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疆域志典籍——《宁夏新志》
发布时间:2023-05-09 21:10
<正>宁夏回族自治区有行政区划之设置始于秦昭襄王三十五年(前27),当时将乌氏县(今固原地区)与朐衍县(今银南地区)划归北郡管辖。此后历代变置不一。至明初在宁夏设府,后改卫,辖宁夏左屯、中屯、前、中、后五卫,以及宁夏和固原二镇。1648年,清朝在宁夏设巡抚,属陕西布政司,下制卫所,由此成为准省级地区。后撤,改宁夏府,下设州、县,归属甘肃。1928年,民国中央政府决议设省。以该区域为中心的专属地理志书至明代才出现,明代七次修纂宁夏志,其中以胡汝砺和管律先后修纂的《宁夏新志》体例较为规范、内容较为详实、流传和保存较为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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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81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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