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女书写、妇德规训与地域秩序——以明清乐清县志为中心的考察
发布时间:2017-08-24 01:27
本文关键词:列女书写、妇德规训与地域秩序——以明清乐清县志为中心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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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不同版本的明清县志《列女传》,在传记内容和叙事策略上存在着隐晦的差异。这些差异往往呈现出士绅的妇德塑造脉络,以及不同时期士绅妇德内涵的演化轨迹。结合时代环境的变化分析士绅的妇德规训意图,可以得出三点结论:第一,清中叶以后妇德内涵建构呈现了多样化的趋势。由明代较为单一的"贞烈"导向,增加了以欧阳修母亲式的以"荻训"为特征的贤母规范,到清末士绅又表达了列女书写包含"才女"的意向。因此,有必要重新检讨学界的这个一般性认识:明以后妇德内涵朝着"贞烈"的单一导向而趋于"窄化"。第二,士绅的妇德建构因应特定的时代问题,清中叶以来妇德建构的两方面内容:倡导贤母和批判佛道信仰、私育异姓,均非作者书斋臆想的产物。第三,士绅妇德规训牵涉到极为实在的物质层面问题。列女书写具有维护地域的社会秩序、政治秩序和文化秩序三个方面的意涵。近百年来节烈观念批判者的攻击火力主要集中在道德规范层面,而没有探究妇德规训背后坚硬广阔的底座。因此,新文化运动健将无法解释古人普遍肯定妇女节烈实践的事实。研究妇德观念的建构过程有助于深化对新文化运动的反思。
【作者单位】: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
【关键词】: 明清时期 列女书写 妇德建构 地域秩序 温州乐清
【分类号】:K29
【正文快照】: 男女两性关系问题是人类社会的一个永恒母题。明清妇女的节烈实践是人类男女关系史上的重大历史现象,值得我们对此进行深入地探索。据学者研究,寡妇守节为宋代理学家高调提倡的理想,但成为寡妇们普遍实践的准则要到明清以后。1作为宋儒理想的守节,至明清演化为寡妇们的道德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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