土司政治上对中央王朝的向心力及重视与周边民族的团结;经济上善于吸收先进技术以发展生产力;文化上广纳博采,为我所用,从而构建了多彩的民族文化。婚姻的开放性及其内核:联姻的本质是政治需要,其内核是围绕木氏统治的强固和氏族的繁荣而开展的。二  木氏土司的开放性联姻(评介)1、联姻的背景:宏观及微观的时代背景,纳西族当时的婚姻概况及其局限性。2、联姻面面观:木氏实行的等级外婚制(等级族外婚)的概况及其特点。3、联姻的客观作用:姻亲关系的建立,有利于各民族的和谐共处,相互交流,共同发展。三  联姻对女性发展的影响(重点)1、上层女性拥有了社会参与的空间:为她们施展才智提供了平台,并为社会做出了贡献。2、扩大了她们的家庭参与度:纳西习俗与他族习俗的交融和互补,有利于她们参与家庭事务的抉择。3、加强了各民族女性文化的交流:女性独特的文化及交流方式,决定了嫁入女与嫁出女与当地女性的相互沟通、磨合、交融的独特性。而这,是在自然而然中进行的。4、促进了纳西文化的包容性:女性的、多元的文化交流,以及它所产生的效应,客观上促进了纳西文化大气包容的态势的巩固和发展。5、远缘婚姻利于民族的优化发展:根据优生学,远缘婚配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客观上对民族的优化繁衍、民族的发展都有积极作用。6、一些消极影响:木氏的推崇汉文化政策,加上有的民族上层的汉化程度高,更加重了儒家伦理道德对妇女的束缚。如这些嫁入女与嫁出女中之杰出者,皆以节义之表率来彰显于当世及后世,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一事实。木基元从联姻政治看木氏土司的经营发展和亲为不同种族或原来的敌对国家之间以联姻为手段共同谋求和平的方式,它是政治权力中的一种柔和政策,历来为各国所推崇。纳西族木氏土司历经元、明、清三朝共22代,承传470年而不衰,得益于多方面的不懈努力与经营成果。笔者认为,木氏土司推行的联姻政治、文化和亲也是其一重要原因。一、丽江木氏土司面面观土司制度是自西汉实行“羁縻”政策后,十分看重木氏土司的战略地位及其拥有的军事实力,依靠他们加强对滇西北的统治,屡建战功而载入史册。纵观木氏土司470年的经营史,可以用以下几句话进行总结:效忠王朝,精忠报国;联姻政治,牢不可破;军事用兵,扩张范围;重视农桑,经济繁荣;文化和亲,源远流长。漫长的岁月磨砺,特别是明代文化的发展,为近现代纳西族文化的发展开辟了道路;明代木氏土司的开明、开放与开拓,奠定了纳西族博采众长、不断繁荣发展的重要基础也为今日丽江成为举世瞩目的聚焦点做出了卓著贡献。二、木氏土司联姻政治小史当我们把目光投向滇西北木氏土司的统治区域时,忽然发现这一块地方是那么狭小,且近乎一条夹缝,何以能在强大势力的包围圈中保护自己,进而不断扩大呢?很重要的一条,便是用一种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巩固统治地位。木氏土司通过婚姻与当时各地土酋结成了盘根错节的政治联盟。三、木氏联姻政治的进步作用。把木氏联姻放在历史的大背景中综合考察,无疑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首先,联姻政治巩固了木氏的地位,结成了牢不可破的联盟。丽江木氏土司审时度势,从历史的成败得失中寻找自己的发展空间,通过网状外向联姻,与云南全省各地土司土酋结成了政治联盟、权力联盟和经济联盟,一旦损及姻亲联盟的权力利益,不惜动用军事力量加以维护。通过联姻而联盟,木氏土司提高了威望,扩大了势力,稳固了统治,纳西族地区呈现出政通人和、富足安康之景象。其次,从优生学的角度看,破除了近缘婚制,对于提高人口素质,通过血缘融合消除民族间的隔阂,增强凝聚力和内聚力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丽江木氏子弟多半人才出众,聪颖慧达,与摈弃血缘婚而倡导远缘婚配是密不可分的。从科学的角度而言,已经远远超出了以门第观念和政治联盟为功利目的的外向型婚姻之一般意义。第三,木氏延揽了大批汉族与纳西通婚,对纳西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明朝大力实行军屯,木氏土司又从内地延请或招募通事、教师、医生、建筑师、经商者以及各类技师及工匠,入郡后编入“齐民”,强制姓“和”,以严出入。于是这些汉族军民大多与当地妇女通婚,变服从俗,纳西、汉族各自的优势、先进的技术便得到了融合与发展。第四,促进了与多民族的联姻,密切了与周边民族的和睦关系。在历史的长河中乃至延续至今,纳西族与周边的藏、彝、白、汉、傈僳、普米等民族在地域上连为一体,经济上互通有无,婚姻上自然互通,文化上取长补短,共同经营和开拓了滇西北地区这片美丽的家园。政治联姻、文化和亲,是纳西族千百年来不断自信、自立、自强的一个重要原因。围木则困,故有“丽江无城墙”之说。正因这种开放、亲和的积极态度开拓发展,纳西族成为了藏彝走廊中一颗耀眼的明珠,也成为中国民族关系史上久久传扬不可或缺的一个篇章。木基元教授的论文探讨了从联姻政治看木氏土司的经营发展,指出政治联姻,文化和亲是纳西族千百年来不断自信、自立、自强的一个重要原因。他建议重视木氏文物的保护与研究,建议将木府从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升为市级之物保护单位,同时应关注纳西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与推荐。和继全的《木氏土司与白地历史文化 ——兼论木氏土司的起落与纳西东巴教的兴衰》木氏土司历经22代470年,对纳西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而在民间精神信仰层面上,作为东巴教圣地的白地,对纳西族地区东巴文化发展的贡献是不言而喻的。然就木氏土司与东巴教的关系,多数学者认为,木氏皈依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且崇儒尚文,对本土东巴教采取了“以教压教”的措施,加上民间口碑认为,东巴教“亚圣”阿明什罗被木氏迫害致死,所以认为木氏与东巴教是一种相互对立的关系。本文以白水台摩崖、木氏在白地开矿、移民、宗教活动等为依据,通过对木氏土司与东巴教圣地历史文化关系的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木氏土司的崛起和采取的一系列政治经、济措施使纳西族地区实现了政治、经济一体化,带来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是东巴文化在白地得到发展并确立东巴教圣地地位的社会基础,也是东巴文化得以传播、发展和繁荣的必要条件,东巴教在当时就已经具备人文宗教的一些特征。2、木氏土司的衰落后,纳西族地区政治一体化格局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被分裂成不同的行政区划或领地,从而导致纳西族从一个高度统一的政治实体转变成为几个互相间关系松散的地域性群体,这种分划对于人口稀少民族的打击是致命的,甚至一直影响到了今天。3、康熙年间蒙古和硕特部挫败木氏后把中甸划为格鲁派香火地、俄亚划归木里等削弱木氏势力的事件是东巴教走向衰落的开始,而“改土归流”加快了衰落的速度。4、从“乱世十八年”(杜文秀起义)到民国时期的内忧外患,纳西民族因无统一政治体系而倍受灾难,东巴教失去进一步发展的社会基础,导致至今停留在民间宗教向人文宗教发展的阶段。丽江博物院和继全副研究员就白地宗教、历史、文化为个案,通过对木氏土司与白地历史文化关系的研究,以白水台摩崖,木氏在白地开矿、移民等史迹和史实,推进了白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确立了东巴文化的权威地位。同时指出木氏衰落后,政治格局被打破,文化也随之变成松散的地域性群体
    二、丽江木氏土司在纳藏关系史上地位及贡献研究
    得荣•泽仁邓珠的《藏族与纳西族的渊源关系》认为纳西族的远祖源于藏族冬氏种姓。藏族与纳西族是同源分流的渊源关系。纳西族的文字“东巴文”是苯波教始祖登巴辛饶时期的藏族古老象形文,“东巴”是“登巴”的同音字。纳西族认定登巴文(东巴文)是苯祖登巴辛饶(东巴什罗)创立的达斯文和大小玛文。纳西族的神话传说、风俗习惯、文学艺术、宗教文化均与藏族是同源关系。特别是宗教文化经历了藏族本土宗教苯波教、外来佛教宁玛派、噶举派格鲁派等。纳西族沿袭先祖原生藏民族父子相传、父子联名制。这是藏民族独有的一种王位传承政治习惯。在汉文文献中,认定纳西族是源于氐羌人,即藏族冬氏种姓。后来的汉文文献中对冬氏种姓族国称为磨沙夷、未些夷、磨些蛮、么些蛮和蛮等。这些称呼都是形象代称。藏族及其后裔纳西人自古以来自称“姜vjang”“姜沙当vjang sadam”“姜域vjang-yul”,意为世居在连绵、迁延、狭长地带的姜人、姜地、姜国(南诏国)。从藏族中分流出来的西南和中南地区的20多个少数民族中,能够比较完整地保留先祖民族语言文字、宗教文化、生活习俗的就是今纳西族,主要原因有四点:一是他们曾经建立了政治统一的国家体系;二是依靠宗教传承本民族文化维系民族凝聚力,抵抗外来文化;三是云南离中原王朝政治中心相隔甚远,加之交通闭塞,长期被视为“蛮障之乡”,汉族和外来文化势力难以深入该地,失去同化机会;四是吐蕃王朝统治西南长达200多年,藏族宗教文化、科学技术、政治经济、风俗习惯对西南民族影响极深。有些迁徒到今云南中甸和四川康南得荣、乡城、巴塘、稻城和今西藏察隅、盐井、芒康等地。后来融合到藏族中。噶玛降村的《初谈丽江版<甘珠尔>与噶举派高僧大德在丽江传法收徒建寺》重点讨论了高僧弘,法刊刻大藏经,建寺等涉及纳藏关系史的若干关键事件。关于丽江版《甘珠尔》的历史源流,他指出丽江版《甘珠尔》亦称理塘版甘珠尔,十三种藏文《甘珠尔》版本之一。此版是在明万历三十六年,丽江版《甘珠尔》云南丽江府土司木增(藏名称噶玛弥旁索南热丹)邀请第六世噶举派红帽系活佛曲吉旺秋和第五世司徒却吉坚参前来主持编纂的,至明泰宗元年刻竣,共用13年之久。此版是以蔡巴甘珠尔的手抄本和永乐版本甘珠尔为底本校勘,于丽江府刻成,故最初称为丽江版《甘珠尔》,这套甘珠尔共计有108帙。《丽江版甘珠尔目录佛陀喜悦之音》、《丽江版甘珠尔成板作业如意宝镜》由噶举派噶旺活佛曲吉旺秋编纂而成。清顺治十一年固始汗死后,其侄喀卓罗桑丹迥担任巴塘、理塘和中甸等地方的总管时,发动了战乱。以达赉汗为首的蒙藏军队前往平息判乱,当到达丽江府,见到这一套丽江甘珠尔版本后,遂下令用骡马驮运,送至理塘寺存放。从此,这一部甘珠尔即名之为理塘甘珠尔朱砂版。此印版已毁于1908年战乱之中。此版本是现藏德格印经院《德格版甘珠尔》的蓝本。大昭寺的甘珠尔佛殿中原藏有一套理塘版甘珠尔,共54箱,108帙。印本为经折装,护封册页,印刷颇为工整,包装亦极精致,每帙均用绸缎包裹,上下夹板均系檀香木雕刻而成,厚约3厘米。箱子亦是檀香木制成,甚为贵重。这套甘珠尔就是丽江府土司木增敬献给大昭寺的开印样本。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大藏经》对勘局现收藏有一套丽江版甘珠尔复制本。据说这套甘珠尔印本还能在理塘县境内收集到全套或几十函。关于高僧弘法历史及贡献,涉及藏传佛教高举派活佛司徒•米旁次乃绕登(生于藏历第十一胜生周土狗年(公元1658年),圆寂于藏历第十一胜生周水狗年(公元1682年)),噶玛巴•曲英多吉(公元1604-1674)认定为前世司徒转世。因藏蒙事变,尊者追随噶玛巴•曲英多吉驾往云南丽江,途中显示通慧,授记无数。于云南丽江一带长时居住,据说尊者于鸡足山南方名“查虹哈”地方圆寂,享年24岁。传说此地为尊者建有灵塔。藏传佛教高举派活佛司徒•确吉炯乃(生于藏历第十二胜生周铁龙年(公元1700年)11月,圆寂于藏历第十三胜生周木马年(公元1774),第2次赴云南丽江一带,复兴教众事业。噶举派高僧大德们在云南丽江一带先后建有13座藏传佛教噶举派寺院,即:江日木波寺、俄明朗卓寺、额丹彭措林寺、扎西曲培林寺、塔毕郎真林寺、铁钦达吉林寺、达吉林寺、扎西噶查林寺、察布寺、杭培寺、贡绕吉林寺、扎西绕登林寺、多普寺。尊者先后云游鸡足山等地,学习了汉地医药配方,将木氏王汉文所写度母颂译成藏文。刘先进的《 浅议丽江木氏土司与“木里喇嘛王国”的关系》木里县在明清乃至民国时期,与丽江木氏土司及其家族无论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诸多方面关系密切,相互影响极深。木氏土司的家族在明朝时期迁徙木里定居后,有了著名的俄亚纳西族大村,成了木里乃至整个原西康省现四川内唯一的纳西族聚居地和独有的纳西民族文化之乡。还回顾评价了丽江木氏土司及其家族与近代时期的“木里喇嘛王国”的关系及发生的重大事件:1、木天王进占木里经查阅有关资料,早在明朝万历三十二年(公元1604年),时任云南丽江知府的纳西族土司率军沿金沙江支流的冲天河(在木里称为水洛河)而上,占据了木里、稻城、理塘。2、明万历八年(1580)三世达赖派弟子索南嘉措在木里传播黄教。1584年,木里当地出生的男孩降央绒布任木里第二代活佛,第一任土司(大喇嘛)。自此,木里形成政教合一的统治制度达300余年,因其自成体系。故此有“木里喇嘛王国”之称。3、木天王占据木里时的重要作为大兴噶玛巴白教。木天王占据木里后大兴藏传佛教系列之一的噶玛巴白教而与降央绒布所推崇的黄教抗衡。后在西藏的支持下,木里黄教势力日益扩大,木天王所兴的白教衰败。木天王占据木里后对该地丰富的黄金資源,特别是几大河流域的砂金开采尤甚。虽无文字及产量记载,但现水洛河、龙达河、木里河两岸所遗采金矿洞不少。木天王开采木里黄金之传说,趣闻在民间广为流传。木天王令部下开垦荒山、兴修水利、筑埂造田。现木里的水洛、东孜尚存木天王时所造的水平梯田。笔者亲见在藏族聚居的依吉木天王时所修的依族大堰仍起灌溉作用,岸傍的一株柏树已是三人才能合抱。木天王兴修的水利和开垦的土地,木里后世各族群众深受其利,留下很好的口碑在各族民众中广为流传。更有甚者,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农业学大寨,木里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时,当地官员号召群众要以木天王为榜样,学习他在木里开垦土地和兴修水利的精神和业绩。木天王又在木里境内的关隘要冲大修碉堡派兵把守。现保留较完整的石碉巍然屹立在水洛南满、新藏、麦地龙林青,成了木里藏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4、纳西族迁徙木里及人口发展、地位、影响。清顺治四年(1647)汉军贾卢乍率军攻占丽江府,从根本上动摇了木氏土司沿袭数百年在丽江的统治地位,随之木天王也结束了在木里历时43年的统治。木仕华的《丽江木氏土司与藏传佛教格鲁派关系述论》利用藏汉文献和作者多年在滇川藏交角区域的田野调查中所获的口碑资料和文物,全面梳理了明清时期藏传佛教格鲁派的高僧大德与木氏土司之间的政教关系史源流。结合木氏土司刊刻丽江版《甘珠尔》大藏经;迪庆归滇;和硕特蒙古势力对西藏政局的操控,以及对滇康高原各政教势力的扫荡与冲击;理塘大寺的兴建与捣毁、重建历程,格鲁派在康滇间的立足与传播史;木里境内格鲁派与噶玛巴之间的教派纷争史;罗卜藏丹津反清;雍正元年丽江改土归流等史实讨论了纳西族和藏族政教关系史的发展进程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关系。杨世光的《木氏与忠甸》认为木氏进据滇川藏三角地带时期,把中甸即今香格里拉县称为忠甸。木氏因为得到明王朝的支持才得以控理这个地域,所以“忠甸”的称呼似应包含了“忠于明朝之地”的涵义。木氏经营忠甸,大体分为三个阶段:从洪武到成化前是协管阶段;从成化十九年至嘉靖三十三年,是木氏军事进据阶段;从嘉靖三十三年木高袭任丽江知府后,为木氏全面经营忠甸阶段,这个阶段一直延续到清代初期。木增时期,木氏对忠甸的政权构置、经济经营和文化特别是佛教文化的倡扬都有了很大的成果,木增在忠甸享有很高的声誉,被称为“萨当杰布”(丽江大汗)和“卓贡玛”(纳西帝)。木氏在忠甸的经营作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建了日月双城。二是推行庄园制。木氏在忠甸各地所建的“寨”就是大大小小的庄园,是政治、军事、经济合三为一的实休,木氏把子女和亲信分派到各个庄园当政。三是推行三大经济措施:1、鼓励开荒,增加田地;2、开挖水渠,修建梯田,教种稻谷,栽核桃树;3、征发徭役,掘山采矿,包括金矿、银矿、铜矿、铁矿等。赋税收入和金银所得,除供木氏使用外,主要用来向明王朝奉贡和建寺庙。四是大力倡扬藏传佛教文化。木氏崇信藏传佛教,推戴噶玛噶举派,与该派黑帽系的大宝法王和红帽系的二宝法王都有密切的往来关系。木增乃至有完整的藏文法名“噶玛米庞才旺索南饶登”,意为“噶玛教派无敌福寿永固者”,简名“索南饶登”(又译记为“松诺洛丹”)。他不但捐资大力修建大宝寺等噶举寺庙,而且在忠甸用9年时间刊印了新版大藏经《甘珠尔》,完成了一项佛教文化的大工程。后来,新兴的藏传佛教格鲁派即黄教逐渐占居藏地主枢地位,它不愿让忠甸这块噶玛噶举最后阵地继续存在,就借助与格鲁派关系密切的青海的蒙古和硕特部,组成蒙藏大军南下,木氏退出了忠甸。忠甸之名随之改成了中甸。木氏在忠甸的遗迹至今还可看到一些,如:松赞林寺神台上有木天王位;小中甸有木氏城堡遗址,笔者曾前往考察,其范围残墙、壕沟、倒卧的石狮仍存;白水台有木高刻石诗七律、七绝各一首,虎跳峡有木高摩岩诗五绝一首。 “木天王碉堡”沿北线(过甘孜州)和南线(经德钦)向藏区延伸,察隅那曲直至离拉萨仅三天步行路程的贡布巴拉,皆有此居宗”遗物。木氏“本逊”制度(世袭土司基层组织)也大致沿此线保留至近现代。西藏察隅地方尚保留有早年木天王派拓荒者赴那里兴修水利和开垦农田的遗迹 ;旧时栖身独龙江上游 (“中缅未定界”)的独龙族人,迄今称那儿为罗木达,意为“纳西人即木天王最早统摄之地”。杨福泉的《略论木氏土司对藏区的管理》认为明代纳西族木氏土司与藏地的政治关系与明朝对藏地的政治策略有密切的关系。这成为明代木氏土司与藏区关系的重要政治背景。丽江纳西族土司在这一政治背景下,一方面极力效力明王朝,一方面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对藏区连年用兵,在统治了迪庆、巴塘、理塘、盐井等藏区后,并没有对当地的原地方土官及头人和行政机构作大的变动。整个地方行政机构实际上采用双轨制。一种是沿用藏区的原有土官、基层组织而机构。其中有的土官是在战争中被丽江木氏土司打败后投降的;此外,明代纳西族木氏土司在藏区也采取了纳西人本土的一些行政制度。“木瓜”军事管理制即其中之一。“木瓜”对藏区社会和藏传佛教产生了一些影响。木氏土司在留守军队管理藏区的同时,也任用本地藏人任“木瓜”,起到了比较和谐地管理好其势力所及的藏区的作用。木氏土司还根据藏区的特点,不仅仅任命藏族俗人为“木瓜”,还任命藏族宗教界人士为“木瓜”,是一种“政教合一”的社区管理制度其政治治理方式充分体现了木氏土司审时度势,因地制宜的政治谋略,客观上也稳定了这些藏区原有的政治结构。本文除了论述“木瓜”军事管理制度外,另外,纳西族木氏土司在所管辖的藏区实行过一种专门用于纳西族聚居社区,融军事堡垒和村寨为一体的行政管理制度,这种制度可能沿用了明朝以前藏族的“宗”制度。对“木瓜”军事管理制度之外的纳西族木氏土司在他所管辖的藏区实行的“本虽(有的译成“百色”或“百虽”)色”世袭村寨官制度也进行了初步的探讨。明代在康巴藏族地区建立的本逊至今仍有广泛的影响。纳西人所特有的管理与藏族地区固有的行政相结合。周智生《我在僧商之间:茶马古道上的“藏客”起源考》“藏客”是纳西族历史上长途行走于青藏高原,专门从事茶马古道远距离贸易运输的商人群体。藏客群体的发展崛起,与茶马古道上民族贸易的兴盛活跃相始终,是茶马古道贸易的中坚力量。 从“藏客”起源着手,通过梳理辨析藏客发展起源的历史线索,认为藏客本身其实是明代以后伴随着木氏土司经营滇藏川毗邻地区,纳藏之间宗教文化密切交流的衍生体。藏客的崛起和活跃,其背后是纳藏文化交流掀起的波澜。纳西族的藏客和藏族的阿觉哇一样,其起源是转经朝圣者,长距离朝圣活动身上深深的商贸经济活动烙印,是纳西族藏客源起的根本动因。夫巴的《丽江木氏土司与稻城贡嘎岭》认为以往人们把洛克奉为稻城亚丁的发现者然而,早在300多年前,丽江土司木增就曾经拜访过贡嘎岭三座雪峰,并“图其形以归”,绘制在“解脱林后轩之壁,北与法云阁相对”的墙壁上。1639年农历二月上旬,徐霞客在丽江芝山福国寺逗留期间,发现了这一“池上有三峰中峙,独凝雪莹白,此间雪山所不及也”的“古岗”风景画,使徐霞客“神往而思一至也”,并向木土司提出贡嘎一游的要求,但由于交通等原因,没有成行。通过对历史记载和贡嘎岭的对比研究,作者确认“离郡东北十余日程”的“古岗”,应是现在的稻城亚丁“贡嘎岭”,从而解开了一直笼罩在这一问题上的迷雾。有利于理清丽江与滇、藏、川大三角之间的历史文化关系,有利于丽江与四川稻城之间的旅游合作。查引文献和亲自游历,认为明朝万历年间木增就已慕名探访,并命影画人员画图携回,此事属实,映证了纳西族木氏土司对稻城地区的经营历史,对构建大香格里拉旅游圈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木霁弘的《木氏土司与藏东经济文化》认为,由于地缘关系,历史上纳西族和藏族有着兄弟般的血肉关系,丽江一带既是藏文化的边缘,也是汉文化的边缘,两种文化粘合于丽江这一纳西族的生存之地,而纳西文化也于其中独成一体,纳西族、藏族、汉族毗邻并交错杂居,三种文化因而共融互感,但又自成格局。木氏土司曾经统治藏东一部分地区二百余年,在此期间向藏东地区输入了许多的“文明元素”,诸如农耕文化、手工业技术等,对当地造成了深刻的影响。依据作者多年来在滇藏川交界区域的田野考察收获,从历史学和民族学的角度分析了木氏土司与藏东地区经济文化发展之间的紧密关系,对藏东地区的历史和现实给出了一种文化视角的新解释。张信的《木氏土司弘扬佛学推动丽江发展的贡献》从三个方面对“木氏土司弘扬佛学推动丽江发展的贡献”进行论述:一、空前绝后的创举弘扬佛学 二、促进边疆稳定推动丽江发展  三、弘扬和发展这份珍贵遗产。  木氏土司为我们选择了滇川藏交界的玉龙山麓,金沙江畔这片富饶美丽的风水宝地,作为纳西族的发祥地,主动学习各民族先进生产力,对各民族文化广采博纳,发展、丰富、润泽自己的文化。文化使纳西祖先聪明过人,文化给予纳西人信心。丽江木氏土司为弘扬佛学,投入了大量的黄金白银,捐建十几座佛教寺庙,刻印几十部佛学经典。明代木增花一万多两白银在鸡足山建最宏伟寺庙悉檀寺;用15年功夫刻印著名佛学经典《大藏经》,派出30多匹的马队,行3个多月送到拉萨大昭寺,书写纳藏友谊团结的历史篇章。历代木氏土司坚持“对朝廷要忠,对吐蕃要和”的发展战略,为弘扬佛学、为民族团结、为丽江的发展、为边疆的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我们留下了大批古建筑,大批古代壁画,也留下了东巴文化、纳西古乐,如今已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为有价值的是木氏土司的开放开明的思想,像玉龙山金沙江那样的博大胸怀,广纳各民族文化的大勇大智的精神,更是一份珍贵的精神遗产。杨杰宏的《纳西族与藏族宗教联系的语言学考察》认为藏族和纳西族是两个有着丰厚文化遗产和突出文化个性的民族,历史上这两个民族都分别在中国西南的政治舞台上扮演过相当重要的角色。纵观整个纳藏关系史,尽管两族之间发生过一些战争、冲突,但居于主流的仍是相互交流、影响,和平共处,声气往来,共荣共赢。尤其在木氏土司时期,纳西族与藏族的历史关系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增强,这在语言、民俗等方面也体现出来。其中,宗教是藏族和纳西族文化交流史上突出而有特点的内容。在两个民族的语言中,寄寓着特定的民族文化精神,包括宗教文化因素。运用纳藏宗教经典中的语言材料,以民族语言学和民俗学、民族史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词汇、语义、语言文化、语言结构理论四个方面在对纳藏宗教联系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宗教对词汇的影响是巨大的,两个民族皆有着大量的宗教词汇。仅从神灵体系的词汇而言,东巴教中既有大量的原始宗教中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产生的神灵,也有不少的来自外来宗教的神灵。藏族的神灵体系中也有原始宗教所产生的神祗,但主要以佛教的神灵体系居多。词汇分析主要侧重于同源词、借词、纳西象形字与藏文的关系。从借词分析来看,东巴经中就存在着大量的藏族宗教中的词汇。相对而言,藏传佛教的借词比之本教更多—些。这可能与后期本教佛教化的原因有关。佛教词汇对东巴教的教义、仪轨、思维方式等各方面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从文字而言,藏文字母同时出现于东巴图画一象形字和哥巴音节文字中,而大多数借纳西象形文的藏文字母及相关符号主要与哥巴字(音字)结合,结合后产生的新字有的合乎藏文拼读规则,有的纯粹作为构字部件,而未起到标音和标意的作用。尤其是藏文元音符号在纳西象形文中的运用,任意性较大,与藏文中的作用相去甚远。宗教意识是社会存在的曲折反映,在两族的宗教经典中出现了如此众多的动物神灵也是这种社会历史的反映。这说明纳西族与藏族在历史上有过长期的游牧生活,由于长期与动物接触,动物名词对两个民族的思维方式及语言表达方式产生了一些影响。现从语言文化的角度来分析纳藏宗教的内在逻辑联系。同时也促进了经济的交往,成为推动历史上“茶马古道”上经济和文化交流的关键动力之一。纳藏宗教联系的语言理论分析。语用学的角度来看,纳藏宗教联系的语言结构可分为三个层面:语言资源、语言行为、语言意识。语言资源实际上上不具备完全独立的存在形式,它从语言行为和语言意识中抽象出来的规则系统。杨树高《拉萨行记》回顾了他本人数年前在拉萨访古期间观览有关纳藏历史文化遗迹及文物的所感所思,再次亲知了纳西族和藏族间悠远流长的文化交流史,深感纳、藏在历史上虽然冲突不断,但没有成为世仇,因此,纳、藏关系更多的是交流和相互借鉴,堪为民族关系史上的奇观。林俊华的《康南纳西族文化的由来与变迁》重返故里纳西人虽然离开了康区,但约在千年之后,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又回来了。纳西人这次重返故乡可称得上是荣归故里,但归乡的方式并不十分友好。因为他们的“回乡证”是靠武力征服而获得的;他们回来的目的也不是“探亲”,而是统治。据一些史籍记载,随着纳西族丽江地区的不断壮大,一个后来被称着为木氏的家族逐渐脱颖而出,成为当地一大地方头人。由于得到明王朝的扶持,木氏势力如日中天,其对外扩张的野心也不断鼓胀,并于明万历年间开始兵分两路向其北部的康巴藏区进行军事扩张。通过强大的军事征服下,整个康南地区基本上皆为其掌握。木氏土司在完成对康南的军事征服后,便开始在当地建立自己的统治系统。在海拔高、气候寒冷的牧区或半农半牧区,将当地归顺之藏族土酋封为“巍舶白色”、“木爪”等职,由他们来代替木氏土司对当地民众进行管理。在海拔低、气候好的地区,木氏则从丽江、鹤庆等地方“徙么西戎焉”建立起一个个的纳西人聚集村寨。并这些纳西人聚集的地区,任命自己亲信担任“巍舶绎本”和建立官邸,实行直接统治今巴塘县城附近、中咱,以及得荣县的白松等地,尚可见当年纳西族官寨遗址。木氏土司在康南的这种统治一直维持到17世纪中叶,才被来自于青海的蒙古族和所特部中止。纳西人此次重返故里的方式虽不友好,但他们对康南农业文明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确是十分重大,影响也是十分深远。第一、纳西人从云南丽江等地引进了红米等农作物品种及其种植技术。康南种植业得到迅速发展。第二、从丽江等引进了铁犁(即“绎肯”),使耕地的深度和速度都有了明显的改变,生产力水平显著的提高。第三、改造平整土地、梯田,实行条播。第四、开沟挖渠,修筑水堰,推广水利灌溉康南地区原本是一个牧区或半农半牧区,农业生产十分落后,由于纳西人原故,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变革,种植业开始发展起来并在社会经济中占居要重要地位。现今的巴塘被人们誉为“塞外江南”,纳西人功不可没。木氏土司在康南的统治及其纳西文化在康南的辉煌时间并不长久,在不到100年后的公元1640年,驻牧于青海的蒙古族和所特部首领固始汗挥兵南下。面对蒙古人的铁骑,曾经依靠武力征服康南、统治康南、不可一世的木氏势力,只得交出康南而退守丽江木氏土司在康南的统治权丧失在蒙古人的铁骑之下,只得拱手交出在康南的统治权而退回丽江。政治统治权的丧失,意味着康南纳西族文化的衰落已经不可避免。木氏土司的宗教怀柔政策对于纳西文化的藏化也产生了重大影响。木氏土司深黯以教固政之理,为了巩固其统治,取信于藏族民众,抬高自己的声望,极力扶持藏传佛教各派势力,弘扬藏传佛教。明代,噶举派在西藏昌都和康南地区实力雄厚,影响很大,木氏与噶玛派中的黑帽、红帽两系活佛均有十分密切的交往,并曾捐资和派遣工匠参与了昌都噶玛丹萨寺主殿的修建。格鲁派崛起后,木氏邀请三世达赖索南嘉措来康讲经说法,并主持了理塘寺的开光仪式。著名的理塘版藏文《大藏经》也是在木氏积极支持下完成的,因而后人也称之为丽江版。木氏不仅积极扶持藏传佛教,而且其信仰也十分虔诚。
        纳西族和藏族历史文化关系的探讨是本次会议的一大亮点,纳藏两族学者坐在一起,共同探讨千余年的兄弟情谊。藏族学者从藏文文献一侧为纳西学研究和滇川藏交角区域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视野和思路。纳西学研究者们深切感受到藏文资料的深入发掘和翻译,必将推进纳西族历史、宗教史、纳藏民族关系史、藏彝走廊民族关系史等领域研究。纳藏关系史的研究,本次会议仅仅是个好的开头,需要纳藏学者们一步步扎扎实实地去深入研究。纳西学的研究只有与更多的藏族学者相结合,才能取得更为广泛的成果,纳西学的拓展需要多元学科的有机结合,尤其是与藏学的合作借鉴十分关键。
        三、丽江木氏土司文物文献及民俗研究
        高建群的《浅析木氏土司时期的婚宴文明》从纳西饮食文化中的“婚宴”一隅佐证木氏士司对纳西族社会发展史的贡献。木氏士司重视饮食文化;婚宴内涵的深化促成民族一统的规格,不管富户还是庶民,把婚宴都统一在了档次有别、价值不等,但规格规范的基础上,让纳西民族施行一统的婚宴,不能不说是木氏土司的又一贡献。婚宴促进了纳西族文明向前发展。李例芬的《丽江木姓源流考》阐述了两个问题,其一:明皇赐姓:“木”,是源于土司自报其名“姆汝某某”所至。“姆”是纳西语的“天”,“汝”是纳西语的“儿子”或指后代后人后裔之意。早期纳西人有地位者或不凡者,其名前都喜冠以此两字,东巴经中有大量例证。姆,木两音近,因而转为“木”姓。并非明皇突发奇想。其二:现今民间“木”姓者,大多确是原土司家的旁枝,有保留至今的民间木姓家谱为证。江桥的《清宫文档拾零——雍正初年丽江土司情形折》清雍正初期,为治理西南,行“改土归流”。西南三省土司起源不同、民族类别有差,设流的情况亦会相异。今偶读宫中档案,自朱批奏折中拾得相关记载,诸如云贵总督高其倬“奏报裁革土司承陋习折”、“奏报野贼情形并参土司四姓归流不职折”、“奏报丽江土府改土设流情形折”等等,特别是“奏报木氏土司所辖中甸情形折”对研究木氏土司及当地历史人文,弥足珍贵。李锡的《丽江木氏土司文物整理研究思考》丽江木氏土司自元朝初年至清雍正元年改土归流,统治经营丽江数百年,文韬武略,做了很多有利于国家统一、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的大事,为丽江滇西北各民族繁荣进步作了重大贡献,为后世留下了众多珍贵的物质遗产和精神遗产,被改为丽江土通判后,木氏后裔继承先辈衣钵,竭尽全力,促进文化建设,同样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共同为构建三个世界文化遗产立下了功劳。正当丽江文化立市,旅游强市,打造和谐社会,全面对外开放,建立国际旅游名市的时刻,进一步理清木氏土司现存历史遗产,理清与木氏相关的文物古迹及其他文物,无疑是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由于历史和客观原因,理清木氏土司文物的全貌存在相当困难。对已知木氏土司文物的现状及其数量、规模进行简单的分类并对几件重要的文物进行适当的探讨并对今后进一步调查了解收集整理木氏土司文物进行思考。和力民的《丽江木氏历代宗谱碑考证》认为丽江木氏宗谱碑立于清朝道光二十二年(公元1842年)。这块碑立碑时间虽不算很早,但是它继承木氏土司早期谱牒依据本民族神话故事和经典文献来构建民族渊源和远古祖先世系的传统,保存了木氏土司早期谱牒中的重要文献资料,是研究丽江木氏土司谱牒和纳西族历史文化的一块重要的金石资料。方国瑜、陶云逵李霖灿、和宝林、李静生的研究基础上,以田野考察资料、金石资料、东巴经典文本资料为依据,对木氏历代宗谱碑的立碑地望、碑主人与木氏土司之间的血缘关系、碑文中人类起源远古世系记载与纳西族东巴教经典类型和地域抄本的关系、碑文中本语解读的问题等,提出自己的观点,阐明这块碑文所包含的历史文化信息和学术研究价值。木春燕的《七和乡瓦窑村木氏家族与木氏土司家族的历史渊源探究》七和瓦窑村的木氏家族历来被认为是木氏土司的后代,那么他们是木增次子的后代或有其他来历?他们与木府有什么历史渊源?我作为已出嫁的七和木氏后代,根据家族石碑和家谱记载,并且查看了一些有关木氏土司的历史文献资料,从以下三方面对七和乡瓦窑村木氏家族与木府的渊源进行了初步探究,七和乡瓦窑村木氏家族与木氏土司家族的历史渊源七和乡瓦窑村木氏家族来历的说法;七和乡瓦窑村木氏家族家谱与《木氏宦谱》的比较;历史年代的推测与论证;七和乡瓦窑村木氏家族定居七和的历史原因探究;屯田,奉命管理木氏土司的田产;受清代丽江改土归流的冲击。木宽为本次会议提交了《《木世宦谱》图像谱到底出自谁手?》和《末代木氏土司《亲供》的得与失》两篇论文。在《《木世宦谱》图像谱到底出自谁手?》一文中针对说《木世宦谱》图像谱是木氏土司后人木汉为讨好清朝朝廷,希望得到清朝统治者的重视,由土通判木汉编造的,因为《木世宦谱》图像谱中“爷爷”这个始祖被说成是“原西域蒙古人”的说法作了辨析认为, 只有娴熟纳西族东巴文化和纳西组民间民俗,并有深厚汉文化功力的木公才能编制出以“草古天能古......”开始的纳西神话传说的《木氏宦谱》,也只有木公才能为《木氏宦谱》塑造出“爷爷”这么一位得道的人(神)作为《木氏宦谱》图象谱中的始祖。认为,木汉最多给其祖父木秀、父亲木睿和自己画了像,不可能修撰《木氏宦谱》图谱本。《末代木氏土司《亲供》的得与失》指出亲供叙述《宦谱》中明确记载的历史内容和人物有误或缺代。叙述同一个人顺序混乱或有错。作者逐一订正了错漏后认为末代土司呈报的《亲供》与木氏兴旺时祖先们写的《宦谱》无法相比,但它仍然全面纪录了木氏衰落时的历史,它仍然是一份不可多得的历史资料。木奉之的 《拉市美泉木氏宗谱考释》对拉市海北木氏族谱的门类缘由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对于增强宗族凝聚力,弘扬家族发展精神,促进地方文化发展都有一定的意义。
        四、丽江木氏土司作家群文学创作研究
        陈烈的《长篇历史小说《木天王》的价值》讨论了纳西族作家王丕震老人77岁高龄之年1998年出版的第一部纳西族长篇历史小说《木天王》。认为元明清三朝,木氏一直在扮演纳西族“牧羊人”的角色,为本民族的社会发展、民族文化作出过重要贡献。但在改土归流后,由于种种历史原因,木氏的处境每况愈下,历史形象被严重扭曲。特别是上世纪50年代以来,由于阶级论观念的盛行和民间故事传说的风靡,使“木老爷”在广大民众中变成了一个丑陋、可笑、愚不可及的反面角色,这不仅丑化了木氏,也有损纳西族的形象。身为民族统领的历史人物,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一个民族的人文形象。纳西族有今日,纳西文化有今日,丽江古城有今日,木氏功不可没。《木天王》借文学手法再现了以木增(生白)为代表的木氏土司阶层形成发展的历史,也再现了纳西族成长、兴旺发达的足迹,其间必有纳西族“牧羊人”的艰辛,必有民族精英形象的闪光。所以该书的价值不仅为木氏王族重塑历史尊严,也为纳西族挽回了一个历史面子。和金光《纳西族文学发展史中的木氏土司》认为明代木氏作家群为代表,形成了纳西族用汉文进行创作的第一个兴盛时代。木氏土司为纳西文学史上作家文学的兴起和繁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丰富了纳西文学的门类和文学表达样式。但是,木氏土司在推行文化开放政策的同时,蕴含民族文化特质的东巴文学、口传文学萎缩,纳西族传统文化在这一时期走向没落。明代,纳西族的作家文学起始,这是木氏土司接受汉文化的结果,当时仅限于土司阶层。清代“改土归流”后,民间逐步出现了作家文学。从此,纳西文学史有了华美的篇章。木氏土司时期的汉文学作品,特别是诗词作品给纳西族文学注入了鲜活的艺术表现手法。木氏土司开创了纳西文学史上的新篇章,对后世文化的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为丰富和发展民族文学作出了贡献。木氏土司时期的作家文学作品,使纳西族文学从朴素走向华美。木氏土司时期的作家文学作品,内容除有的表现统治阶级的思想感情外,绝大多数是描绘、歌颂祖国大好河山和丽江田园风光的佳作。形象地反映了纳西族的民族性格,民族感情,民族传统思想及审美理想和趣味。这些富于乡土气息、文笔娴熟、格调清逸的作品,生动描绘丽江的山川美景,抒发了民族自豪感和民族精神。明代木氏土司在民族文化及民族心理上有很强的认同感,既未丢失民族传统文化,又引进汉藏文化;既满足了境内各民族不同宗教信仰者的需要,又有利于各民族文化的交流。由于木氏土司出于对自己统治地位的考虑,宗教意义上的因素诸如祭天仪式及东巴教等的维系日益衰弱,加上汉化过程中多元性的深入扩张,纳西传统文化缓慢地融入汉文化的大环境里。木氏土司,特别是木氏作家群的文学创作逃避当时的社会现实和生活。主观上对东巴文化和民间文学采取消极态度,表现民族传统文化的文学被冷落。从整个纳西族文学史来看,木氏土司时期把接受和学习汉文化作为主流。回顾木氏土司在纳西族文学史上积极作用和影响,总结民族传统文化和文学创作,在当今多元文化和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面临最大的挑战,如何站在自己民族的传统已经支离破碎的时代,来重新塑造和构建民族传统,繁荣民族文学的创作,是一个很有现实和长远意义的课题。蔡晓龄的《明代纳西族木氏土司文学回瞻》讨论了明代木氏作家群现象;木氏作家群作品体现的文化气象;木氏作家群作品的文学与美学价值;木氏作家群的历史价值与文化影响。作者认为木氏作家群的创作历程及成果对当下有五个方面的启示 :一、物质与精神的互动构架了生命世界并使之运行平稳,开创了汉诗词的先河;二、开创纳西族文人生活的先范;三、改土归流后的文化说为仿汉文化,不妥。应是平等的,汉文化也有纳西化的情况。纳西文化不只吸收了汉文化,也有藏族、白族的文化,尤其是近代以来还有外国的文化。纳西族这种兼容并包的文化精神,并没有使民族文化萎缩,反面扩大的影响。东巴文化、纳西文化是治疗现代文明病的良方。四、木氏土司的这种与时俱进,努力学习先进文化的先范,在纳西族的历史与现实的各个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任何先进文化可以在大、小民族也可产生,关键是有无生命力。五、文化符号可以借用,文化手段可以交流,互动,共享。文化中无法分清征服与被征服,甚至说不清楚成果是谁的。这是文化的魅力。 丁立平的《木氏“怡神”、“逸趣”于自然的文艺观》指出纳西古代艺术有两个高峰,第一个高峰当属东巴艺术,东巴艺术体现的是一种朴素的摹拟自然的美学文艺观。十六、十七世纪,纳西古代艺术又异峰突起,出现了以木公,木增为代表的文人艺术的高峰,其间产生了“怡神”、“怡趣”于自然的美学文艺观。木氏的美学文艺观总起来说就是;以自然为诗的对象,在摹写中尊奉自然而然的作风,追求得“山水于形状之外”的“怡神”、“逸趣”的美的境界。木氏的美学文艺观及其艺术实践虽然明显地可看出接受汉文化,受中原文人“形神”美论、文论的影响,但与其特殊的生活行事是分不开的,与本民族文化的深层积淀与潜移默化的影响也是分不开的。木氏的美学文艺观属于崇尚自然的美学文艺观,是在东巴“摹拟自然”的美学文艺观上发展起来的,这种发展始终以自然为核心,但已从站在自然之外摹拟自然之形状发展为与自然和谐交流,在形状之外追求“怡神”、“逸趣”的美的境界,在艺术中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已由客观转为主客的交流,进入审美心理的观照交流,这样一种进步虽然也可看出当时中原汉族“形神”文论的影响,但从纳西族古代艺术继续向前发展的轨迹也可看出这种进步的可能性。木氏土司的“怡神”、“怡趣”于自然的美学文艺观对其后的纳西族文人文学艺术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理想主义的追求,超越形之上的审美理想,从朴素的东巴文学艺术表现的摹拟自然的美学文艺观到木氏“怡神”、“怡趣”于自然的美学文艺观,这一切为纳西族古代艺术点染上一道迷人的光环。但是,一个真正理想的清净的现实社会总是离古代纳西人太远。于是这种理想和“怡神”、“怡趣”于自然的美学文艺观便难免在纳西古代社会末期的文人艺术中落入虚无。
        五、土司制度的缘起、发展与衰变及评价
        《元代土司制度渊源与形成考察》从三个方面考察元朝土司制度的渊源与形成。其一,元朝继承了汉唐以来汉族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推行羁縻统辖制度的传统。其二,元朝继承了辽金北方王朝的地方政治制度,将民族地区的羁縻建置纳入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划之内。在南方诸行省下设有土司制度。其三,元朝蒙古统治集团在治理边疆和统治少数民族地区的理念上与汉族统治集团有明显不同,蒙古统治者对各民族地区在政治实行强有力的统治,在经济上以获取直接的经济利益为目的。土司制度的设置正是在蒙古统治者这一政治理念的指导下得以确立。方铁的《论羁縻治策到土司制度的演变》认为羁縻之制经历了羁縻治策、土官制度、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等几个阶段。其间羁縻的性质贯彻始终,但其施行的内容、重点与推行的方式等则有明显区别,实行的成效与影响亦不尽相同。大致说来,先秦至唐为羁縻之制的第一阶段,主要形式是先秦的羁縻之法与唐朝的羁縻府州。第二阶段是宋、元的土官制度,主要是宋朝的羁縻州县与元朝的土官制度。第三阶段为明清,为羁縻之制完备且发生变异走向消亡的时期,代表形式是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羁縻治策、土官土司制度是古代中国的重要创造。羁縻治策的重要意义,首先在于以较宽松的统治形式,与边疆蛮夷建立政治同一体的关系,逐渐通过加强联系与封建教化,最终确立了中国的历史疆域。土官土司制度的施行,则有效地培养了南方少数民族对国家的忠诚,增强了南方各民族对内地文化的认同,对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做出了重要的贡献。龚荫的《从对丽江木氏土司历史文化研究谈起》指出,丽江地区木氏土司,无论是对于纳西族社会、经济、文化,或者对于邻近诸族的民族关系,和与中央王朝的政治关系,都是有着重要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土司制度,说到底就是元明清中央王朝对边疆民族大小首领的任用问题。丽江木氏土司的兴盛与衰微,它不仅是表现出中央王朝对边疆民族首领任用的变化情况;而且是反应了土司制度如何随着社会历史前进的演变情形。把土司制度作为封建王朝对边疆民族实施的一种政策进行研究的。研究土司制度,不仅有学术价值,而且具有现实意义。对新时期更好做好民族工作时甚有益处的。卢梅的《土司研究方法刍议》  通过康滇间区域性的研究,分析中央集权与地方的关系有深远影响。主要讲解土司制度政治权力的分配方式。论述了土司制度在国家制度中的意义;土司与流官的关系问题;土司在地方事务中的权力结构;改土归流的影响。
        余嘉华《史料的辨析与正确使用——《迪庆藏族社会史》的一个问题》以王恒杰著《迪庆藏族社会史》(中国藏学出版社,1995年版)为例,探讨了该书第三章6~16世纪的迪庆藏族,第四章清代前期的迪庆藏族社会的前半部分,约有六、七万字的篇幅涉及木氏土司的内容的史料。对王恒杰自称1959年、1988、1990年“多次下到迪庆各乡镇继续调查,同时查阅了从中央到云南各方面的文书和档案,获得丰富的第一手材料,其中包括正史、实录及明清档案、方志稿本、土司的私藏和家谱……,本书即根据上述材料,力图全面揭示云南迪庆藏区的历史和社会发展”云云。提出质疑并与木氏土司相关的若干材料作了细致考查经过核实和比对证明,王恒杰先生在《迪庆藏族社会史》一书中,在有关木氏土司的史料的应用上是不严谨的,缺乏一位学者应有的科学态度。他对史料的曲解,甚为典型余嘉华教授就著名藏学家王恒杰的著作《迪庆藏族社会史》一书谈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此书在史料的鉴别及使用上有不少问题。《述怀》一诗的作者混淆,前后不一致,木公、木增混为一谈。说明没有看过《雪山诗选》、《丽郡诗选》,把二书认为是同一本书,这是不注意鉴别的后果。石鼓碑的作者认为是木增所作,真实情况是木高所作。“告袭”不同于“世袭”,告袭是请求世袭。对木氏的统治也竭尽挖苦、污蔑之能事,远离了一个学者应秉持的学术道德。有些是常识性错误,有些是夸大其词,有些是引用错误,作为一个学者是无法理解的。余嘉华的《土司与土司文化》认为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民族政策始终是历代王朝的基本国策之一。土司制度,形成于元,盛于明,延续于清乃至民国。它是元代中央王朝的决策者为稳定边疆民族地区,施行有效管理,吸取了汉唐以来的中央王朝对周边民族的羁縻政策,加以发展完善而提出来的,其主要精神是在少数民族较多的省份如云南、贵州、四川、广西、广东、湖南、湖北、甘肃、青海、西藏等十来个省,委派有一定影响和能力的土著领袖管理当地。分军政的两个系统:军事系统有宣慰使、宣抚使、千户、百户等,称之为土司;政府系统有府、州、县等,称之为土官。有时二者兼而有之,称“军民府”,后来,一般合称土司。在政治上,由中央王朝任命、考核;承袭须报省内布政司、都指挥使司、按察司等签署意见,上报中央兵部、吏部审核,再由皇帝发布委任书。在经济上,要向中央王朝交纳春粮、秋粮及矿产(如盐铁等)税,特殊情况还要捐款;在军事上,要服从中央王朝及各省都指挥司总兵官的调遣,遇有战事,调派各地土兵参加。因此,土司是中央王朝委任的中下级官员,他们是中央王朝军政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土司辖地属中央王朝,而不是“独立王国”。由于土司世代生活在当地的民族中,在语言文化、风俗习惯、民族心理上多与当地百姓相通;他们通过朝贡、述职等活动,多次到省里乃至京城,见识较广;通过各种途径接受汉文化,乃至其它民族的文化甚多,有较高的文化修养、知识较为丰富,因而在本民族、本地区有较高的威望。他们在传达贯彻中央王朝的意旨,组织本地群众发展经济文化、巩固边防等方面起到了汉族官员所不能起的作用。由于土司基本上是世袭制,有的土司家庭承袭数十代,长达数百年,影响一方土地和人民。因而土司家族执政的历史,往往与当地的民族历史息息相关。去掉土司,只讲“奴隶创造历史”,会失诸片面。研究土司的历史文化,将会使人们全面认识民族地方文化。其次,土司们在长期与汉民族及周边民族交往中,加深了解,增强了感情;他们在地方上的作为不断受到中央王朝的嘉奖鼓励。这些鼓励又提高了他们在本民族本地区的威望。在长期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中,培养了忠君爱国的价值取向,懂得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与各种民族的进步繁荣息息相关。土司制度延续了数百年,必然有其自身的优点和弊端。历史上的土司制度,给边疆民族地区较大的自治权,使土官们有较大的发挥聪明才智的舞台,有利于边疆的安定、民族的团结、边防的巩固,在其所辖区域中,减少了民族摩擦。土司们还有自己的管理系统,以及成文的不成文的民族法规。土司们从实际出发,管理民众,发展当地的生产、文化。数百年较为稳定的制度,在历史上起过一定作用,有可供研究的历史经验。其弊端主要是:家族世袭,妨碍了从更广泛的民众中选拔优秀人才;国家不给土司发俸禄,而是从治下的民众中取得赋税,维持官僚机构的运转,因而人民遭受双重剥削,既要承担中央的赋税,又要承担土司的费用,不堪重负。与流官相比,土司的文化素质较低,改土归流,也是历史的必然。物质文化、精神文化、代表人物人物评价:看德、行、勤、绩;看他们对人民的态度如何,对国家对民族的态度如何,有无实绩,有无超出前人之处,来给予应有的历史地位。研究的方法:田野调查与书面查阅相结合,多侧面,尽量将其资料收集完整。并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等作为指导,从大量的历史资料中筛选出有历史文化价值而又对今天有益的部分加以继承和弘扬,不能脱离历史情境评价土司。土司对民族的发展,中华民族的统一与团结是有贡献的,动辄把土司称为落后与残暴是不符合历史真实的。
         郑卫东的《土司题材图书出版回顾》以伴随着土司制度的形成发展,土司题材的图书也不断出版问世,而且随着学术思想及思潮的演变而演变。从而构成土司研究的学术思想史的思路。从出版史的视角按图书类别,将中国西北和西南地区土司类图书分为:古籍类图书:1911~1949年土司研究成果图书;资料汇编与调查材料;综合性研究图书;土司研究论文集;文学类艺术图书。作者认为每个时代的学术思潮不同,学术界和文学界的视角也不同,土司题材的图书作为文明的载体,是展现土司研究学术思想史、文学史的桥梁。宗喀•漾正冈布《发现卓尼与迭部——1925-1927约瑟夫•洛克在安多藏区活动若干问题的再研究》主要讨论美籍奥地利考察家约瑟夫•洛克(Joseph F.CRock,1884-1962)和他的纳西助手们1925-1927年间以卓尼为基地在安多藏区旅行和考察给当地人留下的历史记忆和洛克在西方“发现”吐蕃特(西藏及其他藏区)史上的独特地位。 音像补充:12集360分钟(12X30分钟)文献记录片《发现卓尼与迭部》(又名《生活在卓尼》。英文名 Life among the People of Choni)。是2006和2007年笔者主持的课题研究组沿80年前洛克的旅行路线,走访卓尼与迭部,特别摄制的: 嘉波(土司王)的国度第1集 初识卓尼 第2集 洛克与卓尼土司 第3集 历史的回音 第4集 洛克与大藏经 第5集 阿拉善亲王。生活在卓尼第一集 卓尼大寺(禅定寺) 第2集 洛克与法舞 第3集 阿尼玛卿之梦  第4集 畅游卓尼发现迭部第1集 启程扎尕那 第2集 寻找洛克的足迹  第3集 告别卓尼《发现卓尼》(Life among the People of Choni)一片共计使用哈佛大学图书馆等收藏洛克拍摄照片、手稿和采集标本照片400余张、引用洛克有关卓尼原稿、信件、日记文字近10000字。采访了十几位当地的知情人和见证人,拍摄范围涵盖了卓尼、迭部大部地区、玛曲和阔阔淖尔(青海湖)、祁连山部分地区。是在摄制组拍摄的1200分钟视频素材基础上编辑而成的。
        有的纳西族学者指出,外民族学者的参与,给我们带来了新的视角冲击,建议从学科研究上要拓展科技、经济等领域。大家认为应关注纳西族群的研究,研究东部方言区的历史文化,把着眼点放到滇、川、藏交角区域,构建大香格里拉文化圈。有的学者还提出应对联姻政治应作 更深入的研究,有的提出要加强纳西文化性格的研究,出版高质量的纳西文化研究丛书。大家对会议中观看的甘肃学者制作的洛克文化片表示广泛的认同,认为给了与会者极大的震撼。作为云南学者,更应聚集各种资源,对洛克在滇、川、藏交角地区的历史遗迹作积极性的梳理和记录。木府及木府相关问题的深入讨论。余嘉华教授提出在木府相应地方镌刻上《明史•土司传》中所说的“云南诸土官,知诗书,好礼守义,以丽江木氏为首”。对《徐霞客游记》所说的“宫室之丽,拟于王者”提出一些质疑。黄乃镇院长则从木府重建角度来解释称徐霞客评语成了重修木府的依据,因此重修木府是重修历史上的木府,而不是新建,更不是无中生有。有的学者还提出,木府应收集相关资料,充实万卷楼,藏书做到名符其实。本次会议从多角度对木氏土司与滇川藏交角区域文化作了深入研究,时间紧凑而内容丰富,精彩迭出,取得了丰硕成果,这次学术研讨会的成功召开,可以预期,必将对深入研究木氏土司及丽江历史文化,滇川藏交角区域民族文化的研讨和承续定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了参观东巴文化博物馆 著名历史学家方国瑜教授故居 纳西族鹰猎文化、东巴王朝、白沙壁画、束河古镇、约瑟夫•洛克故居、茶马古道博物馆、丽江藏传佛教寺庙。加深并体验了丰富、神奇、美丽的纳西文化。
    本次会议的成功召开得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领导郝时远所长、揣振宇书记的大力支持,并得到所长办公会议的同意认可。
        
        
        参考文献:
        《丽江木氏土司与滇川藏交角区域历史文化研讨会会议手册》
        《丽江木氏土司与滇川藏交角区域历史文化研讨会会议简报》(一)
        《丽江木氏土司与滇川藏交角区域历史文化研讨会会议简报》(二)
        
    
    


  本文关键词:木氏土司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237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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