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社科论文 > 民族史志论文 >

清代民国清水江下游的田赋制度——以高坪侗寨田契为中心

发布时间:2021-07-13 18:00
  高坪侗寨位于清水江下游北岸的小江流域,至今还保存了丰富的民间契约文书,其中之田契有较强的地域特色,对研究清水江下游侗族村寨的田赋制度有较大的参考价值。清水江下游侗族村寨在乾隆初年已开展了田地清查和均摊赋税,田税长期稳定。但逐年新开垦田地很少去官府报税,成为无税粮之田。而有税粮之田在交易过户时,田税往往过户到他人名下,有实名税户也有虚拟税户,成为税收管理的漏洞。 

【文章来源】: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2019,11(01)CSSCI

【文章页数】:7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明代万历年间贵州土地清丈述论[J]. 张泽宇.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05)
[2]从除贴字等看清代贵州天柱地区田赋实征[J]. 陈洪波,龙泽江,吴声榕.  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2016(01)
[3]新发现贵州清水江侗族鱼鳞册评介[J]. 陈洪波,龙泽江.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04)
[4]论清代贵州天柱民族地区田赋征收[J]. 林芊.  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2013(03)
[5]蠲免钱粮与均田摊粮——清水江下游地区清代田赋征收的形成与演变[J]. 卢树鑫.  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2010(02)



本文编号:3282535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zgmzsz/3282535.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6e1c1***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