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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国时期苏州城市的公共卫生——以环境卫生和防疫为中心

发布时间:2021-11-29 00:47
  在清末苏州城区,官方开始整饬环境卫生,规范卫生行为,粪业和清道管理是其主要的工作。清末之后,公共卫生的主要目标是在政府的安排之下防治霍乱。1912—1937年间,政府对于霍乱的应对,分为"救疫"和"防疫"两种办法。1938—1949年防疫工作的重心仍在霍乱,主要措施是控制传播、收治病人和进行预防注射。1945年,卫生院的成立,标志着专门地方防疫和救疫权力机构的建立,具有重大意义。西方城市公共卫生的建立,经历了漫长的历程。而苏州城市的公共卫生,从草创到建立,只历时约半个世纪,当然应该归因于许多方面。其中,鼠疫和霍乱,特别是霍乱,是最关键的促动因素。 

【文章来源】: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39(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清代苏州城区的环境卫生
    (一) 饮水问题
    (二) 清道问题
    (三) 粪便问题
二、1912—1937年的传染病防治
    (一) “救疫”与“防疫”:政府在1918年和1926年疫病中的角色
    (二) “救疫”医院:慈善事业中的政府力量
        1.苏州时疫医院
        2.吴县防疫医院
三、1938—1949年间的防疫
四、讨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工业发展与城市变化:明中叶至清中叶的苏州(上)[J]. 李伯重.  清史研究. 2001(03)
[2]“兰安生模式”与民国初年北京生死控制空间的转换[J]. 杨念群.  社会学研究. 1999(04)



本文编号:352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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