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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江南宗族族产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10-19 12:06

  本文关键词:明清江南宗族族产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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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宗族组织是我国传统社会特有的组织形态,宋代宗法制度的重建及明代中叶宗族组织从官僚阶级向民间普通阶层的发展,使得明清时期宗族组织得以大量繁衍。我国江南地区以能够代表中国农耕文化的地区特色,提倡儒家思想的人文环境,因受战火较少而保存下来的较为丰富完整的族宗谱,也为研究明清时此地区宗族组织提供了大量原始资料。 族产是宗族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不仅为宗族祭祀活动、修谱建祠提供资金支持,还是宗族族众生活的经济来源。以族产为视角,是从社会经济角度了解明清江南宗族组织的发展状况,从而进一步认清宗族的发展轨迹。 本文内容主要由七个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交代本文的选题意义、研究对象、研究资料的掌握情况和对研究过程中感受到的限制所做的总结。 第二部分为第一章,主要论述宗族与族产的关系,及家产、祠产与族产的区别,以形成对族产较为清晰的认识。 接下里的第三部分是第二章,主要论述明清江南宗族族产的发展,包括土地制度对族产发展的影响及宗族组织对族产分布的影响,最后从三个方面论述明清江南族产的主要来源。 第三章,主要论述明清江南宗族族产在宗族中的功能和用途,功能是族产内在的体现,相对的用途是族产的外在体现。 第四章,主要论述明清江南宗族对族产的管理和处分,在管理一节,从族产管理人的选任和职责加以阐述,处分一节,从族产的典卖和分割进行论述,包括族产典卖的限制和方式,族产分割的方式等。 第五章,主要论述明清江南宗族族产的保护,由于明清时期族产不仅是宗族的经济基础,也同时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因此从官方到民间,都对族产加以保护性措施,本章分国家法令、家法族规、民事契约三个层次加以阐述。 最后部分是本文的结语。在文章最后对宗族族产制度从另一个角度进行反观,当代宗族的重建只是人们在精神上对宗族文化的追求,在私有化发展的今天,宗族的重建也很难在物质层面得以展现。
【关键词】:明清 江南 宗族族产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K248
【目录】:
  • 摘要3-5
  • Abstract5-9
  • 导言9-13
  • 第一章 关于族产的论述13-18
  • 第一节 宗族与族产13-15
  • 第二节 与族产有关的概念15-18
  • 一、家产与族产16
  • 二、祠产与族产16-18
  • 第二章 明清江南宗族族产的发展18-23
  • 第一节 土地制度是族产产生的根源18-19
  • 第二节 宗族组织对族产分布的影响19-20
  • 第三节 族产的主要来源20-23
  • 一、政府俸赐20-21
  • 二、族人捐助21-22
  • 三、众存产业22-23
  • 第三章 明清江南宗族族产的功能及用途23-31
  • 第一节 族产的功能23-25
  • 一、赡族23-24
  • 二、睦族24
  • 三、收族24-25
  • 四、保族25
  • 第二节 族产的用途25-31
  • 一、赡养族众之根本25-27
  • 二、拓展产业之基础27-30
  • 三、国家税赋之保证30-31
  • 第四章 明清江南宗族族产的管理与处分31-37
  • 第一节 族产管理人的选定31-32
  • 第二节 族产管理人的职责32-34
  • 第三节 族产的处分34-37
  • 第五章 明清江南宗族族产的保护37-44
  • 第一节 国家法令的保护37-38
  • 第二节 家法族规的保护38-40
  • 第三节 民事契约的保护40-44
  • 一、祁门善和里程氏山场保护合同40-42
  • 二、休宁县汪廷元等族产开支合同42-44
  • 结语44-46
  • 参考文献46-49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49-50
  • 后记50-53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陈柯云;明清徽州族产的发展[J];安徽大学学报;1996年02期

2 刘广安;;论明清的家法族规[J];中国法学;1988年01期



本文编号:106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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