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山东地方志之《列女传》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04 05:12
本文关键词:近代山东地方志之《列女传》研究
【摘要】:“列女”一词,是中国传统社会对一些守节、殉节女子的特殊称谓。所以,它也是一个群体集合代词。同时,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列女也有着不同的类型,可分为:节妇、烈妇、孝妇、烈女、孝女、贞女、寿妇等,无一例外,“维护贞节”成为这些小群体共同守护的人生准则。 全文分为七部分,全面系统的论述了近代山东列女产生的社会背景、类型构成、守节因素、角色定位等问题,从多个侧面展示了近代山东妇女的生活状态。 第一部分,近代山东地方志《列女传》总体概说。通过对山东各地地方志《列女传》的编纂规模,编纂目的以及地方志作者妇女观等问题的分析,,可以全面探讨了各地方志《列女传》的总体概况。 第二部分,近代山东列女产生的社会背景。列女现象的大规模出现,绝非偶然,而是有着深层次的社会原因,与中国传统贞节观的发展、演化有着紧密的联系。另外,朝廷的旌表政策和社会伦理道德的导向也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山东作为儒家文化的摇篮,儒家“忠、孝、节、义”思想影响深远。这些客体性的因素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女子的选择权,但其中最关键的还是列女自身主体性因素,即主观意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第三部分,山东列女的构成。首先是列女的类型,根据性质和划分标准的不同,“列女”这一大群体具体可以分为六大类,并且每一类型的列女,都有着自身独特的经历。通过对列女家庭的深入分析,得出当时山东列女的初婚年龄、守节时长和寿命。 第四部分,山东列女的守节。列女的守节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从列女自身的主观因素来看,守节一方面是出于对伦理纲常主动维护;另一方面则是对家庭责任的担当。再就是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制约,并且列女守节的形式也存在多样化的特点。 第五部分,山东列女在家庭中的身份与地位。列女生活的家庭类型、列女的身份、家庭经济情况、收入分配情况以及角色的分析,这些问题都与列女自身的地位密切相关。一方面,列女承担着全部的家庭责任,孝敬公婆,教育子女,操持家务,独自支撑着整个家庭的日常生活,成为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角色,并且时刻面临着多方面的压力;另一方面,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还参与一些社会慈善活动。山东列女淳朴善良的美德,同时也赢得了宗族和社会的称赞。 第六部分,列女背后的国家与社会。这一部分主要着眼于两个关系:第一,政府和列女的关系。政府大肆旌表、褒奖列女的节烈行为,并使其行为意义得到升华,从道德楷模的角度来宣扬忠贞思想;第二,宗族与列女之间的微妙关系。基于宗族内部种种利益的需要,宗族和列女之间有生活上互助的和谐、融洽的一面,也有利益上摩擦冲突的一面。 第七部分,贞节观念的变化与列女现象的式微。有清一代,贞节观念的变化大体上呈现一种从极度推崇到不甚重视的趋势。特别是新文化运动以后,随着贞节观的淡薄,大规模的列女现象也走向衰落。
【关键词】:山东地方志 列女传 列女 守节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K29
【目录】:
- 中文摘要7-9
- Abstract9-11
- 导论11-21
- (一) 选题缘由11
- (二) 研究动态11-17
- (三) 论证要点17-19
- (四) 相关概念界定19-21
- 一、 列女的文字载体——《列女传》概说21-27
- (一) 《列女传》编纂情况21-22
- (二) 《列女传》所体现的妇女观22-27
- 1. 编纂目的22-24
- 2. 男性视角下的妇女观24-27
- 二、 山东列女产生的社会背景27-45
- (一) 中国传统贞节观的发展演变27-42
- 1. 先秦、秦汉时期的贞节观28-31
- 2. 宋元时期贞节观的发展31-34
- 3. 明清时期的贞节观念34-42
- (二) 列女生活的社会经济文化背景42-45
- 1. 经济形态42-44
- 2. 文化传统44-45
- 三、 山东列女的构成45-59
- (一) 列女的名称和类型45-54
- 1. 节妇46
- 2. 孝妇46-48
- 3. 烈妇48-49
- 4. 烈女49-50
- 5. 贞女50-52
- 6. 孝女52-54
- (二) 初婚年龄、守节时长与寿命54-59
- 四、 山东列女守节的原因和形式59-81
- (一) 列女守节的原因60-74
- 1. 列女自身的主体性因素60-66
- 2. 生存环境中的客观因素66-74
- (二) 列女守节的形式74-81
- 1. 为家庭责任、义务而守节75-78
- 2. 以死守节78-81
- 五、 山东列女的家庭分析81-96
- (一) 列女生活的家庭类型81-83
- (二) 列女的身份研究83-88
- 1. 列女在母家的教育状况83-85
- 2. 夫家的家庭分析85
- 3. 列女的生育状况85-87
- 4. 列女的家庭地位87-88
- (三) 列女家庭的经济状况88-91
- (四) 列女家庭收入的分配及用途91-93
- 1. 用于直系家庭的生活91-92
- 2. 资助宗族、乡里92
- 3. 参与赈灾活动、捐助公益事业92-93
- (五) 列女家庭责任下的角色影响93-96
- 1. 提高了宗族地位,得到族人认可93
- 2. 得到乡里和文人的称赞93-94
- 3. 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嘉奖94-96
- 六、 列女背后的国家与社会96-108
- (一) 政府与列女的关系96-100
- (二) 宗族与列女的关系100-108
- 1. 宗族和列女之间的和谐101-104
- 2. 宗族和列女之间的冲突104-108
- 七、 贞节观念的变化与列女现象的式微108-120
- (一) 清代贞节观念的变化109-115
- 1. 清初文人儒士的贞节观109-113
- 2. 清末学者对贞节观念的看法113-115
- (二) 五四时期社会对贞节观的批判115-119
- (三) 清末民初山东列女现象的式微119-120
- 参考文献120-128
- 后记128-129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129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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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617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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